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12月18日消息,據大連日報報導,大連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對王某某涉嫌吸收資金人民幣214億餘元、其親友利用“虛擬貨幣”實施洗錢行為的集資詐騙罪、洗錢罪一案出庭支持公訴。為掩飾、隱瞞部分犯罪所得的來源和性質,2021年2月21日王某某出逃前後,共委託其前妻王某甲使用非法集資所得人民幣678萬餘元購買“虛擬貨幣”百萬餘枚,並轉入其數字錢包賬戶內。王某某在逃往境外的途中被抓獲歸案後,其安裝數字錢包App的手機被偵查機關依法扣押。同年5月,王某甲在王某某父親王乙、母親趙某丙等人的配合下,使用他人身份信息註冊“虛擬貨幣”交易平台網站賬戶,並利用王某某事前告知的密碼轉移數字錢包賬戶內的“虛擬貨幣”,通過交易變現後赴銀行取現,以上述方式轉移資金人民幣652萬餘元。 2021年12月31日,大連市檢察機關以涉嫌集資詐騙罪、洗錢罪對王某某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