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擬規範虛擬資產相關稱謂使用,「加密」、「交易所」等被納入

PANews 11月7日消息,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發布諮詢總結,擬修訂《證券及期貨條例》及《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限制未經授權機構使用可能令公眾誤以為其業務受到證監會監管,或與交易所、結算所及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存在關聯的特定稱謂。

據悉,擬受限制的稱謂包括「crypto」(加密)、「cryptocurrency」(加密貨幣)、「crypto coin」(加密幣)、「digital asset」(數字資產)、「digital coin」(數字幣)、「token」(代幣)、「tokenised assets」(代幣化資產)、「virtual asset」(虛擬資產)、「virtual coin」(虛擬幣),以及「exchange」(交易所)、「market」(市場)、「trading platform」(交易平台)等,香港證監會表示相關限制針對上述稱謂的組合及其相似稱謂,並非單獨使用某個詞語就必然受到限制,預計在敲定相關立法修訂草案後提交立法會審議,若修訂獲通過,相關規定將在制定後六個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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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A一线

本內容只為提供市場資訊,不構成投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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