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來源:財經新一線
文/北京商報記者廖蒙
多地預警提示風險後,這家打著虛擬貨幣名義的假投資理財平台「人去樓空」。 7月8日,北京商報記者註意到,近日,一家名為「DGCX鑫嘉」(以下簡稱「鑫嘉」)的投資理財平台在公開社群平台引發熱議,網傳這一平台共計200萬名投資人參與其中,涉案金額高達1,30億元。網傳圖片顯示,在平台資金無法提現兌付後,公司創辦人黃鑫在會員交流群中高調宣稱,其本人已在國外。
從業務模式來看,鑫嘉盜用海外持牌交易所名義,打著虛擬貨幣投資的旗號,利用高額收益吸引消費者,單日收益率為1%,並透過設定高額獎勵大肆發展下線,根據下線成員數量設定分成比例。在平台已經無法兌付後,仍有用戶加入其中。而這類不新穎的騙局背後,還有不少消費者甘冒風險自願參與「博傻遊戲」。
每日收益率1%,無法兌付後再次“收割”
「鑫嘉跑路了,騙了我8300多U(即虛擬貨幣穩定幣'USDT',一枚USDT約為人民幣7元),折合人民幣55000元,已經報案了,希望能追回。」在個人短視頻帳號眾多分享日常生活的內容中,一名來自湖北的投資人吳麗(化名)。
前述與鑫嘉有關的影片發出後,很快就成為了吳麗主頁上熱度最高的內容。從公開互動內容來看,被這影片吸引而來的,是來自全國不同地區、參與鑫嘉平台交易的投資人,話題也多圍繞著具體投資金額、能否挽回損失開展。
對於鑫嘉的爆雷,張義(化名)心有餘悸。 2025年5月上旬,張義週末回家探望父母,意外發現其母親正在透過虛擬貨幣參與所謂“買賣原油”,交易平台正是鑫嘉。 「身邊很多人參與」「大家都賺錢了」的話術之下,篤定這是龐氏騙局的張義意識到母親被騙,隨後迅速聯繫了介紹人,強勢要求退回參與資金15000元。
來自武漢的投資人黃錚(化名)告訴北京商報記者,按照宣傳,投資人參與其中是透過平台參與境外黃金、原油投資,每日可獲得本金1%的收益率,但投入資金在一個月內無法取出,大概四天前,平台App已經無法登入。黃錚於2025年5月底參與其中,尚未進行提現操作,投入的3萬餘元已血本無歸。

綜合多位投資人反映的情況來看,這樣高額的收益率只是鑫嘉的冰山一角,透過推薦新人、追加倉位等操作,鑫嘉能夠在短期內回本,「無本福利」迅速創造數十倍收益。
張義在社群平台上分享了為母親追回資金的經歷,引發了一眾擁躉鑫嘉的投資人的不滿。 「一個多月來,總有投資人在大肆鼓吹收益,強調自己如何透過鑫嘉賺取了幾十萬。但我始終認為,這是一場騙局。」張義說。
而鼓吹鑫嘉高收益的話術,在6月25日之後漸漸消失。就在這一天,鑫嘉出現無法提現的狀況,隔天確認系統癱瘓。平台方給予的回應是「公司被監理機關定義為偷稅漏稅,帳戶資金全部凍結,無法提領」。用戶要提現,便需要依照持股金額的10%進行繳稅,依舊是透過儲值USDT的方式將資金轉入平台。報稅後每日可產生1%的收益,累計達到100枚USDT後可提現,且提現手續費為50%。
依此思路計算,假設投資人持股1,000枚USDT,則需要「繳稅」100枚USDT,即再次注入資金,每日可獲得10枚USDT,累計達到100枚USDT後,實際可提現的部分為50枚USDT。
一邊是平台崩盤風險高懸,一邊是帳戶裡投入的高額資金,儘管不少人認為“納稅”方案是平台收割投資人的最後一把“鐮刀”,但還是忍不住躍躍欲試。直到6月末,黃鑫在部分投資人所在的群聊中表示,“我已在國外,因為你們的財富與智商不相匹配,我要讓你們匹配一下,我只是拿走了你們不屬於符合你們智商的財富”,宣告鑫嘉正式停擺。
多地警方提示風險,營運主體公司早已註銷
鑫嘉無法兌付帶來的風波持續發酵,所謂的「繳稅」後提現也讓投資人半信半疑,不少投資人開始像吳麗一樣向警方尋求協助。
就在7月7日,湖南桃江縣公安局發布風險提示指出,該局在日常工作中發現,有群眾在他人的推薦下透過「DGCX鑫嘉」平台進行投資。該平台盜用迪拜黃金與商品交易所(DGCX)的名義吸引資金,在沒有授權和相關資質的情況下,謊稱自己是DGCX交易所的中國分站,並承諾高額回報,該平台以發展成員多少確定級別和分成比例。 2025年6月25日開始,「DGCX鑫嘉」平臺本金已無法正常提現,且透過設定高額「手續費」等條件限制利潤提現,該行為已涉嫌集資詐騙。
事實上,自2024年10月以來,已有四川、廣東、江西、湖南等多地監管部門對鑫嘉進行風險提示,均指向鑫嘉透過傳銷架構進行龐氏騙局。 2025年6月,湖南省委員會金融辦曾進行提示,名為「鑫嘉」的平台、微信公眾號等公開宣傳虛假境外期貨投資項目並承諾高額返利,透過虛擬幣交易與多層級「拉人頭」分利模式展業,存在較大的非法集資風險。
北京商報記者進一步調查發現,透過「直推獎勵」「團隊佣金」等方式發展下線,是鑫嘉吸引投資人的主要方式。北京商報記者取得的一份獎勵方案顯示,鑫嘉依照「四大戰區」進行地域劃分,透過線下發展會員,不定期聚集和微信建群的方式進行宣傳,按照團隊人數多少確定級別和分成比例,共計9級。最高等級「司令」直推一人可獲得150枚USDT獎勵,最低等級的「班長」直推一人則獎勵10枚USDT,「班長」以上等級還有不同金額的保底獎勵。

圖片來源:鑫嘉投資人
拉攏團隊長發展下線所獲得的獎勵,正是來自這名下線注入的經費。根據黃錚介紹,其所在的團隊長將鑫嘉拉新工作室建立在了小區門口,吸引了包括其本人在內的大量小區居民參與其中,且多為50、60歲以上的中老年人。 「我們參與的最低資金門檻是15200元,實際進入平台的對應USDT約為14700元,剩餘的近500元就是團隊長的收益。另外,團隊長也多次提示大家拉入新人,拉一個人獎勵200枚USDT。」黃錚表示。
黃錚指出,依照平台宣傳,投資人參與其中是透過平台參與境外黃金、原油投資,每日可獲得本金1%的收益率,但投入資金在一個月內無法取出,大概四天前,平台App已經無法登入。黃錚在2025年5月底參與其中,尚未進行提現操作,投入的3萬餘元已血本無歸。而黃錚所在的團隊中,還有人是在平台無法兌付後加入的。
天眼查資料顯示,鑫嘉營運主體貴州鑫嘉大數據服務有限公司成立於2024年4月,該公司分別在2024年8月、10月以及2025年6月25日,因「透過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聯繫」被列入異常經營名錄。此外,5月18日,該公司因「決議解散」向登記機關申請註銷登記。 7月8日,北京商報記者多次撥打該公司揭露的聯絡電話,但均無人接聽。
在香港註冊數位資產分析師學會董事於佳寧看來,這一事件就是一起典型的非法集資與詐騙行為,核心問題在於該平台通過偽造境外合規背景、承諾高額回報、設置層級獎勵機制等方式,吸引大量資金集中投入,並在無法持續兌付後限制提現、關閉通道。在法律與產業認定上,它並不屬於真實的數位資產交易所或平台,更無任何技術支撐的實際交易系統。違法行為將傳統非法集資結構嵌入USDT等穩定幣的流通機制中,以USDT為單位入金,繞過人民幣監管管道,再快速出逃境外,規避現有金融系統對跨境大額資金轉移的監控。
明知故犯需擔責,建議遠離這類“博傻遊戲”
值得一提的是,鑫嘉這類資金盤式騙局在業界並不少見。這類平台多透過設立虛擬交易場所及線下發展會員,進行包括「現貨」「期貨」「黃金」「石油」「外匯」等網路投資活動,並利用虛擬貨幣轉移資金。
熱門事件、新興概念都極易成為這類平台利用的對象,在鑫嘉過往的營運中,也曾利用「數位人民幣」「穩定幣」等名義進行宣傳。上海曼昆律師事務所創辦人、律師劉紅林直言,打著虛擬貨幣名義的金融詐騙,依然有龐大的受眾基礎。不管行業內怎麼談技術、談合規,現實中大量普通投資者對「穩定幣」「交易所」「區塊鏈」這些詞的理解還是模糊的,很容易被包裝和話術帶偏。
另一方面,北京商報記者註意到,鑫訣嘉停擺後,圍繞這類事件的討論中,夾雜著大量關於“如何玩轉資金盤”的討論,不少用戶“炫耀式”表明自己明知鑫嘉是資金盤,但較早入場且及時撤離,從中獲得了高額收益。更有甚者在相關事件的評論區發布新的資金盤信息,透過拉下線的方式邀請新用戶參與。
而這類資金盤,在業界也通常被稱為「博傻遊戲」。部分參與者明知其存在高度風險,但始終堅信自己不會是「最後一棒」。 「這類參與者往往具備基本的識別能力,甚至能夠看穿所謂的投資模式不過是藉新還舊的資金遊戲。這類思維是一種風險錯位的投機行為,將個體行為建立在對他人損失的預期上,卻忽視了市場本身的不可預測性和平台操盤者的絕對主導權。」於佳寧分析稱。

劉紅林表示,鑫嘉打著「虛擬貨幣」「國際平台」「高科技金融」的旗號,其實做的是最傳統的資金盤、龐氏騙局。這類騙局中,存在一部分群體明知道平台不合規,甚至可能涉嫌詐騙,但仍然主動參與“拉人頭”“賺返傭”,便很有可能從“受害者”變成“共犯”。
劉紅林強調,根據司法解釋,即使不是這個組織的“核心人員”,只要積極參與,達到一定規模,也可能構成“共同犯罪”,哪怕賺到錢也可能是帶著風險的非法所得。
素喜智研資深研究員蘇筱芮認為,虛擬貨幣本身是投機炒作、詐騙等高發的風險區,這類騙局利用消費者對於虛擬貨幣了解程度不深的特點,借虛擬貨幣投資「卷」走用戶資金。早前我國已明令禁止加密貨幣運作及投機活動,個人投資者必須明確:此類行為屬於非法金融活動,背離監管要求,風險巨大,這類投資理財活動也應遠離。
劉紅林建議,對於一般投資人而言,判斷投資平台是否可靠的標準在於,投入資金以前,是否能夠明確錢去了哪裡、做了什麼事、誰在監管、出了問題誰來負責。只要這四個問題答不起來,這類平台就不能碰觸。日常生活中,對於不清楚合規性的“投資機會”,不要盲目相信所謂的“早進早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