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鹿邑人民檢察院二審判決一起利用比特幣“跑分”案件

PANews 3月12日消息,據華夏時報網報導,近日,河南省鹿邑縣人民檢察院二審判決了一起關於利用比特幣“跑分”的案件引發廣泛關注。二審判決書顯示,7名犯罪嫌疑人使用手機通過虛擬貨幣交易平台和其他“比特幣”軟件,以購買、出售虛擬幣的方式進行“跑分”,涉案金額超過900萬,但是作為“跑分”收取佣金的7名犯罪嫌疑人中收入最多的只收到8500元,最少的只有500元。

河南省鹿邑縣人民檢察院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7名犯罪嫌疑人最高有期徒刑四年,最高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分享至:

作者:PA一线

本內容只為提供市場資訊,不構成投資建議。

關注PANews官方賬號,一起穿越牛熊
推薦閱讀
2021-03-12 18:20
2021-03-12 18:13
2021-03-12 16:52
2021-03-12 15:52
2021-03-12 14:52
2021-03-12 13:13

熱門文章

行業要聞
市場熱點
精選讀物

精選專題

App内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