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肖颯團隊

近日,一位英國華人女外送員簡雯(音譯,Wen Jian)因涉嫌百億比特幣洗錢大案被英國司法機關以涉嫌洗錢罪送上法庭的新聞火遍幣圈。本案除金額龐大、故事曲折、犯罪嫌疑人身分反差帶來獵奇觀感外,涉案贓物究竟來自何處引發多種猜想。而隨著英國法院相關訴訟文件和法律文件的進一步披露,目前贓物來源已基本明晰——天津藍天格瑞錢某某、任某某、吳某某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案。 (相關閱讀:《 6.1萬比特幣凍結,全球最大洗錢案主犯攜63億美元潛逃》)

根據英國司法機關公開的訊息,藍天格瑞案首犯錢某某在將所有涉案贓物款兌換為比特幣後,潛逃至英國,並利用簡雯清洗贓物款,現因洗錢案發,英國司法機關已查獲並扣押了價值300億的6.1萬枚比特幣。

今天颯姐團隊就結合實務經驗,為大家詳解加密資產跨境追贓物的具體路徑,為藍天格瑞案的眾多被害人們挽回損失提供思路。

01.全球著名女騙子與身價百億外送員的故事

想必關注颯姐的老粉對於「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並不陌生,e租寶案、汎亞金屬案等一個個載入史冊的非吸大案至今提起都讓人心有餘悸,而這些案件在時間線上都有一個特點:14、15年左右吸儲,17、18年左右爆雷,藍天格瑞也不例外。

根據我國公開的裁判文書和媒體資料,藍天格瑞案及其關鍵案件的基本情況如下:

2014年3月31日,錢某某(別名「花花」「花姐」等)夥同任某某(法定代表人)等人在天津市註冊成立了天津藍天格銳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並利用該本公司(未持有任何銀行執照)向不特定的社會大眾(主要是老年人)推廣、宣傳和出售所謂的「保本高收益」的短期投資理財產品。這些理財產品的投資期間一般是6- 30個月,承諾年化報酬率最低100%,最高300%。在那個金融監管缺失的年代,短短幾年時間,藍天格瑞就透過傳銷的病毒式傳播方式,在全國開了幾十家分支機構,受害者高達10萬人以上。正是以這種向老年人非法吸儲的方式,錢某某在短時間內獲取了數百億龐大的資金。

需要額外一提的是,錢某某除了頗能忽悠外,其同時還是一個幣圈“老墨魚”,早在利用藍天格瑞吸儲之前,就已經發現了比特幣挖礦的巨大商機。 2013年,錢某某利用比特幣第一次爆發的熱度,開了一個規模不小的“礦場”,並大肆對外宣稱自己的“礦場”能夠提供礦機託管服務,承諾年化收益率300%。透過比特幣挖礦,錢某某逐漸了解到比特幣在資金轉移、洗錢等相較於其他資產的卓越「優勢」。

也正是如此,錢某某趁加密資產監管規範尚未出台、全球反加密資產洗錢制度尚未建立的“空窗期”,就要求任江濤將當時天津格瑞吸收大量資金通過火幣等平台兌換為比特幣。這一招其實很聰明,進可攻退可溜。

對於比特幣這種在一夜之間翻倍暴漲的特殊非標資產而言,如果投資者的命夠好、投資手段夠高,300%的收益率確實不算高,甚至還略有保守,因此,如果錢某某買的比特幣漲得夠好,那兌付300%的收益完全不是問題。但是,幣圈老夥伴們都知道,在2014年-2017年藍天格瑞暴雷的這段時間內,比特幣的價格一直在200美元-800美元這個幅度內波動,基本上支撐不了錢某某所承諾的年化300%的收益,直接導致了藍天格瑞的崩盤。

而一但發生暴雷,錢某某將非法吸收的資金兌換為比特幣的聰明之處就立刻體現了出來:2017年,錢某某先化名「NAN YIN」買了一本緬甸護照,然後再透過冒用他人身分的方式,搞到了著名離岸聖地、避稅天堂聖基茨和尼維斯聯邦的護照,僅攜帶了一個裝滿比特幣的筆記型電腦,就將百億贓物款成功轉移至倫敦,潛逃至今。

錢某某攜款逃到英國後,由於自己已經上了中國黑名單不能輕易露面,同時加密資產監管和反洗錢措施已經愈加嚴格,為了維持體面的生活,錢志敏急需找到一個“白手套”將贓物款變現。此時,離異帶娃一人漂泊在英國的女外賣員簡雯透過錢某某發出的小廣告與其相識,幾年時間幫著錢某某洗錢、花錢,當替身出面處理各種事務,前前後後給錢某某洗了幾百萬英鎊的贓物。

但是,錢某某可能是個聰明且碰巧踩中時代風口的騙子,但卻沒有大規模洗錢的精明頭腦。一個外賣員頻繁出沒倫敦哈羅德百貨、購買超豪華別墅等顯著異常的行為立刻就引起了英國監管機構的注意,最終英國警方通過長期佈局,一舉將簡雯抓獲並扣押了錢某某幾乎所有的約6.1萬元比特幣贓物款。雖然錢某某還是在英國警方眼皮底下跑了,但已經不影響大局。

02.藍天格瑞受害者如何跨國追贓物?

目前,針對這6.1萬個比特幣贓物,英國皇家檢察署已經依據2002年《犯罪收益(追繳)法》和《(打擊)嚴重犯罪法》的規定,透過司法程序向高等法院提起了追贓物程序(刑事沒收程序)。根據聽英國《犯罪收益(追繳)法》的規定,當犯罪嫌疑人在治安法院被定罪後被移送至刑事法院,或已被刑事法院判罰有罪,那麼刑事法院可以依據檢察官或英國國家(打擊)犯罪局的請求來啟動刑事沒收程序。該程序類似我國的一個審判程序,由檢察官或打擊犯罪局對犯罪嫌疑人是否從犯罪或相關行為中獲益、獲益具體數額等進行舉證,經法院審查後決定是否簽發沒收令。目前,本案尚未有進展,英國法院在簽發沒收令前,還需透過司法程序來確定該贓物是否有其他合法的權利人存在。

那麼,我國藍天格瑞案的被害人,是否能夠對這些比特幣主張權利?應透過何種途徑主張?

1.向我國司法機關提出跨國追臟請求

我國《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第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外國之間開展刑事司法協助,透過對外聯繫機關聯繫。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等對外聯繫機關負責提出、接收和轉遞刑事司法協助請求,處理其他與國際刑事司法協助相關的事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外國之間沒有刑事司法協助條約的,通過外交途徑聯繫。”

颯姐團隊提示,我國與英國其實是簽訂相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的。 2013年12月2日,我國與英國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條約》,因此,中國和英國在刑事案件涉案贓物款的追贓物方面具有法律基礎。而根據前述《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的規定,我國司法部應是本案中向英國司法機關發起聯繫、提出追髒要求的主要職能機構。

因此,目前颯姐團隊建議藍天格瑞案的受害者們,首先可以透過合法的途徑向我國司法部等職能機關提交申請書等能夠證明自己系該案受害人的材料,向職能機關反映情況、提出追贓物等合法請求,以此維護自身的權利。

參考英國相關司法實務先例,外國被害人向英國司法機關提出追繳贓物的成功案例其實並不少。在Alamieyeseigha案中,尼日利亞是透過在本國對犯罪嫌疑人定罪+在英國提出民事訴訟的方案,成功追回了Alamieyeseigha轉移至英國的約1700萬美元贓物。甚至,奈及利亞還以公共利益為由向英國法院和警方申請披露了Alamieyeseigha案中的相關證據,成功將犯罪嫌疑人轉移的資產查的一清二楚,為成功追髒挽損打下堅實基礎。

我國在跨國司法合作方面也已經累積了不少的經驗,如餘振東案、李化學案,等都是我國的成功經驗。

2、自行透過民事訴訟挽回損失

如颯姐團隊先前所述,香港、英國等國家,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如因犯罪嫌疑人的行為而遭受損失,可以透過自行向犯罪嫌疑人提起民事訴訟的方式來追髒挽損。但是,在本案中,颯姐團隊並不建議將自行提起民事訴訟作為首選方案。

這主要是因為,本案中涉案款項已從法定貨幣(一般等價物)轉化成了加密資產(特殊資產),如果被害人直接向英國司法機關提出民事訴訟,首先就要面臨證明自己是涉案財產權人這個極大的難題,即使我們提交投資藍天格瑞的投資合約、銀行轉帳流水也無法直接證明目前涉案的比特幣與我們的財產之間存在英國法律認可「關聯」。

另外,在英國聘請律師發起此類訴訟成本極高,且不確定性大,需謹慎選擇。

03. 寫在最後

加密資產的追髒挽損即使在我國國內都並非易事,更遑論要到其他國家或司法管轄區進行追髒,因此,颯姐團隊建議本案受害者們對我國司法機關保持必要的耐心。而對於該案,颯姐團隊將會保持密切關注,及時為夥伴們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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