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大比特幣主權持有者不丹:加密貨幣稅與監管制度一覽

不丹作為全球第三大比特幣主權持有者,持有約12,062枚比特幣,佔其GDP的40%。該國利用水力發電推動綠色挖礦,並於2025年推出全國性加密支付系統,允許遊客使用加密貨幣支付簽證、航班和商品。然而,其加密貨幣稅收與監管制度仍處於起步階段。

  • 稅務政策:不丹未將加密貨幣視為法定貨幣,也未設立專門稅法,而是將加密收入納入現行稅制。個人所得稅採超額累進稅率(0%-30%),企業所得稅率為22%。2026年將實施5%的商品與服務稅(GST)取代現行7%銷售稅。
  • 監管框架:由皇家貨幣管理局(RMA)主導,要求加密企業遵守KYC和AML規範,且挖礦與交易業務僅限格勒普正念城註冊實體開展。政策強調風險隔離、投資者保護與永續發展。
  • 國際比較:不丹加密戰略以國家主導、賦能本土發展為主,不同於薩爾瓦多的法定貨幣模式或印度的嚴苛稅制,其監管謹慎但支持創新。
  • 未來展望:稅制透明度與監管細節有待完善,預計政策將持續支持加密貨幣發展,並逐步形成更清晰的稅收框架。
總結

作者:Gao Xian,FinTax

1 引言

近年來,不丹依託其水力發電能源的區位優勢與國家機器驅動的戰略開發模式,持續建造比特幣礦場,掀起了一場「綠色挖礦革命」。根據Arkham Intel 於2025 年6 月27 日發布的數據,該國自2020 年起累計持有12062 枚比特幣,已成為全球第三大比特幣主權持有者。此儲備規模約佔不丹國內生產毛額(GDP)的40%,使其成為全球加密貨幣資產曝險最大的國家之一。 2025 年7 月,不丹推出全國性加密支付系統,允許遊客使用加密貨幣支付簽證費、航班和當地商品,成為最早一批在整個旅遊生態啟用加密支付的國家。幣安CEO Ricahrd Tang 致函不丹,表示不丹開闢加密貨幣創新路徑,以信任鋪就國家願景。不過,與不丹高速蓬勃發展的加密貨幣產業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該國略顯粗糙、尚處於起步階段的加密貨幣稅收與監管制度。

2 不丹對加密貨幣的定性與基本稅務政策

2.1 加密貨幣的定性

不丹對加密貨幣的態度較為審慎,並未將其作為法定貨幣,而是將其作為受監管限制的資產。但這一點不妨礙不丹對加密資產形成日益開放的態度。特別是在2025 年1 月,不丹的特別行政區格勒普正念城(Gelephu Mindfulness City,GMC)更是宣布擬將比特幣(BTC)、以太坊(ETH)和幣安幣(BNB)納入其戰略儲備框架(區域層面),這屬於開創性嘗試,法律與落地細則仍在推進中。這意味著不丹對加密貨幣的定性已超越普通的商品或財產,將其提升至國家戰略儲備資產層級。

2.2 基本稅務政策與其國際比較

2.2.1 不丹稅制概覽

不丹稅制的現代化進程起點相對較晚,1960 年代起政府逐步引入貨幣化稅收,2001 年的《不丹王國所得稅法》建立了涵蓋個人和企業稅收的現代綜合所得稅制度,2000 年的《銷售稅、海關和消費稅法》則規範了間接的徵收。當下,不丹的稅制主要包括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銷售稅和海關與消費稅,並近期通過了包括所得稅法(Income Tax Bill of Bhutan 2025,以下簡稱《所得稅法》)和商品與服務稅法(Goods and Services Tax Bill of Bhutan 2025,以下簡稱《新稅法》在內的商品與新服務的現代稅法。目前,銷售稅、海關和消費稅是根據2000 年的《銷售稅、海關和消費稅法》執行,具體稅率由財政部公佈(其中銷售稅目前為7%)。但不丹計劃於2026 年1 月起實施5% 的商品與服務稅(GST)以取代現有銷售稅。由於新法即將在2026 年1 月1 日生效,本文將以新法為主介紹。

2.2.2 個人所得稅

不丹的個人所得稅以超額累進稅率為基礎,稅率從0% 到30% 遞增,適用於年收入超過30 萬努爾特姆的公民、居民以及在不丹有收入的其他個人。 2025 年《所得稅法》將原個人所得稅(PIT)和商業所得稅(BIT)合併至個人所得稅下以簡化稅務結構。根據新法,具體的個人所得稅的各級距稅率如下:

2.2.3 企業所得稅

不丹的企業所得稅適用於公司、團體和顯著經濟存在(Significant Economic Presence)。根據新的《所得稅法》,稅率為22%,較之前的30% 降低,旨在吸引投資和支持企業發展。

2.2.4 銷售稅與即將實施的商品與服務稅(GST)

目前,不丹的銷售稅稅率為7%,適用於大多數商品和服務。然而,不丹計劃於2026 年實施5% 的商品與服務稅(GST),以取代現有的銷售稅,從而統一稅收體系,簡化稅務合規,並與國際標準接軌。

2.3 加密貨幣稅政策與最新動態

不丹並未推出專門針對比特幣或其他加密貨幣的具體稅法條款。雖然該國參與加密貨幣挖礦並支持數位基礎設施,但它不將加密貨幣視為法定貨幣,也不提供特定的稅收減免。在不丹現行稅收立法框架下,與加密貨幣相關的潛在應稅事件發生時——如產生來自加密貨幣挖礦、投資或交易(出售或交換)的收入或接受加密貨幣作為商品或服務的支付,甚至是僅僅持有數位資產——都可能導致現行稅種的適用。

2024 年所得稅法的修訂時,不丹國內主流媒體曾報道,根據主管部門稅務海關總署(Department of Revenue and Customs)的相關官員,此次所得稅法的修訂將考慮將加密貨幣等數位資產作為個人所得稅的收入來源。然而,新的《所得稅法》中並未出現具體的明文確定加密貨幣作為個人所得稅的應稅所得(Taxable Income),而是規定了四種應稅所得種類:受僱所得(Income from Employment)、營業所得(Income from Business)、投資所得(Income from Investment)、其他來源所得(Income from OtherSources) Assets)的一種形式,從而構成」數位服務「(Digital Services)。由此看來,不丹在加密貨幣稅收方面仍顯謹慎,具體規定仍較為模糊。但可以確定的是,企業提供加密資產相關服務將按照22% 的稅率繳納所得稅。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通常在加密貨幣被視為稅收目的的財產時,將增收 Gains意義上的財產Tax)。

3 不丹對加密貨幣的監管框架

3.1 加密貨幣監管制度的基本框架

不丹的監管制度經歷了從試點到全面推廣的轉變。不丹的加密貨幣監管主要由皇家貨幣管理局(RMA)負責,並透過2019 年RMA 發布的《加密貨幣挖礦監管沙盒框架》實施,強調對加密相關業務的嚴格合規監管。該框架旨在確保挖礦活動符合國家法律,保護投資者和消費者,並支持創新技術應用。更具體而言,該框架要求加密貨幣挖礦企業遵守KYC 和AML 規範,並獲得RMA 不同形式的批准,以防止濫用加密貨幣進行非法活動,確保不產生金融風險。 2024 年,不丹進一步完善監管,要求在該國經營的加密企業取得許可,進行全面的風險揭露,以保護加密貨幣投資者。這個框架強調反洗錢和投資者保護,不僅與FATF 標準一致,也與全球對加密貨幣領域金融交易的安全性和完整性的關注保持一致。

3.2 加密貨幣監管制度的最新動態

不丹對加密貨幣持積極開放態度,不僅接受加密貨幣,還將其融入國家發展戰略,特別是建立比特幣主權儲備、利用其水力發電資源進行綠色挖礦,並將其作為經濟多元化的工具。在這過程中,不丹不斷更新加密貨幣監管制度。

根據不丹皇家貨幣管理局2025 年5 月30 日公告的最新通知《皇家貨幣管理局對加密貨幣的監管立場》(RMA‘s Regulatory Stance on Crypto Currency),皇家貨幣管理局將對加密貨幣採取分階段、聚焦式的加密貨幣監管策略,在保障公民權益與金融穩定的同時支持負責任的創新(Responsible Innovation)。基於此方針,RMA 在持續監測領域動態並強化國家加密貨幣能力建設的同時,正式公告瞭如下立場:

加密貨幣挖礦與交易業務僅限格勒普正念城註冊實體及合作企業開展,且須遵守GMC 監管框架;

透過受RMA 監管的國內銀行進行加密交易將繼續受到限制。

最新監管規定說明,儘管有若干限制,但不丹的未來政策可能繼續支持加密貨幣發展。需要注意的是,鑑於不丹著名的」國民幸福總值「理念,其加密貨幣政策可能仍然較為謹慎,並強調投資者保護、永續性和社會效益,以平衡經濟創新與金融穩定。

4 國際比較與未來展望

4.1 國際比較

將不丹與其他專注於加密貨幣發展的國家進行簡要比較,可以發現如下宏觀差異:第一,在貨幣體系方面,薩爾瓦多將比特幣作為整個經濟體系的法定貨幣,以更具有法律強制力的方式推廣加密貨幣,而不丹尚未宣布任何加密貨幣為法定貨幣,並未顛覆既有的法幣體系。第二,在推動主體方面,不同於瑞士透過私人創新、市場力量推廣區塊鏈,不丹則透過Druk Holding & Investments 和DK Bank 等國家實體參與其中,進而將加密貨幣整合到國家發展計畫之中,這與美國對加密資產的持續立法推動有異曲同工之妙。第三,在全球定位方面,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美國等正致力於將自己打造為全球加密樞紐,不丹的定位卻截然不同,其加密戰略並非追求全球中心地位,而是聚焦於賦能本土發展目標——透過加密支付系統的廣泛採用提高當地的區域連通度、開放度與金融包容性,從而支持旅遊業的發展。

具體到稅收制度的細節方面,不丹的稅收制度也頗具特色。不丹的稅收政策相對寬鬆,允許成本扣除,並採取超額累進稅率,體現了其對中小投資者的友好態度,而同屬南亞的印度對加密貨幣收入徵收30% 的統一稅率,且不允許將損失抵扣其他收入,稅收環境相對更加嚴苛。但與葡萄牙等歐洲國家以稅收優惠吸引加密貨幣用戶相比,不丹又不廣泛地提供稅收優惠,它專注於透過商家支付和數位工具為當地人提供日常應用,進而推廣加密貨幣。同時,與同樣作為重要比特幣主權持有國的美國對比,美國在加密貨幣稅收與監管立法上相對精細、透明,並具有維係自身領先地位的鮮明定位;不丹則未設專門加密稅種,而是將加密貨幣收入分散至現有稅種和稅目徵稅,監管框架相對簡單而監管立場謹慎。

4.2 未來展望

在監管方面,不丹的加密貨幣監管體系反映出謹慎與開放創新相結合的理念,特別是聚焦反洗錢和投資者保護的監管制度與國際接軌,但是監管制度的透明度仍有待提升,監管細節仍有待完善,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特別是,根據主管機關的最新公告,相關業務的地理限制與管控仍將持續。未來,不丹可能成為加密貨幣綠色發展的全球典範,其政策仍將持續支持加密貨幣發展,並聚焦於能力建構、風險隔離和主權掌控,監管細節也將進一步優化。

在稅務方面,不丹的稅制正處於轉型期。近年來,不丹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的調整反映了政府對經濟發展和社會公平的平衡考慮,而GST 的實施將進一步簡化稅收結構。儘管如此,由於缺乏具體的法律法規或指導方針,不丹對加密貨幣徵稅的立場仍然有些模糊,相關稅務事宜仍然處於灰色地帶。未來,不丹的稅收政策可能繼續朝著更透明、更有效率的方向發展,而在加密貨幣稅務政策上,其未來一段時間內可能仍然保持現狀,這一方面為靈活地處理加密貨幣相關稅務問題提供了空間,另一方面也為加密貨幣稅收帶來了不確定性和風險。我們相信,對加密貨幣的積極態度,將促使不丹盡快形成有利於加密產業發展的相關稅收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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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inTax

本文為PANews入駐專欄作者的觀點,不代表PANews立場,不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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