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晚間,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與多家協會聯合發布《關於防範涉虛擬貨幣等非法活動的風險提示》,對空氣幣、現實世界資產代幣、挖礦等涉及加密貨幣業務進行風險警示,請社會公眾切實增強風險意識和識別能力,守護好自己的“錢袋”,切勿參與虛擬貨幣、現實世界借資產代幣相關的名義
以下為風險提示全文:
近期,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概念快速升溫,一些不法分子藉機鼓吹有關交易炒作活動,打著穩定幣、空氣幣(π幣等)、現實世界資產(RWA)代幣、「挖礦」的幌子開展非法集資、傳銷詐騙等非法活動,並使用虛擬貨幣轉移違法犯罪所得,嚴重侵害公眾的秩序為進一步落實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理總局、中國證監會等部門發布的《關於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關於進一步防範及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等要求,落實打擊虛擬貨幣交易炒作工作協調機制會議精神,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證券業協會、中國證券投資基金協會就中國上市基金協會
一、正確認識虛擬貨幣、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及相關活動的本質屬性
虛擬貨幣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是國家法定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為貨幣在我國境內流通使用。其中,π幣等空氣幣無實質技術創新,無明確的商業應用場景和價值,發行和運營機制不透明,欺詐和市場操縱問題嚴重,且常出現藉其名義開展的傳銷、詐騙活動。穩定幣目前無法有效滿足客戶識別、反洗錢等方面的要求,有被用於洗錢、集資詐騙、違規跨境轉移資金等非法活動的風險。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透過發行代幣(通證)或具有代幣(通證)特性的其他權益、債券憑證進行融資和交易活動,存在多重風險,包括虛假資產風險、經營失敗風險、投機炒作風險等,目前我國金融管理部門未批准任何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化活動。
境內機構及個人在境內進行法定貨幣與虛擬貨幣兌換、現實世界資產代幣發行及融資等活動涉嫌非法販售代幣票券、非法集資、擅自公開發行證券、非法經營期貨業務等非法金融活動。境外虛擬貨幣、現實世界資產代幣服務提供者直接或變相採取各種方式向我國境內開展相關業務活動提供服務同樣屬於非法金融活動。相關境外虛擬貨幣服務提供者的境內工作人員,以及明知或應知其從事虛擬貨幣相關業務仍為其提供服務的境內機構和個人,將被依法追究責任。
二、有關機構不得進行與虛擬貨幣、現實世界資產代幣相關的業務
各會員單位不得在境內參與虛擬貨幣、現實世界資產代幣發行及交易活動,且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在境內發行及交易虛擬貨幣、現實世界資產代幣提供相關服務。銀行、支付機構會員單位不得為境內發行和交易虛擬貨幣、現實世界資產代幣相關業務活動提供服務,不得為虛擬貨幣「挖礦」企業和專案提供任何形式的金融服務和信貸支持,要嚴格開展客戶盡職調查,及時研判是否涉及虛擬貨幣、現實世界資產代幣交易或洗錢風險,確保展業符合監管要求,發現及時調查是否符合監管措施,並發現可疑證券、基金、期貨機構會員單位不得為境內發行及交易虛擬貨幣、現實世界資產代幣及相關金融產品提供服務。網路平台企業會員單位不得為境內發行及交易虛擬貨幣、現實世界資產代幣相關業務活動提供任何形式的行銷宣傳、資訊科技等服務,切實做好平台發佈資訊的合規排查工作。各會員單位應多方位進行虛擬貨幣、現實世界資產代幣風險提示及警示教育,提醒社會大眾明辨風險、遠離非法活動。
三、社會大眾要高度警惕各類形式的虛擬貨幣、現實世界資產代幣業務活動
虛擬貨幣價格大起大落,波動劇烈,常被用於投機炒作和傳銷詐騙等非法活動,請社會公眾切實增強風險意識和識別能力,守護好自己的“錢袋子”,切勿參與虛擬貨幣、現實世界資產代幣相關活動,以及借虛擬貨幣“挖礦”名義開展的非法集資和非法發行證券活動。遠離虛擬貨幣、現實世界資產代幣,以免捲入相關違法犯罪活動,小心加入推廣虛擬貨幣、現實世界資產代幣業務活動的社群,警惕含有虛擬貨幣、現實世界資產代幣歷史收益、買賣建議或投機前景的虛假宣傳,拒絕點擊含有境外虛擬貨幣、現實世界資產代幣交易平台的連結及二維碼等存取管道。如發現任何涉及虛擬貨幣、現實世界資產代幣相關業務活動的線索,及時向相關監管部門舉報,對其中涉嫌違法犯罪的,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