作者:斌哥,深潮
10 月 12 日,英國高等法院就天津藍天格銳非法集資案涉及的逾 6.1 萬枚比特幣作出裁決:中國受害者的財產權主張,應依據中國法律判斷。
這些比特幣 2014 年買入時均價 2815 元,如今每枚價值約 56 萬元,總值超過 340 億元人民幣。但中國法律不承認比特幣的財產屬性,約 1.6 萬名登記追索的中國受害者大概率只能追回本金和利息,無法分享 200 倍的增值收益。
這個故事的起點,要回到十年前,天津一間酒店宴會廳裡,一個被輪椅推上舞台的女人。
花姐
2016 年深秋,天津某酒店宴會廳,一千多人屏息等待。
燈光暗下來,音樂響起,一個披著粉白色面紗的女人被人用輪椅推上舞台。這個場面荒誕至極,像邪教的受洗儀式,又像某種暗黑版的真人秀,但台下沒有人覺得不對。他們中有退休教師,有小生意人,有砸進去 1200 萬的醫生。他們在等「花姐」開口。
花姐本名錢志敏,但在天津藍天格銳的體系裡,沒人叫她真名。她有好幾個身份:「花花」、「花姐」、「張雅迪」、「李霞」。無論叫什麼,她在這些人心裡都是同一個角色:財神。
她的口號印在所有宣傳物料上:「你給格銳三年時間,格銳給你三世富貴。」
台下的人深信不疑。

一個龐氏騙局的「天才操作」
藍天格銳的運作模式並不新鮮:募集資金,承諾高回報,拆東牆補西牆。2014 年 3 月在天津成立,下設七個區域事業部,發行十款理財產品,承諾一到三倍的回報。巔峰時期,這台機器吸納了超過 12 萬名投資者,累計募資規模超過 400 億元。
但花姐做了一件同時代幾乎所有龐氏騙局操盤手都沒想過的事。
她拿了一大筆錢,去火幣網買了比特幣。
2014 年,均價約 2815 元一枚,至少買了 6.1 萬枚。有英國法庭證據顯示,她經手的比特幣總量可能高達 19 萬枚,其中約 12 萬枚至今下落不明。
2014 年的比特幣是什麼概念?沒有 ETF,沒有貝萊德,整個市場還在為門頭溝事件的餘震而恐懼。大多數中國投資者甚至說不清比特幣和 Q 幣的區別。花姐大概也不懂比特幣的技術原理,但她懂一件事:這東西不記名,可以帶走,官方查不到。
從犯罪的角度看,這是一個天才級別的資產轉移操作。從投資的角度看,這可能是過去十年全球最成功的一筆買入。
只不過,用的全是別人的血汗錢。
「比特幣女王」的末路
2017 年 7 月,藍天格銳停止兌付。12 萬投資者發現,「三世富貴」的承諾連三個月都撐不到。
花姐消失了。
她用偽造的護照,以「張雅迪」的身份逃到英國。那 6.1 萬枚比特幣跟著她一起走。到 2017 年底,每枚價格已從 2815 元漲到超過 10 萬元。
到了英國的花姐並沒有低調。2018 年,她試圖用比特幣購買倫敦漢普斯特德一棟價值 2350 萬英鎊的豪宅。交易在最後階段因「資金來源無法解釋」告吹。這個細節後來成了英國警方追蹤的起點。
2021 年 5 月,英國警方扣押了她名下約 6.1 萬枚比特幣。按當時價格計算,總值超過 30 億英鎊。這是全球執法史上最大規模的加密貨幣繳獲案。英國媒體給了她一個封號:「The Bitcoin Queen」(比特幣女王)。
2024 年 4 月,花姐在約克郡以假身份被捕。2025 年 9 月,她在倫敦南華克刑事法院認罪。同年 11 月,判了 11 年 8 個月。
在中國這邊,天津法院 2021 年 9 月就對留在國內的從犯作出了判決:任江濤 10 年,黃亞芳 5 年。2023 年,國內受害者陸續收到了兩輪退賠,5 月退了 8%,10 月又退了 5%。
100 塊錢投進去,拿回來 13 塊。
一個價值 340 億的法律問題
真正讓人五味雜陳的事,發生在 2026 年 10 月 12 日。
那 6.1 萬枚比特幣,從 2014 年的 2815 元一枚,到這一天,每枚價值約 56 萬元。漲了差不多 200 倍。6.1 萬枚的總價值超過 340 億元人民幣,幾乎逼近當年藍天格銳 400 億的總募資規模。當年被騙走的錢,經由比特幣的瘋漲,竟然回來了大半。
但受害者拿得到嗎?
據財新報道,英國高等法院在這一天作出了關鍵裁決:約 1.6 萬名通過英國犯罪收益追繳程序(POCA)登記追索的中國受害者,其財產權主張應適用中國法,而非英國法。

差別是致命的。
英國法將比特幣定性為「property」(財產),受害者可以主張對比特幣本身的所有權,包括 200 倍增值後的全部價值。但中國法不承認比特幣的財產屬性,涉及加密貨幣的司法判決通常只支持返還原始投入加利息。
翻譯成大白話:你當年投了 100 塊,花姐拿這 100 塊買了比特幣漲到了 2 萬,但法律只認你那 100 塊外加一點利息。那個 1 萬 9 千 9 的增值?跟你沒關係。
10 月 12 日那天,在無數個維權微信群裡,這條消息像一盆冷水。
只有一個贏家
還有一個更讓人不適的細節。
英國有一套叫 ARIS 的資產追繳激勵機制。按這套規則,追繳回來的犯罪資產如果沒有合法的權利主張人,50% 歸英國財政部。
把這幾塊拼圖拼在一起:1.6 萬名中國受害者按中國法只能追回本金加利息;比特幣 200 倍增值的部分,因為沒有「合法權利主張人」,有相當大的概率流入英國國庫。
受害者的錢買的比特幣,漲了 200 倍,增值部分歸了別國的財政部。這種劇情,小說家都不敢寫。
判決還沒有最終落錘。法院在裁決中明確說,關於中國受害者能否依據中國法律取得涉案比特幣的財產權,需要進一步審查證據和法律細節。當事人也可以申請上訴。
但方向已經清楚了。
龐氏騙局幾千年了,每隔幾年換個馬甲重來一次,沒什麼新鮮的。這個案件殘酷的地方在於:受害者的血汗錢,陰差陽錯地完成了過去十年全球回報率最高的一筆交易。2815 元買入比特幣,漲到 56 萬,200 倍。但這筆收益,他們大概率永遠拿不到。
花姐在監獄裡服刑,1.6 萬名受害者在等一場艱難的上訴。6.1 萬枚比特幣靜靜躺在英國政府的託管賬戶裡,每一天都還在波動,還在增值。
到頭來,只有一個贏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