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1月18日消息,根據《聯合早報》報道,新加坡金管局發言人表示,新加坡散戶投資者可參與的集體投資計劃(collective investment schemes,簡稱CIS)受《證券及期貨法令》監管,涵蓋ETF 。他們可投資的資產類型受限。目前,比特幣和其他數位支付代幣(加密貨幣)(DPT)不屬於零售CIS的合格資產。因此,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不允許這類金融產品在新加坡上市及面向散戶投資者,因為比特幣等加密貨幣並未列為ETF的合格資產。
新加坡金管局:比特幣現貨ETF不能在新加坡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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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A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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