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SEC發布關於代幣化證券的聲明,明確分類方式與法律適用範圍

PANews 1月29日消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發布聲明,對代幣化證券的分類與法律適用提供了官方解釋,以明確聯邦證券法對加密資產的適用性。聲明將「代幣化證券」定義為以加密資產形式體現的、所有權記錄全部或部分透過加密網路維護的金融工具。其核心分類包括發行方發起的代幣化證券第三方發起的代幣化證券

對於發行方發起的代幣化證券,發行方將區塊鏈整合至其股東名冊系統,使鏈上資產轉移直接對應股權變更。 SEC強調,證券的發行形式不影響證券法的適用,所有發售與銷售均需註冊或取得豁免。第三方發起的代幣化證券則主要分為兩類模型。一是託管型代幣化證券,第三方發行代表底層證券的加密資產,該資產代表持有人對託管中底層證券的權益。二是合成型代幣化證券,第三方發行自身證券的加密資產提供合成敞口,此類資產可能屬於掛鉤證券或證券類互換。 SEC強調,第三方代幣化產品可能引入額外對手方和破產風險,並在部分情況下適用更嚴格的證券型掉期監管規則。

SEC特別指出,向非合格合約參與者發售代表證券類互換的加密資產,必須進行證券法註冊並在國家證券交易所交易。判斷加密資產金融工具是否屬於證券類互換,應基於其經濟實質而非名稱。 SEC表示已準備好就相關問題與市場參與者進行溝通。

分享至:

作者:PA一线

本內容只為提供市場資訊,不構成投資建議。

關注PANews官方賬號,一起穿越牛熊
推薦閱讀
10分鐘前
4小時前
5小時前
9小時前
9小時前
10小時前

熱門文章

行業要聞
市場熱點
精選讀物

精選專題

App内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