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2月7日消息越南財政部擬對透過持牌服務機構完成的加密資產轉帳行為徵收0.1% 的交易稅,稅率水準與當前股票交易稅保持一致。根據相關政策草案,個人投資者不區分稅務居民身份,在進行加密資產轉帳時均需按交易金額繳納該稅費;而機構投資者因加密資產轉帳產生的收益,則需按扣除成本及相關費用後的利潤,適用20% 的企業所得稅率。同時,加密資產轉帳及交易行為將被明確免徵增值稅。
此外,草案首次在法律層面對加密資產作出界定,認定其為依託加密或類似技術完成發行、儲存與傳輸驗證的數位資產。在產業進入方面,越南擬對數位資產交易所設立較高門檻,要求最低法定資本達10 兆越南盾(約4.08 億美元),並將外資持股比例限制在49% 以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