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美国、欧洲、英国、瑞士、日本、加拿大和瑞典的各国央行联合国际清算银行BIS连发了3篇CBDC现状报告。这3分报告主要涵盖了用户需求、CBDC设计和金融稳定性问题。报告还指出,七大央行和国际清算银行将继续与七国集团(G7)和二十国集团(G20)国家以及新兴经济体合作,包括那些正在进行CBDC研究的国家。系统兼容性、官民合作和金融监管的重要性报告首先强调的就是“系统设计和互操作性”,报告表示政府和私营部门之间的平衡参与,对于实现政策目标和促进创新以提高用户便利性都很重要。根据这份报告,一个有效的CBDC系统将“需要政府和民间角色共同参与,以确保在更广泛的支付系统中能互通有无,并能友好共存。”其中,政府和民间企业应该力量均衡,以期达到“最优化的政策,并能满足用户的不断变化的支付需求的创新力量。”在CBDC和传统支付系统之间建立桥梁的能力对于金融系统至关重要:“一个贯穿始终的考虑是系统的互操作性,国内系统的互操作性将是确保CBDC系统与其他国家支付系统共存的关键,并有助于更广泛范围内的可访问性,保证系统弹性和多样性。”另外外报告认为,CBDC的国际合作为改进跨境支付铺平了道路。以往的关于金融体系的国际合作,一直还是沿袭着着重国内系统的构建,本次报告指出,在新的技术冲击下,CBDC项目的推进,必须加强国际间的合作。报告指出,CBDC可能对中央银行传统职责之外的公共政策等方面有着广泛的影响,参与者各方合作很重要。CBDC的引入和发展具有广泛深刻的意义,其意义不仅仅在于提高支付和结算的效率和安全性,因此多方参与式一个难题,并不仅限于政府及民营机构。而且,CBDC的发展和运营将是央行的一项重要任务,即使外包给民营部门的领域,也需要适当监管,以保持民众对CBDC的信心。虽然提供商业激励对于鼓励民营机构参与很重要,但适当监督,明确责任之间的平衡在CBDC架构中也很重要。关于“对金融体系的影响”。报告显示,为了抑制对金融中介的影响,对于CBDC需要谨慎设计和引入。不过,目前的所有研究和设计还是在假设之中。报告同时表明,即使是目前引入CBDC,“对银行的影响是可控的”。只是这一结论会受到各国实际金融结构差异的影响,除此突然引入CBDC,目前的金融体系已经能够顺利应对存款资金转移等多方面问题。报告重申了金融监管和存款保险的重要性。报告表示,如果突然引入CBDC,非银行机构对金融中介的替代性如何将可能会导致金融体系不稳定。此外,在保证CBDC的设计方面没有问题的同时,也要综合考量系统设计时,保证限制访问设置、限制使用额度、制定利率与风险之间的平衡。国际环境对于CBDC态度积极9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与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成员国的央行行长举行首次行长级视频对话,就金融科技监管、CBDC以及中国与海湾阿拉伯国家金融合作等议题交换了意见。其实像国际清算银行这样的国际间金融合作组织,很早就开始关注CBDC在不同国家的国际合作可能,尤其是涉及到跨境支付结算这个CBDC具备天然技术优势和应用特性的场景。早在今年6月份,国际清算银行就发文《CBDC:货币体系的机遇》,称CBDC是数字经济中货币的高级代表,可成为高效的新型数字支付系统的支柱,也将为中央银行应对外币替代和加强货币主权开辟新途径,同时为充分发挥CBDC的潜力以实现更高效的跨境支付,国际合作也至关重要。在国庆节前,在国际清算银行创新中心与香港金融管理局、泰国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中央银行所合作的mBridge试点项目中,多种央行数字货币(mCBDC)结算的通用原型平台在几秒钟内完成了跨境支付和结算操作。10月13日,G20主席国意大利在美国华盛顿主持召开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讨论全球经济和卫生形势、支持低收入国家应对疫情冲击、可持续金融、跨境支付、国际税收等议题。会议认为应加强非银行金融中介机构的风险抵御能力,继续落实关于完善跨境支付的路线图,强调全球稳定币的运行需以遵守所有相关法律和监管要求为前提,鼓励相关国际机构继续研究中央银行数字货币在完善跨境支付中的作用及其对国际货币体系的影响。10月14日电,G7财长声明称,央行数字货币可以作为现金的补充方式,作为流动性、安全的结算资产和支付系统的锚。央行数字货币应该建立在透明、法治和健全的经济治理基础上。会上针对央行数字货币确定了共同指导原则,原则在肯定央行数字货币提供流动性等功能的同时,尤为关注发行数字货币过程的用户隐私保护等监管问题。全球央行数字货币研发驶入快车道今年以来,全球各主要经济体对于央行数字货币的研究与关注已陆续步入白热化阶段,越来越多的货币当局正加快步伐研究央行数字货币。国际清算银行今年1月发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末,全球已有86%的央行正在研究央行数字货币。在2017年,这一比例约在65%。各国央行对数字货币的研发也正迈向更深入的阶段。该调查报告称,约60%的央行正在进行概念验证或实验,这一占比在2019年末为42%,并且14%的央行已经在推进试点工作。本次G7的声明拓宽了央行数字货币的发展空间。此前,在很多国家央行数字货币只是作为一个可能性的方案和技术在研究,而此次G7声明提出了实践的可能性,更蕴含了未来多国联合发行央行数字货币的可能性。从全球范围观察,虽然各方都在积极探索并加强数字货币基础设施建设,但并没有就制度建设或规则形成统一共识。G7发布的原则是世界范围内首个技术类规范和行动准则。在业内看来,央行数字货币竞赛已经转向规则制定领域。原则中提到,未来将和相关国际组织和标准制定机构合作,深化对数字货币公共政策的分析,并将与全球其他国家央行和当局进一步合作,分析数字货币潜在影响和政策目标设计,共同探讨数字货币对国际货币和金融体系的影响。换句话说,G7此举不仅为各国央行发行数字货币提供了更多实践可能性,也打响了全球数字货币发展规则制定权的争夺战。标准组织需要在顶层设计上占得主导权,其他国家也要抢得区域性数字货币制定权的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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