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的量刑聽證會近在咫尺,美國檢察官建議法院以違反《銀行保密法》為由判處幣安聯合創始人趙長鵬(CZ) 36 個月監禁,這是此前預期的最高18 個月刑期的兩倍。緊接著,161封支持CZ的陳情信在網路上釋出,霸屏社群媒體。

161封支持CZ的陳情信,能打動美國法官嗎?

如此多的支持者,不難看出身為幣圈老大,CZ這麼多年在業界累積的深厚人脈和口碑。要知道,曾經的風雲人物SBF當時也只收集了二十多封求情信,大部分還都來自他的家人和朋友。

共計近350 頁+不同關係層的信件試圖從各個角度和時期將CZ塑造為一個本性良善、有責任心、謙虛自律的高大形象,除了他的至親好友,支持者名單中還包括不少業內高階主管,例如Fosun International聯合創始人Xinjun Liang,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統治家族的兩名成員、加密礦商Bitfury高層,創投公司Antler創辦人,以及美國前駐華大使、現任幣安顧問委員會成員Max Baucus 。

淡泊名利、生活簡樸

根據截至2024年4月24日的彭博億萬富翁指數, 47 歲的CZ是全球排名第32 位富豪,身價約411 億美元,幣安仍是全球最大的加密貨幣交易所。

161封支持CZ的陳情信,能打動美國法官嗎?

不過,大量請願信描述CZ是個低物慾、對金錢名利很淡泊的人。

何一寫道:「他對富人熱衷的珠寶、奢侈品、豪華汽車、藝術拍賣一無所知,他過著簡單的生活,他在亞馬遜買實惠的衣服,他騎平衡車去開會,他熱情的向記者展示他的豐田6 座麵包車後來被記者公開嘲諷,他買東西都​​是出於效率和興趣,他對錢、名譽、享受沒有狂熱的慾望,他希望過有意義的一生」。

「過去6 年作為CEO 和最大股東他領著低於公司後續引入多個高階主管的薪水,沒有進行一次給自己的分紅和變現」。

Heina Chen:「他沒有世界第一交易所老闆就高人一等的氣勢和架子,他非常謙虛平易近人,他穿的最多的衣服是從亞馬遜購買,往往不超過100 美元」。

誠實正直

一些支持信來自與CZ相識多年的行業高管和投資方,描述了CZ一直秉持的正直做派,其中也能窺探到某些項目在早期的一些不規範做法和黑歷史。

文件中第340頁寫道:「當CZ 得知,OKX 創辦人徐明星Star XU 偽造準備金證明、財務不透明,以及利用機器人偽造虛假交易量時,離開了公司」。

第66頁,淡馬錫支持的創投公司Vertex Venture Holdings執行長Kee Lock Chua 寫道,當年幣安向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申請註冊其服務的申請被拒絕,原因是CZ在其他幣安實體中持有控股權,“儘管幣安新加坡耗盡了一半的投資資金,CZ還是決定全額退還我們最初的投資成本。這是意想不到的舉動,顯示了他的深思熟慮和公平感。”

致力於慈善

許多支持趙的信件都提到了幣安和CZ的大量慈善捐款。幣安烏克蘭員工隊伍中的50 多名員工簽署或撰寫了信件,描述了該公司在俄烏衝突中對當地員工的支持。

第83頁:「Binance charity和CZ 希望盡我們的綿薄之力能給世界多一些溫暖和幫助,直到今天我們已經幫助了世界上2,085,823 的受益者度過難關,我們會將這項事業進行到底。這就是我心目中的CZ, 既有愛員工愛朋友愛家人的小愛,也有幫助行業、幫助世界人的大愛的偉人」。

以這些支持信作為證據,加上CZ本人的道歉以及監獄和安全顧問的專業知識,CZ辯護律師認為他應該獲得緩刑。

美國法官:金融犯罪「規模空前」、破壞制裁

檢察官在最新給法院的意見信中稱,CZ違反美國法律的規模“前所未有”,幣安以“狂野西部”模式運營,並且“故意無視”法律責任。

其中看起來比較嚴重的措辭條包括:由於沒有實施有效的反洗錢計劃,CZ允許駭客、毒販和違反制裁者利用該交易所轉移數億美元,幣安「嚴重破壞了美國對伊朗制裁的有效性”,法官還列舉了美國和伊朗客戶之間價值至少8.98 億美元的交易。

檢察官表示:“本案的判決不僅向趙發出了一個信息,而且向全世界發出了一個信息。”

加密社群如何評價?

沒有真理真相,只有好惡,立場決定觀點,也就是俗話中的“屁股決定腦袋”,在這件事情上,既得利益者和普通炒幣者的看法似乎並不相同,不少KOL都在社交媒體為CZ鳴不平,但也有一些截然相反的聲音。

加密投資者兼Bankless 聯合創辦人Ryan Sean Adams對此表示:

「CZ 與SBF 的犯罪行為完全不同。SBF從他的客戶那裡偷了錢;CZ 無視他們的監管法。美國法院如何懲罰後者將告訴我們很多資訊…幣安收到43 億美元的罰款,歷史上最大的罰款之一,CZ個人被罰款5000萬美元,美國政府希望他入獄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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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然這些信件讀起來令人動容,也有部分社區成員表示,趙長鵬只是一個商人,幣安利用合約割散戶韭菜的事也沒有少做,一個好父親/慈善家的形像也改變不了多少散戶爆倉破產的事實。

法律人士的觀點:違反洗錢和製裁的證據是關鍵

美國的《銀行保密法》要求金融機構採取某些措施來防止和製止洗錢,若違反最高可判處五年監禁。

喬·拜登前行政總監Moe Vela對彭博社表示:「從指控的角度來看,SBF與CZ案件的沒有可比性,但從司法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和聯邦政府明確表示他們不會容忍作惡的角度來看,它們非常具有可比性」。

Vela 補充道,無論法官是否對CZ 處以嚴厲判決,美國當局可能正試圖向加密貨幣領域的非法參與者“傳遞信息”,不過他推測,由於CZ的合作和認罪,可能會從法官那裡“得到一些寬大處理」。

在過去類似的加密貨幣和洗錢的刑事案件中,檢察官都曾要求判處重刑,但這些要求都被拒絕了。

例如,去年在與CZ的案件非常相似的案件中,Arthur Hayes承認在領導著名加密貨幣交易所BitMEX 時違反了《銀行保密法》。當緩刑官員建議Hayes不入獄並緩刑兩年時(部分原因是Arthur Hayes沒有犯罪記錄),遭到檢察官強烈反擊,懇求該案法官拒絕該提議,法官最終還是採取從輕處理:Hayes被判處六個月軟禁和兩年緩刑。

與Hayes一樣,CZ也沒有犯罪記錄,並同意支付高達5000 萬美元的罰款,因此不少法律人士認為CZ的量刑可能包括緩刑和軟禁相結合。

紐約東區前美國助理檢察官Mark Bini認為,與Bankman-Fried 的刑事案件不同,CZ 感覺更像是“監管犯罪”,不過圍繞哈以衝突的事件可能會影響法官的判斷。

哈馬斯攻擊事件發生後,許多報告指出加密貨幣被用來資助恐怖組織。 Bini說:「公眾情緒可能與政府對此案的看法相一致的是,存在針對幣安的案件,指控他們洗錢與哈馬斯有關。類似的事情可能會以某種方式被判定,以表明看似監管犯罪的行為造成後果的嚴重性,檢察官可能會認為應該考慮到這些後果。

Bini補充說:“案件的事實可能對法官來說非常重要,但對CZ 來說卻是一種不利的方式,以至於法官認為需要做出更嚴厲的判決。”

對於司法部來說,判處CZ更長的監禁可能不像看起來那麼容易,政府官員必須提供更多實質證據來證明他參與了犯罪活動。

161封支持CZ的陳情信,能打動美國法官嗎?

美SEC前官員John Reed Stark在X平台分析稱:「如果司法部不能確保對CZ 的判決,以阻止未來在加密貨幣領域(和其他領域)的洗錢行為,那麼這項'認罪協議'最終可能會對司法部產生適得其反的效果,希望司法部有所作為,或者幣安的監控和其他補救要求可能會揭露更多令人震驚和可指控的犯罪行為。 ,而且可悲的是,這將是一場史無前例的司法不公正」。

總結

CZ在給法院的信中為自己的行為道歉,他也感嘆從幣安辭職後不得不放棄一生的事業,並希望未來能夠專注於教育和生物技術創新領域的機會。他寫道:「我想糾正錯誤,結束這一章,翻開新的一頁,專注於我人生的下一個篇章」。

4 月30 日,Richard Jones法官將在華盛頓西區地方法院聽取檢察官和CZ 律師的陳述,CZ的命運如何,讓我們拭目以待。

正如幣安聯合創始人何一所說:「如果將加密貨幣產業比喻為荒野西部,那麼CZ 就是這片荒野的守護者」。無論結果如何,這場判決都將成為加密史上的一個重要里程碑,它將深刻影響加密監管的發展方向,也將為未來的加密創新格局帶來新的變數和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