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3月25日消息,Circle歐盟戰略與政策總監Patrick Hansen在X平台發布對歐盟反洗錢法規的解讀,稱歐盟禁止匿名加密​​貨幣交易或自我託管錢包的說法有誤。 Hansen表示,歐盟反洗錢法規(AMLR)不是加密貨幣監管,這是一個廣泛的AML/CFT框架,適用於機構,即所謂的「義務實體」(OEs)。所有金融機構,包括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都是OEs。因此,AMLR僅適用於OEs/服務供應商,並明確排除了硬體和軟體供應商或無法存取/控制加密資產的自我託管錢包提供者(例如Metamask、Ledger)的義務。 AMLR將適用於受MiCA監管的所有CASP(交易所、經紀商等)。這些CASP需要遵循標準KYC/AML程序,例如客戶盡職調查等。這並不是什麼新鮮事,因為歐盟的所有加密貨幣交易所和託管錢包提供者都已遵守目前AMLD5下的這些義務。 AMLR(第58條)現在明確禁止CAS提供匿名帳戶,這意味著託管加密業務不能為匿名用戶提供服務。這在現有的「反洗錢」規則下已經被禁止了,所以沒什麼新鮮的。此外,CASP也不允許提供隱私幣帳戶。這已經是世界各地現有的商業慣例(MiCA先前已經禁止列出具有內建匿名功能的加密資產)。

Hansen寫道,對於CASP和自託管錢包之間的轉帳(AMLR第31b條),AMLR要求採取「風險緩解」措施,包括使用區塊鏈分析或收集有關這些加密資產的來源/目的地的額外數據。這符合歐盟實施的FATF旅行規則《資金轉移條例》(TFR),該條例將要求CASP至少收集與自託管錢包之間的轉帳資料(例如發起人/受益人的姓名) 。因此,這也不是什麼新鮮事。建議的AMLR的先前版本提出了一種更嚴格的方法,這意味著對自我託管發起人/受益人進行KYC,但由於行業的努力,最終達成了基於風險的多種選擇方法。對於商家付款(AMLR第59條),不幸的是,現金支付被限制在最高10,000歐元。如果歐盟成員國願意,甚至可以採取更低的限制。好消息是,此前,議會還提出了一項修正案,將自託管錢包(不涉及CASP)的商家支付限制在1000歐元。這已經從最終版本中刪除了。因此,人們將能夠使用其自託管錢包在歐盟購買商品/服務,不受任何限制。如果你想使用CASP用加密貨幣購買商品和服務,即使在常規業務關係之外(所謂的偶爾交易),該CASP也需要對你進行客戶盡職調查,如果交易金額超過1000歐元,則可能採取額外的KYC/AML措施(AMLR第15條)。因此新規對自託管錢包和CASP的影響非常有限。

此外,Hansen強調,歐盟議會ECON委員會於3月就該案文達成一致,只需在歐盟議會全體會議(可能在4月底)和歐盟理事會中通過最終(正式)批准即可。它將在發布3年後(~2027年夏季)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