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EX投資人首度入禀索償,律師表示民事訴訟有6年期限且依信託責任債務追討

PANews 6月4日消息,據明報兩篇文章報道,去年9月報道的香港未獲發牌的虛擬資產平台JPEX涉疑違規在港宣傳及經營,案件其中兩名受害人委託律師代表,昨日正式入禀區域法院向JPEX集團及相關人等共7名被告,追討24萬泰達幣或185萬港元,為首宗針對JPEX的民事索償案。代表原告的浩宸律師事務所顧問律師朱喬華表示,若入禀成功索償可作示例,助更多受害人追討損失。

朱喬華表示,刑事調查仍在進行,但提出民事訴訟有6年期限,如等待刑事調查結束才索償,屆時未必有足夠時間展開民事程序;民事訴訟期間如有任何發展,於刑事檢控亦會有影響。代表兩名原告的大律師Tasman Tam向解釋,將會循數個訴因嘗試為原告追討損失,其中一項是基於JPEX集團(被告包括JPEX在澳洲及香港的註冊公司)在事件中的信託責任。他解釋,所有涉事虛幣均以信託形式由JPEX或相關人等持有,虛產實際擁有人是原告,被告需歸還相關虛擬資產。

資料顯示,截至今年4月18日,警方在JPEX案共接獲2,636名被害人報案,涉款約16億港元,有72人被逮捕,凍結資產約2.28億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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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A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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