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3月10日消息,根據DL News報道,韓國大田、大邱和光州三地新設法院將採用新指南,在個人破產程序中允許將股票或加密貨幣投資產生的債務從清算計算中剔除,從而減少債務人需償還金額。水原和釜山法院已開始將部分個人加密貨幣和股票投資損失歸類為「一般財產」損失而非「投機性債務」。法院表示將防範債務人將購買行為偽裝成失敗投資來欺騙法院。
韓國法院擬允許個人破產程序將加密貨幣投資債務從清盤中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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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A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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