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9月21日消息,據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公眾號披露,吉林省龍井市人民法院近期審理一起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案件,四名被告人為上游電信網絡詐騙人員購買黃金、變賣套現,通過非法虛擬貨幣平台轉移虛擬貨幣,幫助其洗白贓物,被判處1000-900年有期徒刑2000萬元。據悉被告交易金額達人民幣78.9 萬餘元,其中已查證的涉詐資金為人民幣45.2 萬餘元。
吉林高院揭露一起透過虛擬貨幣幫助洗白贓物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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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A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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