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司法處置:需要進行價格評估嗎?

虛擬貨幣司法處置價格評估受監管限制,非必要但存在爭議。

一、引言

隨著區塊鏈技術和虛擬貨幣的快速發展,虛擬貨幣在全球的應用日益廣泛。但利弊相隨,虛擬貨幣的匿名性、易變現性和去中心化特性使其成為洗錢、網絡賭場、非法集資等犯罪活動的工具,我國每年偵破、起訴、審判的設虛擬貨幣刑事案件也越來越多,隨之而來的就是刑事案件中虛擬貨幣的處置變現(司法處置)問題逐漸顯現。

在司法實務中,針對涉案虛擬貨幣的司法處置,是否需要對其進行價格評估成為部分人的爭議焦點。一方面,價格評估有助於明確涉案虛擬貨幣的價值,便於後續處置;另一方面,虛擬貨幣的價格評估可能因市場波動劇烈、缺乏統一標準而引發爭議,甚至可能觸及監管紅線。本文作者(web3_lawyer)將圍繞虛擬貨幣司法處置中價格評估的必要性展開探討,分析其現狀與挑戰。

虛擬貨幣司法處置:需要進行價格評估嗎?

二、什麼是價格評估?

價格評估一般是指在刑事案件中,由司法機關委託專業第三人機構對涉案財物進行價值認定、屬性鑑別或技術分析的過程。其目的是為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判提供客觀科學的依據,確保涉案財物的處置合法、公正。在刑事案件中,司法評估通常涉及財物的價值估算、物證技術鑑定等內容。例如,對涉案房產、車輛等傳統財物,司法評估能夠明確其市場價值,為追贓物、財產刑執行等提供參考。

司法評估的核心作用在於保障司法程序的公平性和證據的可靠性。透過專業機構的評估,司法機關能夠獲得權威的評估報告,減少主觀判斷的隨意性。此外,司法評估也為涉案財物的處置提供了量化依據,有助於實現財產處置的透明化和規範化。然而,在虛擬貨幣司法處置這一新興領域,司法評估的適用性卻面臨新的挑戰。

三、虛擬貨幣司法處置及價格評估的必要性

(一)虛擬貨幣司法處置的現狀

在我國涉案虛擬貨幣的司法處置通常由公安機關主導,處置方式包括查封、扣押、處置變現等。然而,由於虛擬貨幣的特殊性,其處置過程面臨多重難題。首先,虛擬貨幣儲存於區塊鏈網絡,查封和扣押需要技術支援;其次,虛擬貨幣價格波動劇烈,處置時機的選擇直接影響處置效果;最後,缺乏統一的處置規範,導致各地實踐差異較大。

在司法實務中,大部分涉幣類刑事案件中都會對涉案虛擬貨幣進行價格評估,以確定其價值。例如,司法機關委託第三人機構參考市場行情對涉案比特幣、以太幣、泰達幣等估價。然而,這種做法在實務上存在爭議:一方面,價格評估能夠為處置提供價值依據;另一方面,評估過程可能因市場波動、評估機構資格等問題而引發質疑。

(二)價格評估的必要性分析

從理論上來看,虛擬貨幣的價格評估在司法處置上具有一定的意義。首先,評估能夠明確涉案虛擬貨幣的價值,為追贓物提供依據;其次,評估結果可作為財產刑執行的參考,確保量刑與犯罪所得相匹配,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最後,司法評估有助於提高處置透明度,避免隨意處置導致的司法不公。

然而,在我國現行監理架構下,虛擬貨幣價格評估的必要性卻值得商榷。 2021年9月15日,由公共安全部、最高檢、最高法、中國人民銀行等十部門發布的《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等同炒作風險的通知》(以下簡稱“9.24通知”)明確指出,虛擬貨幣不具有法幣交易的法律地位,相關交易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禁止任何國內機構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定價服務。由此,為虛擬貨幣提供定價服務可能被視為變相支援虛擬貨幣交易,並有觸碰監管紅線的風險。

此外,虛擬貨幣價格評估在實務上面臨操作性難題。首先,虛擬貨幣市場價格波動劇烈,評估結果可能在短時間內失效;其次,評估機構的資格和評估方法的科學性難以統一,導致評估結果缺乏公信力;最後,在涉幣類刑事辯護中,即使價格評估被控方說接受、採納作為指控當事人涉嫌犯罪的材料使用,但這個評估報告很難像傳統的司法評估報告一樣被投訴人所鑑定,甚至這個問題會被投訴人的司法評估報告。

透過上述分析,作者認為虛擬貨幣的價格評估在司法處置中可以實施,但並非必要。

虛擬貨幣司法處置:需要進行價格評估嗎?

四、結語

虛擬貨幣司法處置雖然是非常小眾的實務問題,但目前正受到理論界和實務界的廣泛關注。近年來,關於虛擬貨幣處置的學術論壇和研討會不斷召開,學者們圍繞處置流程、監管政策和技術支援展開深入探討。然而,作者的觀點是:只要以「9.24通知」為代表的監管政策不被修改或調整,涉案虛擬貨幣司法處置業務中(甚至是整個涉幣類的刑事案件中)的價格評估始終難以擺脫「隔靴搔癢」的困境。虛擬貨幣的特殊屬性決定了其無法完全套用傳統刑事案件涉案財物處置的模式。

未來,若要推動虛擬貨幣司法處置的完全規範化,需在以下方面作出努力:一是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監管政策,明確虛擬貨幣司法處置的程序和標準;二是加強技術支持,提升司法機關對虛擬貨幣的查封與處置能力;三是探索與國際接軌的處置模式,借鏡他國經驗(例如直接將涉案虛擬貨幣收歸國有,但是這樣做的前提必須是明確承認虛擬貨幣的價值屬性,且弱化對虛擬貨幣「非貨幣化」的否定態度)。在監管政策未鬆動之前,虛擬貨幣的價格評估雖具理論價值,但在實踐中應謹慎實施,以避免觸碰監管紅線。只有在政策、技術和實踐的共同推動下,虛擬貨幣司法處置才能逐步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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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正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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