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6月5日消息,香港證監會與香港金融管理局就修訂《證券及期貨(場外衍生性工具交易-結算及備存紀錄責任及中央對手方的指定)規則》下場外衍生性工具交易規定發表聯合贅詢總結,決定自2027年3月1日起一次過指定每年兩個標準計算期間(3月1日至5月31日及9月1日至11月30日),以取代現行需定期立法修訂計算期間清單的做法。
香港證監會與金管局就修訂《結算規則》下的場外衍生性工具交易規定發表聯合譫詢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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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A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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