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股權類及資產證券化類RWA由證監會監管,外債類RWA由發改委監管

PANews 2月7日消息據財新網報道,中國境內資產赴境外發行RWA(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將不再是灰色地帶,證監會《關於境內資產境外發行資產支持證券代幣的監管指引》首次正面定義RWA並給予明確的監管框架。監理機關認為,股權類RWA、資產證券化類RWA、外債類RWA,應依照「相同業務、相同風險、相同規則」原則,參照這三種情況分別與之對應的傳統融資業務進行相同的依法依規監管。因此,將股權類RWA、資產證券化類RWA歸為證監會監管;外債類RWA歸類為發改委監管。與傳統境外融資業務一樣,境外RWA也涉及到境外募集資金匯回境內問題,由外匯局監理。其他形式RWA,歸為證監會會同相關部門依職責分工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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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A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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