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2月5日訊息,香港證監會提醒投資人在2024年3月1日前必須核查虛擬資產交易平台的監管狀態。在香港營運的平台若未在2月29日或之前向證監會提交牌照申請,將需要在5月31日前停止在香港的業務。投資者如果使用的平台不在持牌或申請者名單上,應盡快採取措施,例如關閉帳戶或轉移到已獲證監會發牌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