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11月13日消息,捷克國家銀行(CNB)在補充問答中表示, 創建數位資產試驗組合的目的是累積持有數位資產的實務經驗,並實施和測試必要的流程。是國際儲備之外進行的常規金融活動的一部分,國際儲備並未改變。 CNB 購買比特幣等數位資產作為測試工具,完全符合《捷克國家銀行法》的授權框架,特別是第32條中的「其他資產」條款及其對金融市場的廣義解釋。此舉合法、合規且有明確政策目的。
捷克央行:直接購買數位資產/比特幣符合《國家銀行法》的規定
分享至:
作者:PA一线
本內容只為提供市場資訊,不構成投資建議。
關注PANews官方賬號,一起穿越牛熊
推薦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