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宇宙專利現狀及保護問題之淺析

隨著元宇宙的高速發展,我國元宇宙領域的相關立法明顯落後於技術的發展,導致了一定的空白地帶。現有的法律法規並沒有考慮到與元宇宙相關的技術以及元宇宙中所衍生出的專有技術、產品、外觀等的保護問題。鑑於此,一方面,我們呼籲各相關部門加緊立法,盡快釐清元宇宙專利保護相關問題;另一方面,各元宇宙參與方也應在保證符合現行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積極探索,主動嘗試,盡可能保障自身的權益。

2021年被稱為“元宇宙元年”,當我們邁入2022年,圍繞元宇宙的創新如雨後春筍般湧現。火爆的表象之下,一些隱憂也不得不引起重視,其中一項:元宇宙相關的技術創造及創新,如何以專利的方式得到保護?本期我們嘗試結合元宇宙相關專利的現狀、保護困境等問題予以分析並給出建議。

一、元宇宙相關專利申請的現狀

2022年7月20日,全球專利數據庫提供商IFI CLAIMS發布了名為“Patent data reveals the reality of top innovators in the virtual world(專利數據揭示虛擬世界中頂尖創新者的真實情況)報告”,對過去五年與元宇宙相關的專利申請情況進行了分析。報告顯示,過去五年,與元宇宙相關的專利申請數量相較於以往多了一倍。在842位申請人中申請超過2000件專利。專利內容各色各樣,從用於鏈接虛擬世界的硬件和軟件到裸眼3D投影等。但截至目前,前述專利都是圍繞、服務於元宇宙發展的軟硬件技術等,並無真正源自於元宇宙內的專利申請。

在申請元宇宙相關專利的主體中,大型科技公司往往也更加活躍。報告顯示,過去五年申請元宇宙相關專利數前十位的都是大型科技公司,共計705件。其中微軟、三星、magic leap位居前三。值得一提的是中國公司中,百度以26件並列第十。這些公司所申請的專利內容主要包括了虛擬和增強現實、3D投影、全息增強和圖像識別、神經網絡模型、機器學習等。可以確定的是,元宇宙技術正在以具有顛覆性的方式高速發展,相信元宇宙最終會達成其願景,給人以全新、極致的感官體驗。

二、元宇宙專利保護存在的問題

01元宇宙中發明創造的專利保護問題

實際上,元宇宙相關硬件專利保護與其他專利保護相比並沒有太大的不同。但在元宇宙中進行專利申請,情況有些複雜。假設你在元宇宙中設計了一輛外形迥異的汽車,該汽車外形能否申請外觀專利並受到專利保護?隨著元宇宙場景越來越多,相信此類問題會非常突出。但是元宇宙中的發明、創意等存在保護客體的限制問題,因為《專利審查指南》將專利保護客體限制為產品的整體設計以及必須有載體依附,這樣一來,至少目前在我國法律範圍內,元宇宙內設計的汽車外觀就無法申請外觀專利,無法受到專利權保護。所以,一旦有人將你在元宇宙中設計的汽車外觀用於現實生產,你的權益將很難得到保障,隨著元宇宙的高速發展,這個困境亟需出台法律法規予以解決。

02 元宇宙中算法的專利保護問題

元宇宙是一項融合了計算機圖形技術、傳感器技術、人機交互技術、網絡技術、立體顯示技術以及仿真技術等多種科學技術綜合的技術。基於此,與元宇宙相關的專利從誕生之初就與普通專利有著天然的區別,元宇宙相關的專利顯然具有更高的科技含量,通常包含著一系列的算法規則。而元宇宙中的個人(比如玩家)在元宇宙內所做的技術或程序創新,也即算法創新,無疑也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因此,通過專利保護與元宇宙算法相關(無論是元宇宙外還是元宇宙內所創造的)的創新,無疑將會促進元宇宙技術發展。

然而問題是:算法是否能成為專利的客體,能否受到專利權的保護?至少就我國而言,單獨的算法是不能申請專利的。 《專利法》第二十五條第二款明確將“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排除在授予專利權之外,通常而言,只有算法與明確具體的應用領域相結合,能夠解決該領域內的技術問題,也即與某種技術方法或者技術裝置結合,才能夠被認定為一種技術方案,進而存在被授予專利的可能性。但是,元宇宙內算法的創新大多是算法本身的執行程序創新,很可能沒有相結合的技術方法或技術裝置,所以無法以專利的方式予以保護。現階段而言,有可能構成元宇宙場景下算法創新的一種阻礙。

三、元宇宙專利保護之建議

1.平衡專利保護和技術發展

整體而言,元宇宙相關專利有必要進行相應的保護,但同時元宇宙技術方興未艾,過度技術保護可能導致行業創業發展受到限制,平衡專利保護和技術發展顯得尤為重要。我們建議,在目前相關法律法規不完善的情況下,可以先通過對現在專利保護法律制度進行解釋,對元宇宙相關技術進行專利保護從而兼顧技術創新和專利保護。在技術發展較為清晰明朗、產業應用方向明確時,對元宇宙相關技術專利進行立法保護。此種方式在技術發展初期可以平衡好各方的利益,激勵各方進行技術創新,待產業發展成熟、應用方向明確時,予以立法提供針對性的保護。

2.建立元宇宙相關專利國家標準

建立元宇宙技術標準,明確元宇宙專利保護範圍,有利於激發相關主體的技術創新,引導元宇宙技術發展方向。當前,國外元宇宙技術標準制定已經開展,由多位來自美國、韓國、日本等具有豐富專利運營經驗的技術專家參與。國內目前在元宇宙標準制定的專家還相對較少,建議專利主管部門聯合組建熟悉專利運營和元宇宙相關技術的專家團隊,聯合國內有關高校和企業,起草製定元宇宙相關專利國家標準,引導國內元宇宙技術有序發展。

3.建立元宇宙專利大數據平台

元宇宙專利大數據平台專利的建立對於專利保護可以做到隨時跟踪。當出現疑似專利侵權的技術產品出現時,該平台可以利用其平台數據的技術特點進行分析,然後根據《專利法》確定的專利侵權要件進行分析,判斷是否構成侵權。以此種方式保護元宇宙專利主要基於考慮相關技術的複雜性,判斷是否侵權具有較高的難度,但是高水平的平台可以很高效的解決技術認定問題。我們建議該平台由國家專利部門或者元宇宙行業協會主導建立,這樣可以調動行業內權威企業的參與,得到更好的技術支持,具有權威性、代表性。

隨著元宇宙的高速發展,我國元宇宙領域的相關立法明顯落後於技術的發展,導致了一定的空白地帶。現有的法律法規並沒有考慮到與元宇宙相關的技術以及元宇宙中所衍生出的專有技術、產品、外觀等的保護問題。鑑於此,一方面,我們呼籲各相關部門加緊立法,盡快釐清元宇宙專利保護相關問題;另一方面,各元宇宙參與方也應在保證符合現行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積極探索,主動嘗試,盡可能保障自身的權益。

分享至:

作者:上海区块链技术协会

本文為PANews入駐專欄作者的觀點,不代表PANews立場,不承擔法律責任。

文章及觀點也不構成投資意見

圖片來源:上海区块链技术协会如有侵權,請聯絡作者刪除。

關注PANews官方賬號,一起穿越牛熊
推薦閱讀
2小時前
12小時前
12小時前
13小時前
16小時前
2026-01-19 14:16

熱門文章

行業要聞
市場熱點
精選讀物

精選專題

App内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