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5月23日消息,据彭博社报道,香港宣布散户投资者可以根据数字资产行业的新规则进行加密货币交易,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今日下午详细介绍了零售参与的咨询总结文件。预计个人投资者从 6 月 1 日开始在适当的保障措施下可以交易 BTC 和 ETH 等主流加密货币。

SFC 文件显示,对于规定非证券型代币须具有至少 12 个月往绩纪录的意见。稳定币的监管安排预计将于 2023/24 年实施。在稳定币于香港受到规管前,稳定币不应获纳入以供零售买卖。关于自营交易,SFC 同意交易平台上的流动性对客户来说十分重要。因此,SFC 允许由第三方做市商进行流动性提供活动。然而,现时禁止自营交易的规定是全面性的,并实际上禁止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集团公司拥有任何虚拟资产的持仓。SFC 特别强调,尚未批准任何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向零售投资者提供服务,且现有大部分公众可接触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均不受香港证监会监管。

SFC 表示,平台营运者不应提供与买卖特定虚拟资产相关的奖励活动。这项原则构成了规定平台营运者不应登载有关特定虚拟资产的任何广告的依据。关于虚拟资产市场上其他常见服务(例如收益、存款及借贷),SFC 不允许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提供这些服务。一般而言,雇员应按规定透过平台营运者进行交易,任何在雇员自己的帐户和关连帐户内进行的交易应在平台营运者的纪录内被分开记录及清楚地识别出来。SFC 还要求平台评估某虚拟资产的续存能力是否取决于吸引资金持续流入该虚拟资产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