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政府或將《數位資產基本法》提交時間延後至明年,擬納入無過失賠償等多項內容

PANews 12月30日消息,根據韓聯社報道,韓國金融委員會正在起草的《數位資產基本法》(虛擬資產第二階段法案)草案內容已部分揭露。草案預計將包含多項投資者保護措施,例如要求穩定幣發行方將準備金投資於存款、國債等資產,並將發行餘額的100%以上託管給銀行等管理機構,以實現破產風險隔離。法案也可能規定,若發生駭客攻擊或系統故障,數位資產業者需承擔無過失損害賠償責任,其說明義務、條款與廣告監管也將對標金融業標準。此外,法案或將允許在充分資訊揭露的前提下,在國內銷售數位資產,旨在改善當前國內IC0被禁而計畫繞道海外發行後回流的現狀。

然而,法案提交時間可能因關鍵爭議而推遲至明年。核心分歧包括:韓國銀行主張僅允許銀行持股過半的財團發行穩定幣,而金融委員會則認為不宜以法律強制規定銀行持股比例;雙方就是否需設立新的跨機構共識委員會也存在分歧。此外,穩定幣發行方的初始資本要求、交易所發行與流通功能是否分離等議題也尚待協調。由於政府案提交延遲,執政黨數位資產工作小組據悉正基於現有議員提案另行準備獨立的法案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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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A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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