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譯 | 吳說區塊鏈

CFTC 新聞稿全文原文鏈接:

https://www.cftc.gov/PressRoom/PressReleases/8680-23

CFTC 指控Binance 及其創始人趙長鵬故意逃避聯邦法律並經營非法數字資產衍生品交易所

2023 年3 月27 日

華盛頓特區——CFTC 今天宣布,它已向美國伊利諾伊州北區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指控趙長鵬和運營Binance 平台的三個實體多次違反《商品交易法》(CEA) ) 和CFTC 規定。該投訴還指控幣安前首席合規官Samuel Lim 協助和教唆幣安違規。

起訴書指控Binance Holdings Limited、Binance Holdings (IE) Limited和Binance (Services) Holdings Limited(統稱為Binance)通過故意不透明的共同企業運營Binance 中心化數字資產交易平台以及許多其他公司工具,與CZ 作為Binance 的所有者和首席執行官掌舵。據稱,被告選擇故意無視CEA 的適用規定,同時參與有計劃的監管套利策略以謀取商業利益。

在對被告的持續訴訟中,該機構尋求沒收非法所得、民事罰款、永久交易和註冊禁令,以及針對進一步違反CEA 和CFTC 規定的指控的永久禁令。

“今天的執法行動表明,沒有任何地點,或聲稱沒有地點,可以阻止CFTC 保護美國投資者。我已經明確表示,CFTC 將繼續使用其所有權力來發現和製止在動盪和高風險的數字資產市場中的不當行為,”CFTC 主席Rostin Behnam 表示。 “多年來,Binance 知道他們違反了CFTC 規則,積極工作以保持資金流動並避免合規。這應該是對數字資產世界中所有人的警告,即CFTC 不會容忍故意規避美國法律。我對CFTC 執法團隊在採取這一行動方面的勤奮和敬業工作以及他們在解決數字資產領域非法操作方面的辛勤工作表示讚賞。”

“被告涉嫌故意逃避美國法律是委員會對幣安投訴的核心。被告自己的電子郵件和聊天記錄表明,幣安的合規努力是虛假的,幣安一次又一次地故意選擇將利潤置於遵守法律之上,”CFTC 執法部門首席副主任兼首席法律顧問Gretchen Lowe 表示。 “今天的執法行動反映出CFTC 及其執法部門將追查那些蔑視並積極試圖規避CFTC 監管要求的數字資產平台和個人。我感謝執法團隊為採取這一行動所付出的奉獻和辛勤工作。”

案例背景

根據起訴書,從2019 年7 月至今,幣安已向美國人提供和執行商品衍生品交易。據稱,幣安的合規計劃一直無效,在趙的指導下,幣安已指示其員工和客戶規避合規控制,以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

起訴書稱,在相關時期的大部分時間裡,幣安並未要求其客戶在平台上交易前提供任何身份驗證信息,儘管像幣安這樣的實體作為期貨佣金商(FCM) 有收集此類信息的法律義務,未能執行旨在防止和偵查恐怖主義融資和洗錢活動的基本合規程序。

起訴書進一步稱,即使在Binance 聲稱限制美國客戶在其平台上進行交易之後,Binance 仍向其客戶——尤其是其具有商業價值的美國VIP 客戶——提供了逃避Binance 合規控制的最佳方法。此外,起訴書還指控Binance 作為指定的合約市場或掉期執行機構,根據其在促進衍生品交易方面的作用,而無需按要求在CFTC 註冊。

起訴書還指控實體被告未能盡職監督Binance 作為FCM 的活動。在投訴中詳述的眾多監管失誤中,幣安指示員工通過設置為自動刪除書面通信的消息傳遞應用程序與美國客戶就逃避控制進行溝通。根據投訴,幣安之所以使用這種溝通方式,是為了避免留下任何證據,證明他們為留住美國客戶所做的努力。

起訴書進一步指控Binance、Zhao 和Lim 故意逃避CEA 的要求。據稱,被告在美國境外開展了某些旨在規避CFTC 監管的活動,例如故意構建其實體和交易以規避註冊要求,並指導美國客戶和其他客戶如何規避幣安的合規控制。

據稱,趙基於他對幣安的控制以及他長期未能就幣安的不當行為誠信行事而對幣安的違規行為負責。根據起訴書,趙擁有並控制著數十家以普通企業身份運營幣安平台的實體。 Zhao 被指控負責幣安的所有重大戰略決策,包括設計秘密陰謀以指示美國VIP 客戶逃避幣安的合規控制,並指示幣安員工確保有關其控制顛覆的所有通信都是通過應用程序進行的,這些應用程序促進了自動銷毀證據。

Lim 在2018 年至2022 年期間擔任幣安的首席合規官,他被指控故意協助和教唆幣安的違規行為。 Lim 還被指控進行故意規避或試圖規避CEA 的適用規定的活動,包括推廣使用“創造性手段”來協助客戶規避幣安的合規控制,並實施一項公司政策,指示幣安的美國客戶訪問通過虛擬專用網絡交易設施,以避免Binance 基於IP 地址的控制,或通過離岸空殼公司創建“新”賬戶,以逃避Binance 基於KYC 的控制。

起訴書全文:

https://www.docdroid.net/60YAbCz/cftc-binance-pdf#page=2

起訴書還包括幣安員工之間的內部聊天,其中包括該交易所的首席合規官Samuel Lim(他也是被告),直到2022 年1 月,Lim 似乎指示一名員工要求美國客戶隱藏他們的位置。

據稱Lim 說:“表面上看我們沒有美國用戶,但實際上我們應該通過其他創造性的方式來吸引他們。”

該訴訟還稱,該交易所非常清楚來自受制裁地區的受制裁實體和個人正在其平台上進行交易,並分享聊天記錄,Lim 說“恐怖分子通常會發送'小額資金'”,這些資金“勉強”足以購買武器。根據訴訟,他說其他顧客“來這裡是為了犯罪”。

CoinDesk 認為,該訴訟很可能在幣安的意料之中。 2 月,該交易所的首席戰略官帕特里克希爾曼(Patrick Hillman) 承認Binance 正在接受多個監管機構的調查,並預計將支付罰款以“彌補”過去的監管違規行為。

此前SEC 已對幣安穩定幣合作方Paxos 起訴,此次CFTC 直接對幣安提出民事訴訟。吳說主編Colin Wu 指出,更關鍵的在於未來美國司法部可能的刑事指控,這可能也是目前幣安正在溝通的核心重點。

據此前路透社報導,調查始於2018 年,重點針對幣安是否違反美國反洗錢法和製裁規定。至少有六名聯邦檢察官參與其中,部分檢察官認為已收集到足夠證據,可以對幣安採取積極行動,並對包括創始人趙長鵬在內的個別高管提起刑事訴訟。其他檢察官則認為仍需要時間審查更多證據。幣安在美國的律師事務所Gibson Dunn 與司法部官員碰過幾次面。幣安方面的辯護包括:刑事起訴將對已陷入漫長低迷期的加密貨幣市場造成嚴重打擊。雙方的討論也涉及了可能的認罪方案。

早先美國司法部以違反反洗錢法起訴BitMEX 四位創始人並逮捕了其CTO。

關於司法部的刑事指控,具體可閱讀2022年12月路透社的全文:

https://www.panewslab.com/zh/articledetails/75nv3ejr.html

幣安隨後發布對CFTC 起訴的回應:

原文鏈接:

https://www.binance.com/en/blog/from-cz/czs-response-to-the-cftc-complaint-2408916493005890282

今天,儘管我們與CFTC 合作了兩年多,但CFTC 提出了一份意想不到且令人失望的民事訴訟。

初步審查後,起訴書似乎包含不完整的事實陳述,我們不同意起訴書中指控的許多問題的定性。雖然我們只能在適當的時候給出完整的回复,但我們將在下面解決幾個關鍵點。

合規與美國封鎖技術。幣安開發了一流的技術來確保合規性,是第一個實施強制性KYC 計劃的全球(非美國)交易所,並且今天仍然是KYC 和AML 的最高標準之一。我們通過國籍(KYC)、IP(包括美國以外常用的VPN 端點)、移動運營商、設備指紋、銀行存款和取款、區塊鏈存款和取款、信用卡號碼等來阻止美國用戶。

據我們所知,沒有其他公司使用比幣安更全面或更有效的系統。

與執法部門的合作和透明度。幣安致力於在美國和全球範圍內保持透明度並與監管機構和執法部門(LE) 合作。幣安合規團隊目前有超過750 人,其中許多人具有執法和監管機構背景。迄今為止,我們已經處理了55,000 多個LE 請求,僅2022 年就協助US LE 凍結/扣押了超過1.25 億美元的資金,2023 年至今已達到1.6 億美元。

我們打算繼續尊重美國和世界各地的其他監管機構並與之合作。

註冊和許可。幣安擁有全球最多的許可證/註冊數量,16 個並且還在增加,並且受到我們用戶社區的好評。

交易。幣安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以盈利為目的進行交易或“操縱”市場。幣安在多種情況下“交易”。我們的收入來自加密貨幣。我們確實需要不時地轉換它們以支付法定或其他加密貨幣的費用。我們有附屬機構為流動性較低的貨幣對提供流動性。這些附屬公司受到特別監控。

就個人而言,我在幣安有兩個賬戶:一個用於幣安卡,一個用於我的加密資產。我還需要不時轉換加密貨幣以支付我的個人開支。

幣安對員工有90 天禁止日交易規則,這意味著您不得在最近一次購買後的90 天內出售代幣,反之亦然。這是為了防止任何員工積極交易。我們還禁止我們的員工進行期貨交易。此外,我們對任何有權訪問私人信息的人都有嚴格的政策,例如列表詳細信息、Launchpad 等。他們不得買賣這些代幣。

我本人嚴格遵守這些政策。我也從未參與過Binance Launchpad、Earn、Margin 或Futures。我知道我的時間最好的用途是建立一個可靠的平台來為我們的用戶提供服務。

在幣安,我們尋求友好解決所有問題的方法。我們與世界各地的監管機構和政府機構合作。雖然我們並不完美,但我們堅持高標準,通常高於現有法規的要求。最重要的是,我們相信我們的用戶在任何時候都應該做正確的事。在通往金錢自由的旅程中,我們並不期望一切都一帆風順。我們不迴避挑戰。

(值得注意的是,員工不能從事期貨交易與幣安有作為附屬機構的做市商,是首次提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