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4月4日消息,據甘肅天水秦州區人民法院公眾號,秦州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理一起涉虛擬貨幣的幫人取現金包裹刑事案件,被告人透過「高薪跑腿」兼職在明知系詐騙所得情況下7 天內在監控盲區多次取現共計39 萬餘元,並將資金兌換為虛擬貨幣轉移給2.1 萬元。法院認定其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四個月,併處罰金1 萬元,責令退繳違法所得。
甘肅法院審理虛擬貨幣洗錢案,被告因「高薪跑腿」取現並兌換USDT轉移詐騙所得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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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A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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