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一男子因盜取熟人107枚BTC被判10年9個月

PANews 5月31日消息,根據山東法制報公眾號,青島市李滄區檢察院通報一起比特幣竊盜案。 2024 年,受害者馮某某因準備變現比特幣,基於信任委託張某某協助註冊虛擬貨幣錢包。張某某藉機取得了錢包助記詞。隨後在凌晨獨自登入錢包,分多次將107 個比特幣轉走。以當日市場價格折合人民幣2,254 萬餘元。 2024 年12 月,李滄區檢察院以被告張某某犯竊盜罪,金額特別龐大,向法院提起公訴。 2025 年4 月,李滄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竊盜罪判處張某某有期徒刑10 年9 個月,併處罰金10 萬元。被告上訴後,2025 年11 月,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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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A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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