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白溱Jen
美東時間5月22日,比特幣價格再創歷史新高。
同時,近期發生了兩件事:一是中國香港立法會通過《穩定幣條例草案》,並預計於年內生效;二是在地球另一端的美國,旨在監管穩定幣的GENIUS法案也在緊鑼密鼓地推進。
據悉,穩定幣是一種旨在與某些資產(通常是貨幣)維持相對穩定價值的虛擬資產。穩定幣的價值錨定於各類法定貨幣,如美元、歐元等。常見的穩定幣有USDT(泰達幣)、USDC等。此前,香港金管局已公開首批穩定幣發行人沙盒名單,包括京東集團旗下京東幣鏈科技(香港),圓幣創新科技,而渣打銀行(香港)、安擬集團(Animoca Brands Limited)、香港電訊(HKT)選擇聯合申請。
穩定幣監管框架逐漸明確
根據香港特區政府消息,5月21日,香港立法會於當日通過《穩定幣條例草案》,旨在香港設立法幣穩定幣發行人的發牌制度。
條例實施後,任何人如在業務過程中在香港發行法幣穩定幣,或在香港以外發行宣稱錨定港元價值的法幣穩定幣,必須向金融管理專員申領牌照。該條例只容許指定的持牌機構在香港銷售法幣穩定幣,而只有由持牌發行人所發行的法幣穩定幣方可銷售給零售投資者。消息稱, 《穩定幣條例》預計今年內生效,且發牌制度設有過渡期安排,以便業界依照條例要求申領牌照及作出適當的業務安排。
君合律師事務所香港辦公室合夥人喬喆沅在對話《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如果該條例生效,USDT等國際流行穩定幣的提供者若要在香港向普通投資者銷售穩定幣,可能必須申請香港本地的相關牌照。
據記者了解,穩定幣透過與法定貨幣掛鉤,確保了其價值的相對穩定性。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穩定幣卻遊離於政府的監管體系之外。隨著穩定幣應用的不斷擴展,贖回擠兌等潛在風險逐漸引起人們的關注,穩定幣監管的緊迫性正在增加。
多地正趨於完善穩定幣立法監管
事實上,時至今日,除了中國香港,已經有包括美國、歐盟、新加坡、杜拜等在內的多個國家或地區已經開始或已經完成圍繞穩定幣框架的立法完善工作。
以歐盟為例,MiCA(加密資產市場監管條例)已於2024年12月30日全面實施,為包括穩定幣在內的所有加密資產提供了較全面的監管框架。據悉,為了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該法案要求發行方需持有充足的資產儲備來支持穩定幣價格的穩定。
在美國,根據ABC新聞5月21日報道,美國參議院週一以66:22的投票結果通過了GENIUS法案。支持者稱讚該法案是保護消費者和製定行業標準的一種手段,這可能使此類加密貨幣成為數位支付和其他金融工具的主流工具。
“我們正看到一個明顯的全球趨勢:穩定幣正在從'灰色地帶'走向更明確、更有系統的監管框架。”
曼昆律師事務所香港辦公室負責人白溱對記者表示,各個國家或地區的監管舉措表明,各主要市場正在將穩定幣納入傳統金融監管的邏輯中,重點也逐漸從“是否監管”轉向“怎麼監管” ,尤其是在反洗錢、資金來源透明度、鏈上可追溯性等方面。
業界:三大監理趨勢正在呈現
穩定幣的應用活躍度提升,引起各地監管層的重視。多名受訪者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政府監管層正在市場發展需求和風險防控之間尋求平衡。
以此次香港推出的《穩定幣條例草案》為例,白溱律師坦言:「一方面,過去幾年穩定幣在缺乏監管框架的情況下,市場始終存在不確定性。透過設立明確的牌照制度,政府希望為行業提供一個清晰的規則基礎,從而降低市場試錯成本,鼓勵企業管理等法律管理部門對更多企業的責任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肖颯也對記者表示,香港推動條例落地的最直接原因就是完善虛擬資產監管框架,以在虛擬資產這個領域內進一步找到創新和風險的平衡點。
肖颯向記者歸納,從一些國家和地區對穩定幣的監管框架來看,有三大趨勢正在呈現:
首先是牌照准入與本地化要求普及,主要經濟體普遍要求穩定幣發行人持牌運營,並在本地設立實體機構。例如,香港要求持牌發行人在港註冊並設立管理階層,美國則擬將穩定幣發行權限定於銀行或信託公司。此類措施旨在強化屬地監管能力,防止跨境監管套利。
其次是儲備管理趨近傳統金融標準,各國強調儲備資產的流動性(如現金、國債)和獨立託管,並引入定期審計。香港要求儲備資產價值不低於流通穩定幣面值,歐盟MiCA規則甚至要求演算法穩定幣持有300%超額儲備,反映出對信用風險的嚴控,其監管趨近於傳統金融標準。
最後是功能定位向支付工具集中,監管機構傾向將穩定幣界定為「支付工具」而非投資品,限制其金融中介功能。例如,香港禁止持牌發行人從事貸款業務,避免信用創造風險,與支付機構監管邏輯趨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