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9月17日消息,據 Cointelegraph 報導,香港特別行政區中央銀行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向用戶發出警告,稱加密企業冒充銀行並使用銀行術語可能違反該地區的銀行法。金管局在一份新聞稿中表示,某些銀行術語的使用可能會誤導公眾,導致用戶認為加密貨幣公司是香港的授權銀行。不過,央行強調,根據香港銀行法,只有持牌機構才可以在香港開展銀行或存款業務。
央行警告公眾,使用“加密銀行”、“數字資產銀行”和“加密資產銀行”等詞語描述自己或聲稱提供銀行服務或銀行賬戶的公司可能違法。根據金管局的規定,除認可機構外,任何個人或企業在其公司名稱或描述中使用“銀行”一詞均屬違法。此外,未經適當許可而為吸收存款提供便利也屬於違法行為。金管局提醒公眾,非銀行的加密貨幣公司不受央行監管。這意味著存放在所謂“加密貨幣銀行”內的資金不受該地區存款保護計劃的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