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黃蜂哥NFT到千萬RWA,解析海南華鐵雙重爭議

海南華鐵近期因「黃蜂哥NFT」和RWA(真實世界資產)產品發行成為Web3圈和A股社群的熱議焦點,但其商業模式被質疑遊走於法律與監管邊緣。

  • 黃蜂哥NFT

    • 綁定「品牌推廣收益」權利,用戶鎖定NFT後可連續三年獲得等值於5萬股海南華鐵股票分紅的現金收益。
    • 但收益權附帶嚴格行為條款,如公司可單方面取消資格,且用戶需避免發表「損害品牌形象」言論,被批評為「不對等協約」。
  • RWA產品

    • 與持牌Web3企業合作發行1,000萬元非金融RWA產品,將設備「使用權+營運權」數位化,形成可轉讓的「虛擬租賃權益憑證」。
    • 結構避開證券監管,但權益兌現依賴線下流程,缺乏法律保障,恐涉「非法變相集資」風險。

爭議點

  1. 權益結構模糊,收益兌付完全依賴公司意願,用戶無法維權。
  2. NFT規則結合「言論審查」,壓制用戶表達自由,偏離Web3精神。
  3. RWA模式可能觸碰金融監管紅線,若擴大規模恐被定性為非法集資。

律師提醒,此類創新缺乏合規基礎,用戶權益無法律擔保,企業應避免以「Web3包裝」掩蓋高風險操作,否則可能引發監管追責。

總結

作者:劉紅林

過去幾天,海南華鐵突然成了Web3 圈和A 股社群的共同話題。

一邊是「黃蜂哥NFT」三天內地板價從200 元漲到近1.5 萬元,刷屏數位收藏圈;另一邊,公司官宣完成首批1,000 萬元非金融RWA(真實世界資產)產品發行,合作對像是業界知名的持牌Web3 企業唯藝數位。在許多不明就裡的圍觀者眼中,這似乎是「上市公司進軍Web3」的新訊號,是「鏈上資產+ 權益分紅」的範本。

外行人看熱鬧,內行人看門道。海南華鐵這套看似創新的玩法,從NFT 到RWA,其實都在法律和監管的邊緣地帶「遊走」。

紅林律師的個人觀點是:華南華鐵不是值得鼓勵的合規試點,反而可能成為未來風險爆發的典型案例。

從NFT 到RWA:海南華鐵玩的到底是什麼?

首先說NFT,也就是「黃蜂哥」。

這張NFT 不是簡單的數位藏品,而是綁定了連續三年的「品牌推廣收益」權利。根據該公司7 月發布的官方規則,只要用戶在7 月26 日至8 月1 日期間,透過「華鐵大黃蜂」微信小程式啟動並鎖定NFT,就自動成為「品牌推廣大使」,並可在2025~2027 年連續三年,每年獲得「等值於5 萬股海南華鐵股票分紅金額」的現金收益。

從黃蜂哥NFT到千萬RWA,解析海南華鐵雙重爭議

這個模式的關鍵點在於:

  • 收益額度與公司股票分紅掛鉤;
  • 鎖卡是資格前提,每年必須重新啟動;
  • 公司保留單方面解釋權和取消資格的權力;
  • 一旦用戶在網路上發表「損害品牌形象」的言論,資格可取消。

簡言之,你不是買了一張藏品,而是簽署了一份「行為守則換收益權」的不對等協約。

然後我們再看RWA 項目。這是海南華鐵試圖站在「資產上鍊」這個行業敘事上更進一步的操作。

從黃蜂哥NFT到千萬RWA,解析海南華鐵雙重爭議

公司宣稱已聯合持牌Web3 企業唯藝數字,完成首批金額為1,000 萬元的非金融RWA 產品發行。

與常見的房地產或應收帳款類RWA 不同,這個產品不涉及設備的所有權轉移,而是將其設備的「使用權+ 營運權」進行「數位映射」,形成一個類似「數位會員卡」的結構,允許用戶透過鏈上轉讓、寄售等方式流通,同時享受一定的使用權益或收益。

這個RWA 玩法的要點是:

  • 使用權數位化,而非資產分割或證券化;
  • 不構成所有權轉移,因此不落入證券監理架構;
  • 資產鏈上登記,但權益兌現依舊依賴線下流程;
  • 以「設備租賃+Web3 權益卡」混合模式進行市場化嘗試。

說得直白點,這些「數位卡」更像是工程設備的「虛擬租賃權益憑證」,只是被打包成「RWA」的新概念,在鏈上完成確權登記,並引入可轉讓性。結合NFT 的品牌傳播機制,海南華鐵建構了一套「重資產營運公司+ 鏈上數位權益+ 用戶推廣分紅」的複合結構。

乍一看,這套結構很有Web3 味道,既做了資產數位化,又完成了用戶激勵,還帶動了短期話題傳播。但問題在於——所有這些「創新」都踩在監管紅線的邊緣,甚至有意模糊法律邊界。

這不是創新,而是嚴重擦邊

我並不否認海南華鐵在數位化資產營運方面的思路是有想法的,但恰恰因為它不是Web3 原生公司,所以它更容易陷入「用老思維套新殼」的問題。

在我看來,這套模式至少有以下三大問題。

權益結構不清晰,收益兌付靠公司意志,用戶無法維權

不管是NFT 鎖卡獲得的「分紅對等收益」,還是RWA 對應的「設備使用權」,最終的兌現都沒有基於真實法律合約或智能合約執行,而是完全依賴公司一紙規則、一個小程序、一個收款帳戶登記。這種模式在本質上,是公司在「自說自話」:當它願意發,你能拿到;當它不想發,你也拿不到,且無權追索。

這樣的權益結構,既不構成可執行的民事合同,也不適用證券或消費保護機制。一旦出現收益違約、資格被取消或規則變更,用戶根本無處申訴。

「言論審查+ 收益激勵」合體,是對社區治理的侵犯

海南華鐵的規則明確寫出:凡在社群網路散播不利言論者,公司有權取消其權益資格。這種將「話語控制」寫入NFT 收益規則的設計,表面上是「品牌保護」,實質上是使用者表達自由的系統性壓制。

Web3 講的是自由與自治,而不是「只有按讚才能拿錢」。這種做法如果被其他公司模仿,數位藏品的未來將不再是使用者文化和社群自發性的表達空間,而是被收益綁定的「品牌喉舌」。這不是生態構建,而是偽裝成NFT 的企業公關工具。

RWA 結構模糊金融產品邊界,或潛藏「非法變相集資」之嫌

海南華鐵這次沒有分割資產所有權,而是將使用權打包進NFT 或數位卡,結合分紅收益。這種做法之所以暫時沒有被監管定性,是因為它迴避了「公開募集資金+ 承諾回報+ 沒有金融執照」這三大特徵中的一兩個。但結構本身依舊非常接近「類理財產品」。

一旦專案繼續擴展,將RWA 規模拉大、設計多種權益組合,或引入第三方平台交易、預期收益鎖倉等操作,很容易被定性為「變相發售金融產品」,甚至觸碰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邊界。尤其是在當前金融監管收緊的背景下,這種「跨界創新」一旦引發輿情或用戶維權,極易被追責。

曼昆律師提醒

這波海南華鐵操作的最大問題,並不是行銷做得多大膽,而是它所依賴的法律結構與合規設計太脆弱。

對於一般使用者而言:

  • 你買的NFT,不是財產權利,也不是股權憑證,它只是一個「公司說你能拿錢你就能拿錢」的活動資格;
  • 一旦規則變化、公司虧損、輿論風波,你的「等值分紅」可能一文不值;
  • 所有權益都沒有法定擔保,更無司法執行力,風險全靠「信公司」。

對Web3 創業家而言:

  • 不要把海南華鐵這波當成產業範本,它解決了傳播和熱度問題,卻沒有解決法律歸屬和使用者信任機制;
  • RWA 要做,可以從非金融資產結構入手,但不能跳過合規、合約和治理這三條線;
  • NFT 可以承載品牌和互動,但不能取代合約、股份和權利,否則遲早會惹火燒身。

結論:別把試探邊界當突破

海南華鐵這一波確實火了,也確實「新」。但新≠對,火≠穩。

身為Web3 產業合規律師,我希望我們能看到更多來自上市公司的創新嘗試,但這份希望的前提,是合法、透明、可持續,而不是用「Web3 包裝紙」包裹舊制度、舊邏輯和不對等的用戶關係。

別把對監管紅線的試探,當作制度突破。那不是進步,而是玩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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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曼昆区块链

本文為PANews入駐專欄作者的觀點,不代表PANews立場,不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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