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2月22日消息,據Cointelegraph報導,非營利行業聯盟PoS聯盟(POSA)發布了兩份白皮書,研究存款代幣在美國證券和稅法中的地位。這些文件是由10多個行業組織的代表撰寫的。根據附帶的聲明,這些文件旨在為“有意義的立法編纂或闡明提供一個框架”。它們還旨在為自我監管標準提供基礎。

POSA在“流動性抵押的美國聯邦所得稅分析”中指出,根據一般原則,流動性抵押應該遵守資本利得稅規則。白皮書寫道:“票據代幣在數字世界中證明無形商品的所有權,與倉庫收據、提單、碼頭擔保和其他所有權證明文件在物理世界中證明有形商品的所有權基本上相同。根據資本利得稅,只有在出售或其他處置加密資產以換取在種類或程度上存在重大差異的財產時,流動性質押活動才會成為應稅事件,這通常被稱為資產的變現。”這一推理得到了一個論點的支持,即流動質押協議(智能合約)不應被視為一個獨立的實體,因為它缺乏分享利潤的第二方。它總結道:“如果流動質押沒有如上所述的應稅事件,那麼流動質押必須努力應對其繼續擁有所涉加密資產的稅收問題。”

POSA在“美國聯邦證券和商品法對Staking Receipt Tokens(質押票據代幣)的分析”中表示,確定票據代幣是否為投資合約是一個門控問題。它使用對著名的Howey測試的基於案例的分析,認為流動性質押不是投資合同,因此不是證券。該論文還考慮了Reves測試,該測試根據與投資合同的“家族相似性”確定一種工具何時構成“票據”。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和聯邦法院已經發現一些加密資產可以作為票據。此外,該論文認為,根據《商品交易法》,票據代幣不是掉期交易。論文總結說,票據代幣可以用於安全目的,允許持有者在鑰匙被盜的情況下在錢包之間轉移質押資金的所有權,以及商業目的,類似於倉庫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