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8月25日消息,據泰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8月24日公告,SEC正就泰國加密貨幣ETF監管草案,以及提高基金所聘境外數字資產託管機構資質要求的方案徵求公眾意見,徵求意見期截至9月20日。
草案規定,加密ETF須由資產管理公司設立和管理,作為被動投資工具追蹤加密資產價格,對單一加密資產的年度平均淨敞口不得低於基金淨值的80%;初期合資格資產僅限比特幣和以太坊,產品只能在泰國證券交易所交易,並主要由受泰國SEC監管的境內數字資產託管機構保管資產。泰國SEC未來可在必要且適當的情況下允許使用符合資質的境外數字資產託管機構。此外,共同基金和私募基金將獲准投資泰國本土加密ETF,但仍受現有投資限額約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