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穩定幣立法通過,京東等科技公司蓄勢待發,人民幣穩定幣可望納入體系

  • 香港立法會於5月21日正式通過《穩定幣條例草案》,確立法幣穩定幣發行人的發牌制度,預計條例將於今年內生效,進一步完善虛擬資產監管框架。

  • 條例規定三類活動需申請執照:在香港發行法幣穩定幣、發行港元穩定幣(無論境內外)、以及向香港民眾推廣法幣穩定幣。發行人需滿足儲備資產優質高流動性、允許持有人無費用贖回、符合反洗錢等要求。

  • 持牌人需維持至少2500萬港元股本,牌照無固定期限。僅允許指定持牌機構(如銀行、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等)向零售投資者銷售穩定幣,違規者可能面臨最高500萬港元罰款及七年監禁。

  • 香港金管局已推出穩定幣發行人沙盒,首批三家參與機構包括渣打香港、Animoca Brands與香港電訊組成的團體、京東幣鏈科技及圓幣創新科技。京東科技近期招聘顯示其穩定幣業務可能即將推出。

  • 條例通過後設有6個月過渡期,現有發行人需在首3個月內申請牌照。議員邱達根支持納入人民幣穩定幣,強化香港作為連接內地與國際的數位橋樑,並呼籲政府靈活發牌以促進競爭。

  • 香港此舉與美國《GENIUS法案》進展同步,顯示全球穩定幣監管競爭。香港政府將持續支持虛擬資產產業,未來計劃就場外交易及託管服務展開諮詢,並發表第二份虛擬資產政策宣言。

總結

香港穩定幣立法通過,京東等科技公司蓄勢待發,人民幣穩定幣可望納入體系

作者:Weilin,PANews

美國穩定幣法案在參議院取得進展的同時,香港率先正式通過了穩定幣的立法。

5月21日,香港立法會通過《穩定幣條例草案》,進一步確立在香港設立法幣穩定幣發行人的發牌制度,完善對虛擬資產活動在香港的監管框架,以維持金融穩定,同時推動金融創新。香港特區政府預計,該條例將於今年內生效。

目前,監管機構已經就沙盒中的3家發行人的運作計畫進行了一定的監管和測試。 《穩定幣條例法案》委員會主席邱達根議員表示,支持推動建立錨定港幣、人民幣的穩定幣,強化香港成為連接內地以及其他國家的數位橋樑,同時倡導政府靈活性發牌,加快審批進程。

三類穩定幣相關活動須持牌,等額儲備須為優質、高流動性資產

《穩定幣條例草案》明確,以下三類活動需申請執照:

1.在香港發行法幣穩定幣

2、在香港或香港以外發行港元穩定幣

3.向香港民眾積極推廣其法幣穩定幣的發行

根據《財新》引述沙盒參與機構「圓幣科技」介紹,草案向發行人列出四個重要要求:一是儲備方面,持牌人必須維持穩健的穩定幣機制,確保穩定幣的儲備資產是由優質及具高流動性的資產(如資產可包括現金、銀行存款、政府債券、回購協議、逆回購協議,並妥善保管

二是穩定幣持有人有權向發行人按面額贖回穩定幣,贖回要求必須不附帶費用,且要在合理時間內處理。第三是符合一系列有關打擊洗錢、風險管理、揭露、審計適當人選的要求。四是必須在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進行交易。

草案顯示,在發行人資質方面,規定持牌人須有足夠財政資源及流動資產,其中要求持牌人的股本至少有2500萬港元。牌照不設固定期限的有效期限,也就是說,除非遭撤銷,或持牌人被清盤、撤銷於香港公司登記處的註冊資格,否則牌照持續有效。

為保障公眾和投資者,草案規定,只容許指定的持牌機構在香港銷售法幣穩定幣,而只有由持牌發行人所發行的法幣穩定幣才可銷售給零售投資者。上述可在香港銷售穩定幣的指定持牌機構包括:獲金融管理專員發牌的穩定幣發行人、銀行、獲香港證監會發出1號牌(證券交易)的機構,以及在香港持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

為起到有效嚇阻作用,《條例草案》對違規行為設定了明確的懲罰規則。無牌進行受規管的穩定幣活動:可處罰款500 萬港元及監禁七年;非指定持牌機構銷售穩定幣:可處罰款500 萬港元及監禁七年等。

三家穩定幣機構已在沙盒,京東穩定幣蓄勢待發

香港特區政府早在2022年10月發表《香港虛擬資產發展的政策宣言》,闡述完善虛擬資產監管架構的決心。響應政策宣言,《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第615章)(《打擊洗錢條例》)於2022年12月作出修訂,引入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以確保虛擬資產交易平台須遵從有關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國際規定,並保障投資者。繼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發牌制度於2023年6月生效,香港正致力於進一步完善虛擬資產活動的監管框架,包括引進法幣穩定幣發行人的發牌制度。

2023年12月,香港便宣布擬訂立新法例來實施法幣穩定幣發行人發牌制度。隨後,監管沙盒於2024年7月18日批准三家機構參與測試,同年12月公佈草案文本,並最終在2025年5月21日由立法會通過。

目前,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已推出穩定幣發行人沙盒,了解有意在香港發行法幣穩定幣的機構之業務模式,並向其傳達監管期望及提供指引。首批共三家參與機構已於2024年7月18日獲準進入沙盒。包括渣打香港、安擬集團(Animoca Brands)、香港電訊組成的團體,京東幣鏈科技(香港),以及圓幣創新科技。目前,監管機構已經就沙盒中的發行人的運作計劃進行了一定的監管和測試。

值得一提的是,京東科技集團近期在發布多項RWA相關職位招聘訊息,明確要求產品設計需與京東穩定幣和數位人民幣實現無縫銜接。同時,京東科技集團也招募一個職位“海外金融商務拓展”,重點是推動穩定幣業務的落地,這也意味著隨著法案的落地,京東穩定幣或已蓄勢待發。

這次,香港穩定幣發行人的發牌制度正式生效後,對當時已在香港進行上述三項持牌活動的穩定幣發行人設有6個月過渡期,讓一些在法例生效前已存在的發行機構,於發牌制度生效後首3個月申請牌照。

參與全球穩定幣競爭:可望發展人民幣錨定穩定幣,議員呼籲「靈活」發牌

就在立法會三讀《穩定幣條例草案》的同時,美國GENIUS Act穩定幣法案的立法過程正在進行中,5月22日,美國參議院以69票對31票通過就《GENIUS法案》展開辯論的動議,標誌著該穩定幣監管法案正式進入修正案討論階段。先前終止辯論動議投票為66票通過。這有望成為美國第一個聯邦級穩定幣監管框架。

香港穩定幣立法通過,京東等科技公司蓄勢待發,人民幣穩定幣可望納入體系

香港的穩定幣條例草案在擬定過程,也參考了現有的穩定幣監管條例和進行審議中的穩定幣監管條例。

在立法會上,《穩定幣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邱達根議員表示,很高興聽到政府澄清除了是港元、美元之外,也會考慮把人民幣納入成為將來其中一種法定的穩定幣的幣種。

「我很支持把人民幣納入本地發行的穩定幣體系,因為我們能夠作為連接內地以及其他國家的數位橋樑,也可以透過人民幣基礎的穩定幣吸引更多區塊鏈項目以及機構投資者落戶香港,形成以港元和人民幣一起驅動的數位金融生態圈,進一步的強化香港金融樞紐的地位,另外也都可以加速人民幣國際化的進程。

在發牌政策方面,邱達根議員呼籲政府應保持開放與彈性的心態,允許更多具備能力與資源的機構參與競爭。他表示,「我很希望政府可以考慮將來的牌照,持一個靈活的心態,給多一點的發行商能夠在香港競爭,這是很正常的一個過程。就好像現在世界上其實有主要是兩個穩定幣,(佔據了)大部分的交易,但是我們都是百花齊放,都是有很多就是經過了淘汰,而是形成了現在美元方面的兩隻穩定幣的局面,所以我們希望將來在香港我們爭取比如說是港元、人民幣不同比重的穩定幣都能夠給多點人入場。

在他看來,只要發行人證明到在財政上是穩健的,有足夠的監管能力,透過良性競爭,能夠給香港有機會發展出一個國際通用、可能是美元以外的其他幣種的穩定幣市場,對香港的金融發展會有很大的意義以及影響。

邱達根議員呼籲,條例草案通過之後,希望金管局可以盡快開展發牌的工作推動以及吸引更多有興趣、具備條件的潛在營運者,盡快在香港推出以及測試以不同幣種、不同抵押品的穩定幣。 “應用場景當然很重要,但是希望政府可以在審批要求或者是其他各方面保持靈活性,讓不同的方案可以在香港測試。”

隨著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及穩定幣發行人監管制度的落實,香港金融管理局表示,政府將持續支持虛擬資產產業發展。政府接下來將就虛擬資產場外交易及託管服務展開諮詢,並將發表第二份發展虛擬資產政策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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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ei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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