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5日,司法部官方微博發出一篇文章,標題為“深圳仲裁填補司法判例空白!確認比特幣具財產屬性受保護”。近日,這起案件有了最新進展,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該案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為由撤銷了該仲裁裁決。法院認為,仲裁裁決高某賠償李某與比特幣等值的美元,再將美元與人民幣進行折算,實質上是變相支持了比特幣與法定貨幣的兌付、交易,與九四公告文件精神不符,違反了社會公共利益,對該裁決予以撤銷。 (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