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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內容,是阿里巴巴集團的“痛”,和騰訊、百度、字節跳動相比,阿里巴巴集團投資或者收購了最多生產內容的媒體,但始終沒有打造一個頭部的內容平台。相比微信公眾號、字節跳動的頭條號、騰訊企鵝號、百度百家號,屬於阿里文娛旗下的UC大魚號給出了業內最高額的補貼,卻不溫不火,正在淡出創作者的視線。
然而,近期馬雲的一番話,看到了阿里巴巴集團的新想法:互聯網沒有佔領的內容陣地,用區塊鏈奪回來。
用區塊鏈就和當年開淘寶店一樣
5月9日,阿里日,退休的馬雲身著便服出現在景德鎮,開啟了人生第一場直播。直播時馬雲有這麼一段話: “我覺得知識產權,在今天的社會必須由新的方式方法來保護,這也是淘寶、天貓正在不斷努力的一種方式。我相信將來區塊鏈技術,我們現在的螞蟻區塊鏈技術正在解決這樣的問題。我建議大家,有知識產權的人,早日開始關注這方面,這在現在很便宜、很簡單。就是第一批開淘寶店的人,2003年2004年並且堅持的都做的非常成功。今天第一個敢用新技術的人,一定會很好。所以我希望大家,關於知識產權保護,產地保護方面,去看看區塊鏈技術。”

(馬雲直播截圖)
知識產權涵蓋的範圍很廣,包括各種智力創造比如發明、外觀設計、文學和藝術作品,以及在商業中使用的標誌、名稱、圖像,都可被認為是某一個人或組織所擁有的知識產權。
雖然馬雲說這番話的背景是在景德鎮,面對一批從事藝術創作的人,但是如果螞蟻區塊鏈能夠系統性解決知識產權的問題,包括著作權、版權等創作者將會被吸引到新的平台,從而對原有的內容平台進行降維打擊。
康師傅銷量下降不是因為有新的競爭對手,而是外賣的興起;
小偷行業景氣度衰落,不是因為警力的增加,而是移動支付的普及;
……
這種“消滅你,與你無關”,新技術降維攻擊的例子在互聯網興起後屢見不鮮。以區塊鍊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術很可能也會重演互聯網對傳統產業的“殘酷”。
比如倘若螞蟻區塊鏈開發了一款對於知識產權確權,保護,交易,協助訴訟的平台,可以涉及各種知識產權,那麼創作者寧願在這個平台發布作品。它的樣子跟目前任何內容平台都不一樣,但卻實現了大魚號網羅優秀內容創作者的目的。當然商業方式也可以很不一樣,創作者直接交易獲得收入,平台方提供知識產權的保護、交易服務,收取服務費。
馬雲在景德鎮的話裡有這樣的潛台詞——''今天第一個敢用新技術的人,一定會很好。 ”
內容創作被綁架之痛
相比其他物權,知識產權的確權、保護、交易都更難,因為知識產權的複制更為容易,但現有的追訴成本很高,這當中,尤其是普通創作者的著作權,更難以被保護。一篇優質的內容,可以輕易被各個平台轉發、洗稿、節選,原創者通常做不了什麼。
司法實務中,著作權維權的周期相比許多案件都長。比如蒐集證據的時間很長,因為涉及著作權侵權的鑑定需要專業人士認真比對,並且還得需要一定的技術手段支撐。創作者為了不耽誤訴訟成本,對侵權行為不得不被動接受。
馬雲說,區塊鏈技術能夠更好地保護“知識產權”,這是已經獲得驗證了的。 5月19日曝出的消息,廣州互聯網法院首次引入螞蟻區塊鏈技術審理知識產權案件,僅用20分鐘就打完了一場官司。原告提供了螞蟻區塊鏈技術數字版權服務平台存證、實名認證的賬號和作品在圖蟲網上傳和法院經系統證據比對圖片形似度99.03%三個證據,可自證作品著作權歸屬。最終,在20分鐘內,法庭借助螞蟻區塊鏈技術、綜合事實與原被告情況,判決被告在10日內賠償1300元給原告。
對於內容創作者而言,“名”與“利”固然重要,但其最根本的是要將創作者的產權保護。創作者失去了產權,“名”“利”隨時都有被剝奪的風險。
但長期以來,沒有平台樂意幫創作者做這件事。
最早的內容載體,紙媒,會邀請一些人士撰寫專欄,通常紙媒會獲得專欄作品的著作權。進入互聯網時代,內容創作者在互聯網平台發布作品,而平台方不會保護創作者的知識產權,在流量導入、收益分配上,都是平台方自己的算法說了算,創作者奈何沒有話語權。
依托區塊鏈、大數據、人工智能,創作者的著作權已經可以保護,在此技術上可以實現著作權的展示、交易、使用等。
今年5月7日,財政部辦公廳、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簽發的一則通知提出,推動商業銀行落實單列信貸計劃和放寬不良率考核等政策,豐富知識產權質押物範圍,擴大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規模,增加知識產權金融產品和服務工具供給。依法依規推進知識產權證券化。積極複製借鑒現有成熟經驗,以產業鏈條或產業集群高價值專利組合為基礎,支持構建底層知識產權資產;完善知識產權證券化配套扶持政策,有效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這意味著,知識產權作為資產的價值將越來越大,依托區塊鏈構築的實施產權流轉體係正在上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