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上一篇文章《買了NFT就能隨便用來代言嗎? 》中分析了,當用戶購買NFT時,購買的是實際上一個Token的所有權,持有者只擁有持有和出售Token的權利,而不擁有NFT底層作品的版權,所以在使用NFT進行商業運作時,可能存在侵權的風險。

但也有一類特殊的NFT,它們一經發布就進入了公共領域,創作者對作品也明確放棄了所有權利,任何人都可以基於這類NFT創建衍生項目甚至直接修改,而不必擔心法律上的問題,這類NFT就是CC0項目。

最近比較火的奇葩項目哥布林Goblintown及其衍生的一些項目,如Elftown和ill poop it nft,此外還有Dom Hofmann發行Blitmap和Loot,Punk4156發行的Nouns,Gremplin發行的Cryptoadz,Sartoshi發行的Mfers等,是採用CC0協議的典型。

TLDR:

NFT中各種權利範疇的規定,反映了Web3項目對於“平權和Build”的思考,像CC0 NFT這種在開始就讓渡一部分甚至所有權益給社區的項目,能夠更加受到社區的擁護和支持。

商用權利範疇的界定,會影響到項目的發展路徑,比如NFT的二次開發、NFT項目的商業價值、持有者和社區未來對項目的參與程度等,因此這是NFT頂層設計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因為這些將最終影響一個NFT的整體價值。

不需要購買也能商用,CC0 NFT 項目有何特別之處? ——Astrolegal NFT系列第二期

goblintown#4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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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ot Bag #3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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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fer#9234

CC全稱為Creative Commons,中文意思是知識共享,是指創作者自願放棄作品的部分或全部版權,以達到文化共享的目的。在CC協議中,根據創作者放棄權利的不同情況,比如保留署名、重新演繹、商用等權利,會有不同的細分協議。

其中CC0就是是所有協議中最極端的⼀個版本,即作者放棄了全部的權利,將作品貢獻到了公共領域,其他人可以無限制地使用該作品,甚至是商業用途。

CC0並不是一個新興概念,它在2009年就已經被提出來了,隨著Nous、Mfers、Goblintown等項目的走紅,CC0協議開始為越來越多人所關注。作為一場大型的版權實驗的要素之一,CC0與NFT的結合擁有什麼優勢呢?

1.傳播效率

CC0項目從塑造出來開始就適合廣泛傳播,創作者放棄了作品的所有權利,因此其傳播成本極低,能夠快速地累積流量和關注度,從而吸引大量資金和創作人才,項目方和持有NFT的社區幾乎不需要投入什麼精力,只需要依靠社區,鼓勵用戶發揮創造性,便能夠坐享項目的流量紅利。此外,項目方與用戶之間角色邊界的模糊,也使CC0項目相比其他項目擁有更廣泛的生命力。

2.文化認同

媒體研究者費斯克認為,在文化經濟中,流通過程並非貨幣的周轉,而是意義和快感的傳播,觀眾從商品的消費者轉變成生產者。

不需要購買也能商用,CC0 NFT 項目有何特別之處? ——Astrolegal NFT系列第二期

Mfers社區作品——最後的晚餐

而NFT無疑是文化經濟的一種實現形式,CC0項目的出現改變了傳統項目方和用戶之間“生產者”和“消費者”的關係,你甚至不用購買NFT,也可以作為個人或商業使用,普通用戶也有機會成為文化經濟中的“生產者”。

此外費斯克還指出,大眾文化是大眾創造的,而不是加在大眾身上的,它產生於內部或底層,而不是來自上方,這與加密社區中“權利下放”的文化也十分契合。

3.經濟效益

更低的使用摩擦,更高的傳播效率,加上CC0在傳播中社區對於項目的文化共識,社區用戶可以自由地揮灑創意,使用CC0 NFT來創造一些天馬行空的作品,這將幫助CC0項目被更多的人採用,推高NFT的需求,並最終表現在NFT的經濟價值上。

下面我們將通過對CC0項目一些常見問題的解答,釐清普通用戶對於CC0項目的認知誤區,解釋CC0與非CC0項目之間的核心區別,幫助大家更好理解CC0協議在NFT應用中的含義。

觀點提煉:

CC0項目並非完全免費,遇到不是Free Mint的CC0也很正常;

發行方如果為NFT設置版稅將違反CC0的規定;

CC0中發行方預留一部分NFT後進行出售屬於合法操作;

判斷CC0項目的關鍵在於發行方對於權利的保留程度;

CC0協議並不完全適用於國內的法律體系。

1.CC0協議的NFT都是通過Free Mint發行的嗎?

這類項目並非必須採用Free Mint的方式發行。

CC0解決的是作品的著作權歸屬問題,NFT發行方式關乎的是發行方的鑄幣成本和盈利模式,兩者之間沒有必然關聯。比如CC0的代表項目Mfers,其鑄造價格是0.069E,並不是Free Mint。

2.如果發行方自留了一部分NFT,並且後期在二級市場上銷售,是否違反了CC0協議?

NFT銷售與CC0協議並不矛盾。

首先,NFT和NFT上的圖片不是一回事,作為NFT的發行方也不一定擁有底層作品的著作權,買賣NFT也不必然等同於買賣著作權。

其次,採用CC0協議的項目可以理解為,沒有人享有底層作品的著作權,任何人都可以使用(包括商業使用)相關作品。在這個情況下,即使NFT包含了著作權,發行方作為“任何人”中的其中一個,當然可以進行銷售。

3.NFT發行方如果在發行平台(比如OpenSea)上設置版稅,違反CC0協議嗎?

簽署CC0協議意味著創作者放棄了法律賦予其的著作權,而“版稅(Royalty)”正是著作權的一項具體權能,因此CC0協議下不存在法律意義上的“版稅”。

但是,CC0協議也沒有限制各方通過協議獲得收益,平台協議裡的“版稅”若理解為NFT買受人自願接受並支付的費用,則其與CC0協議也不會直接矛盾。

4.CC0項目與非CC0項目有什麼區別?

主要體現在創作者對作品權利的保留上,通過對以下兩個典型項目的對比可以更直觀理解。

(1)CC0項目——Mfers

根據Mfers的聲明,Sartoshi將他的作品上鍊成NFT以後,這個項目就完全屬於公共領域了,同時Sartoshi沒有提到要保留商標權或任何其他權利,並表示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地以他們想要的方式使用Mfers,所以從這點上可以說Mfer是大家理解的所謂CC0項目了。

不需要購買也能商用,CC0 NFT 項目有何特別之處? ——Astrolegal NFT系列第二期

(2)非CC0項目——BAYC

根據YugaLabs聲明條款,BAYC沒有明確“放棄”了任何權利,也沒有提到任何權利進入公共領域;YugaLabs只是授予了Holder自用和商用的權利。

“Grant”一詞可以理解為YugaLabs沒有放棄權利,只是授權許可的方式允許其他人使用,因此BAYC不符合CC0協議的規定。

不需要購買也能商用,CC0 NFT 項目有何特別之處? ——Astrolegal NFT系列第二期

5.國內有沒有CC0對應的法規?

在國內的實際應用上,由於我國《著作權法》規定創作者不能放棄或轉讓作品中的人身權利(如署名權等),因此在國內法律體系中,無法完全實現CC0協議中的“權利零保留”。

總的來說,項目對於NFT中各種權利範疇的規定,反映了其對於Web3“平權和Build”的思考,像CC0 NFT這種在開始就讓渡一部分甚至所有權益給社區的項目,能夠更加受到社區的擁護和支持。

此外商用權利範疇的界定,會影響到項目的發展路徑,比如NFT的二次開發、NFT項目的商業價值、持有者和社區未來對項目的參與程度等,因此這是NFT頂層設計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因為這些將最終影響一個NFT的整體價值。

*本文CC0相關問題由Astrolegal 象星律師事務所鄭瑋律師(合夥人)、馮悅律師、孫奇敏律師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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