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2025年就翻到了最后一页。
朋友圈里,大家的年终总结陆续“交卷”。按往年的惯例,此刻我本该交出一份数据详实的“业绩清单”——办案数、胜诉率、关键成果。
但,当我真正沉下心,一个案件一个案件地回溯时,却发现那些最珍贵的收获,根本无法被数字定义。
那是什么?是无数次深夜长谈后,电话那头当事人从颤抖逐渐回归平稳的呼吸;是一个个曾被视作“不可能”的案件关卡,被我们一点一点撬开缝隙的瞬间;也是团队里年轻伙伴眼中,日益清晰、愈发坚定的,属于专业者的光芒。
而今年,对我个人还有一个特别的刻度——明天,我将正式踏入律师生涯的第十个年头。
所以,这次我决定换个写法。不谈数据,只谈感受。从心出发,给自己和团队,也给所有信任我们的人,一份不一样的年终交代。
然后,我们一起迈入2026。
I 本文作者:邵诗巍律师
1“邵律师,我浑身都在发抖” —— 我们面对的,从来不是冰冷的案卷
今年年初,一位当事人的妻子让我印象尤为深刻。她的微信头像是一张温馨的全家福:她和丈夫并肩而立,两个孩子依偎在身前,阳光洒在每个人的笑脸上。而电话里她声音微微发颤:“邵律师,听说案子明天就要移送到法院了,我整个人都止不住地发抖。”
对于法律工作者来说,这只是常规诉讼流程中的一环;但在这个家庭里,这却意味着亲人命运的又一次波动。从她的话语中,能听出一位妻子对丈夫的牵挂与无助,也能感受到一个普通家庭面对司法程序时的忐忑不安。
所以我常和团队说:我们办的从来不只是“案子”,而是“人”。尤其对年轻律师而言,往往容易沉浸于法律技术——研究辩护要点、推敲程序细节,这固然重要,但若忽略了“人”,便容易与家属产生隔阂,甚至让当事人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
我们不能总是客观的看待家属的恐惧和焦虑,认为他们应该具备克服困境的能力。因为家属看不到我们深夜加班推演策略的过程,他们只能从每一次沟通中感知你是否值得托付,获得一些安全感。
而对当事人来说,律师往往是他在高墙内与外界唯一的链接。我曾接到过一个案件,初次沟通时,我发现当事人情绪极度低落,甚至说出“法院怎么判都无所谓”这样的话。但当时案件仍处侦查阶段,事实存有大量争议。一旦当事人自己放弃希望,他在后续审讯中的陈述便极易出现偏差,他的记忆会模糊,陈述会游移,甚至在无意识中说出与事实相悖的话。一个细微的偏差,足以改变案件的走向。这并非孤立。许多最终未能取得理想结果的案件,回溯时才会发现,问题往往不在于法律分析不对,而在于律师和当事人之间没有建立起真正的信任与配合。双方各说各话,再好的诉讼策略也难以落地。
因此,我对团队的要求始终是:每一次会见,都必须是一次“有效连接”。既要厘清事实、讲透法律,也要倾听情绪、给予支撑。专业不仅体现在你有多懂法,更体现在你有多懂“人”。
刑事案件中,律师面对的不仅仅是案子,而是一个个具体的人
2026年,我们将继续通过系统的沟通培训和复盘机制,帮助年轻律师学会在专业与共情之间找到平衡。毕竟,只有当当事人真切地感到自己被听见、被理解、被支持,他才会真正信任你,并与你并肩作战——而这份并肩,往往是案件走向理想结局最重要的起点。
2当法官说“这像缅北电诈” —— 在新领域里,做第一个懂行的人
今年在西北某地开庭,庭前与法官交流时,他指着案卷里“永续合约”四个字直言:“这不就是网络赌博?” 那一刻我意识到,许多新经济案件的真正难点,往往不在于法律条文本身,而是在巨大的认知鸿沟里。类似的情况还有很多——同样是数字藏品平台,在A地被认定为创新,在B地却被办案人员认为无异于缅北电诈,这让人感到极其的割裂。
所以我认为,当代刑事律师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是快速学习一个陌生行业的能力。如果说法律条文是标尺,但标尺丈量什么、如何丈量,取决于你能否真正理解被丈量的事物本身。
刑法的适用从来不是简单的对号入座。尤其在Web3、数字藏品等新经济领域与金融领域,行为性质往往游走在监管与创新的灰色地带。案件罪与非罪的争议焦点,办案人员在不理解业务本质的情况下,往往看的是——“他做了没有”,但我认为其实应该是综合去评判——“这个行为,该不该用刑法来评价,怎么评价”。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深入商业模式的底层逻辑:它为何产生?如何运转?创造了什么价值?又潜藏着哪些风险?我曾用一周时间把自己变成“助贷行业半个专家”,也曾在数字藏品风口初期就扎进去研究其确权机制与流转逻辑——这不是为了炫技,而是为了在法庭上有能力说清:“法官,事情不是您认为的那样。”
因此,我对团队始终强调:放下法律人的优越感,保持“空杯心态”。接手新领域案件时,第一件事不是翻法条,而是以专业研究者的姿态,摸清该行业的底层规则与业务逻辑。
这种快速学习的能力,恰恰是年轻律师实现“弯道超车”的绝佳机会——它不依赖资历,只依赖你的好奇心、钻研力和知识迁移的能力。真正的“经验”,不是办过多少案子,而是你是否拥有一套“用法律语言解读复杂商业场景”的核心竞争力。
毕竟,当裁判者还停留在旧认知时,能清晰描绘新世界图景的人,自然就拥有了定义边界的主动权。
律师不仅仅要有专业,更应当具备快速学习吸收新事物的能力
2026年,我会持续地开展有关Web3、新经济与金融领域的刑事辩护讲座,助力更多的青年律师发现属于自己的“新大陆”。
3“走完了,我也就放下了”——律师有时也是心理医生
今年还有一起工作量巨大的刑事控告案件。委托人曾是公司的核心合伙人,与昔日深度绑定的合作伙伴决裂后,陷入了长达两年的民事纠纷漩涡。找到我们时,她几乎耗尽了所有力气,把刑事控告视为“最后的出路”。
我们花了两个月的时间梳理全部材料、分析资金流水、论证案件焦点,最终因关键证据不足,未能立案。但委托人在拿到最终的答复后,反而松了口气。她说:“其实我需要的不只是一个结果,而是有人能陪我认真走完所有该走的路。走完了,我也就放下了。”
那一刻我更加确信:很多时候,当事人来找律师,表面上问的是法律问题,心底需要的却是一种“被承接住”的安定感。
因此我越来越觉得,一名好的刑事律师,在某种程度上也得是“事实上的心理咨询师”。这不是要我们去替代专业心理干预,而是我们必须具备一种能力:在处理法律问题的同时,也能妥善安顿好那些与之伴随着的情绪与压力。
刑事案件触及的往往是一个人生活的根基——自由、名誉、前途,甚至一个家庭的命运。家属会因无助而反复追问:“他那么老实,为什么被抓?”;当事人会一度崩溃:“律师,判几年我都无所谓了”。
这些情绪,如果任由其蔓延,会直接影响他们对案件的理解、对策略的配合,甚至可能摧毁他们的理性判断。而律师,往往是他们在这段至暗时刻里,唯一能抓住的、既理性又有温度的支撑。
所以,我对团队的要求很明确:学会倾听情绪,本身就是一种专业能力。 我们不必给出人生答案,但要能听懂问题背后的焦虑;我们不必承诺结果,但要能通过专业的拆解和理性的陪伴,帮助对方找回内心的秩序与力量。
2026年,我们要在专业训练之外,多一份人性的洞察与共情的耐心。当你能接住当事人的情绪,他才能真正听懂你的逻辑——而这份信任与清醒,往往是案件走向好转的隐形基石。
4、2026年,即将踏入工作第十个年头的刑事律师邵诗巍
转眼间,律师生涯将来到第十年。
回想,和家属初次沟通时,“您做律师几年了”依然是高频问题。曾经,我也会认真数着年头:第五年、第八年、第九年。如今回看,九年确如白驹过隙。
十年,足够让一个律师完成从“技法”到“心法”的蜕变。我不再需要刻意强调执业年限,因为专业已内化为一种本能——是开庭前对争议焦点的精准预判,是沟通中对复杂情绪的平稳接住,也是在无人知晓处依然对每个细节死磕到底的自我要求。这些能力无法速成,它们是在数百个案件、数千个小时、数万次推敲中,一点点长进骨子里的沉着。
这份沉着,也让我对许多事情逐渐“祛魅”。因为我亲眼见过,那些依赖“勾兑”的案件最终如何在证据与程序面前溃不成军。我也不再对办案人员带有滤镜式的想象——我见过开庭时心不在焉的法官,也遇到过愿为一起复杂案件钻研数月的检察官。我逐渐明白:专业精神与职业尊严,从来与身份无关,只与个体有关。你能依靠的,永远是自己扎实的工作、清晰的逻辑,以及那份真正“把人的命运当回事”的敬畏心。
十年里,最珍贵的礼物是“被信任”。我依然记得,那些家属在已经委托过其他律师、甚至不断接到“有关系”的电话后,仍坚定的选择我的时刻;也记得,那些已经结束委托的客户,依然会在深夜打来电话,只为从我这里得到一个答案——仿佛只要问一句“邵律师,这个情况我该怎么办”,就能重新获得笃定与安心。
这些信任从不源于我是谁,而源于我们和当事人共同走过的每一步:是那份连夜赶出的法律意见书,是那次长达三小时的会见,也是那句“别怕,我们和你一起想对策”。
所以,十年对我来说,是一场漫长的“专业成人礼”。它让我看清:律师的价值,从来不是打赢多少官司,而是在那些人生至暗的时刻,成为一盏灯、一座桥、一个值得托付的坐标。时间最终留下的,不是年资,而是那份让人安心、也让自己踏实的能力。
如今站在第十年的门槛上,我对这份职业有了更平静也更深刻的认同。它依然充满压力与挑战,但我已不再慌张。因为我知道——专业,是最好的通行证;时间,是最公正的见证者。而下一个十年,无非是继续低头做事,抬头做人,把每一份托付,都变成值得的未来。
5、写在最后
所以,这就是我的2025年年终总结。没有数据,只有一路走来的风景与滋味。
站在做律师的第十年的门槛上,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清楚这份职业的重量与魅力。它要求你如工匠般钻研,又如智者般洞察人心;它让你在错综复杂的证据迷宫里寻找真相,也在人情冷暖的世相中守护底线。
感谢所有在这一年,把人生至暗时刻托付给我们的客户。你们的信任,定义了我们工作的全部意义。
感谢我亲爱的团队伙伴。是你们的成长与笃定,让我看到这份事业更明亮的未来。
霍姆斯大法官说:“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我想加一句:经验的温度,在于人。
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新年快乐。
特别声明:本文为邵诗巍律师的原创文章,仅代表本文作者个人观点,不构成对特定事项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