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1月24日消息, 緬甸軍政府提出一項網絡安全法,該法將禁止使用虛擬專用網絡(VPN),違者將被處以監禁、罰款,這讓數字權利組織擔心可能會在數字化方面進一步將該國與外部世界隔離。

這份日期為1月13日的法案草案由軍方交通運輸部常務秘書Soe Thein簽署,並將於1月28日之前徵求意見。一旦通過,它將對VPN用戶處以1年至3年監禁,以及高達500萬緬甸元(約合2800美元)的罰款。該法案還將禁止使用數字貨幣,違規者將處以6個月至1年的監禁,並處以高達500萬緬甸元(約合2800美元)的罰款。此外,它還要求服務提供商根據要求向當局提供用戶的個人信息,如姓名、地址和訪問歷史。此前類似的規定導致Telenor等電信運營商離開該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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