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共和黨議員公佈 630 頁新版《CLARITY Act》,將非去中心化 DeFi 協議納入 CFTC 註冊範圍,但穩定幣收益與官員倫理爭議仍可能阻斷 9 月 15 日的程序性表決。
作者:ChandlerZ,Foresight News
美國參議院共和黨人 9 月 10 日公佈 630 頁《數位資產市場清晰法案》(CLARITY Act)修訂文本,準備以替代修正案形式整體改寫眾議院通過的 H.R.3633。負責推動法案的參議院銀行委員會數位資產小組主席 Cynthia Lummis 稱,新版吸收了民主黨議員提出的超過 100 項修改。
參議院將在美國東部時間 9 月 15 日 14 時 15 分就啟動審議舉行終止辯論表決,這一票只決定參議院能否開始處理法案,需要 60 票支持,尚不等於法案獲得參議院通過。The Block 援引 Politico 報道稱,截至 9 月 10 日,新版文本仍未獲得民主黨議員支持。
《CLARITY Act》試圖為美國加密市場劃定 SEC 與 CFTC 的監管範圍,眾議院 2025 年 7 月以 294 票贊成、134 票反對通過 H.R.3633,其中 78 名民主黨議員投下贊成票;參議院銀行委員會今年 5 月又以 15 票贊成、9 票反對推進自己的版本。7 月公佈的 616 頁文本首次合併銀行委員會與農業委員會方案,9 月版本在此基礎上增加 14 頁。
若法案生效,數位商品交易所、經紀商和交易商將向 CFTC 註冊,並承擔客戶資產隔離、利益衝突管理、交易記錄和破產保護義務。證券及代幣化股票繼續受 SEC 監管,符合「附屬資產」定義的網路代幣需要披露項目進展、代幣分配和關聯方持倉。
非去中心化 DeFi 協議增加 CFTC 註冊路徑
7 月文本已經要求 SEC 和美國財政部為「非去中心化金融交易協議」制定規則,適用於從事證券經紀、交易、執行、清算或託管等活動的控制人。9 月版本在商品交易法部分加入對應安排,將數位商品現貨業務交給 CFTC 處理,並要求 CFTC 與 SEC、財政部共同制定規則。
新版列出三類判斷條件,協議若存在能夠改變功能、運行方式或共識規則的控制人,交易並非完全按照預先寫入代碼的透明規則執行,或者有人能夠限制、審查和禁止用戶使用,滿足其中一項便可能進入「非去中心化」範圍。監管要求按照經紀、交易、執行、清算和託管等實際功能確定,團隊採用 DAO、基金會或開源協議等名稱不會改變判斷結果。
保留升級密鑰、暫停開關、交易審查權或資產控制權的協議運營方,可能需要承擔 CFTC 註冊、資訊披露、記錄保存、業務監督以及《銀行保密法》合規義務。單純運行節點、提供預言機、發佈代碼、開發非託管錢包或提供唯讀介面的人員,不會僅因這些活動承擔 CFTC 註冊義務;僅參與安全委員會或事故響應,也不會單獨被認定為控制協議。CFTC 仍可對欺詐、操縱和虛假報告採取執法行動。
進一步明確預測市場與信用合作社的監管
9 月文本把 CFTC 端的 DeFi 保護限定在數位商品現貨和現金交易。預測市場通常使用事件合約,無法借助這一條款自動獲得 DeFi 豁免。Lummis 稱,這項修改回應了美國原住民部落對預測市場繞開部落博彩權和州博彩規則的擔憂。法案沒有直接裁定事件合約是否屬於博彩產品,CFTC 權限、州法和部落博彩協議之間的爭議仍將繼續。
信用合作社條款也經過技術性調整。聯邦信用合作社可以利用數位資產或分散式帳本開展法律已經允許的支付、貸款、託管或交易活動,受保存款信用合作社可在相同條件下開展業務。文本同時註明,該條款不擴大信用合作社現有法定權限,也不免除資本、風險管理和消費者保護要求。
穩定幣收益和官員倫理條款基本未動
新版繼續禁止加密服務商及其關聯方向美國用戶支付僅因持有支付穩定幣而產生的被動利息或收益,同時保留支付、轉帳、兌換、結算、提供流動性等真實活動產生的獎勵。SEC、CFTC 與財政部需在法案簽署成法後一年內共同制定細則。銀行業希望進一步限制穩定幣獎勵,加密平台則希望保留交易和使用激勵,9 月文本沒有結束雙方爭議。
官員倫理條款同樣沿用 7 月方案,公職人員、聯邦僱員及其配偶在任職期間不得以獲取對價為條件發行或贊助數位資產,但可以持有數位資產作為投資。違規行為僅由美國司法部長提起民事訴訟,州檢察長和私人不能起訴,該禁令將在 2029 年 1 月 20 日中午失效。伊莉莎白·華倫等民主黨人此前要求擴大適用範圍和執行主體,新版沒有作出重大調整。
民主黨參議員 Mark Warner、Cory Booker、Ruben Gallego 等 7 人 7 月曾聯合表示,官員倫理、消費者保護、非法金融、利益衝突和市場完整性條款仍需加強。9 月 15 日若未獲得 60 票,H.R.3633 將繼續停留在參議院,SEC 與 CFTC 只能依靠現有權限分別制定規則;若程序票通過,參議院還要處理修正案並舉行最終表決。參議院通過的文本與眾議院版本存在差異,眾議院仍需接受參議院文本或由兩院協商統一版本,隨後才能送交總統簽署。法案多數條款擬在簽署成法 360 天後生效,涉及制定實施規則的條款還需等待最終規則公佈滿 60 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