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企業名稱和經營範圍中不得包含“交易所”、“交易中心”等字樣

PANews 2 16日消息,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151日起施行。 《條例》指出,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企業、個體工商戶名稱和經營範圍等商事登記管理。除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另有規定外,企業、個體工商戶名稱和經營範圍中不得包含“金融”、“交易所”、“交易中心”、“理財”、“財富管理”、“股權眾籌”等字樣或者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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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ord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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