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3律師:香港法院司法通知代幣化,雞肋還是利器?

香港法院司法通知代幣化,雞肋還是利器?

近日,曼昆律師上網的時候,看到了這樣一則新聞:香港法院向Tron網路上兩個非法錢包發出代幣化法律通知。根據報道,該案件為一起網路詐騙,涉案金額約265萬USDT。香港法院透過此方式,將司法通知進行代幣化並「空投」至涉案錢包,同時警告任何後續交易行為均可能觸犯刑事法律。

Web3律師:香港法院司法通知代幣化,雞肋還是利器?

其實,該方式並非香港首創。早在2022年聖馬力諾共和國的技術開發公司RBB Lab就曾利用NFT技術向一名前員工和一名承包商發出了法庭傳票。此外,英美兩國也曾透過區塊鏈技術,將法律文書空投至匿名錢包。

不過,可以肯定的是,本次香港採用該技術進行司法文書的發送,無疑地打開了司法新格局。

文書代幣化,司法新格局

無論是面對面送達、郵件傳遞或公告發布,傳統司法通知都需要知道通知人是誰、住在那裡、怎麼聯絡。然而,區塊鏈網路的去中心化和匿名性,讓大家都躲在了錢包位址的背後,除了知道乾了什麼,其它訊息一概不知。

這就讓司法機關犯了難:地址背後的人無法被直接定位,傳統通知方式的效力自然也無從談起。

在這一背景下,代幣化法律文件應運而生。透過將司法通知轉化為NFT或代幣,並「空投」至目標錢包地址,司法機構得以繞過身分識別的難題,實現鏈上直接送達。這不僅解決了傳統方式無法涵蓋鏈上空間的問題,也進一步為鏈上非法資產的凍結與追回提供了法律依據和技術支援。

這裡,應該大部分人就會提出一個關鍵問題:代幣化通知不就是起到一個告知的雞肋作用,還能實現凍結和追回?

「雞肋」還是司法利器?

在回答這個問題前,我們不妨先看看先前的相關案例,了解它們底層的司法邏輯。

在英國Osbourne案中,法院透過NFT通知,明確了NFT資產受法律保護的地位,並為資產凍結和後續追責提供了法律依據;美國LCX案,則進一步透過附帶連結的NFT通知,確保被告能夠及時獲悉法律訊息,並透過交易所的配合成功凍結部分資產;本次香港的案例中,同樣透過代幣化法律文書,將法律責任直接施加至匿名的區塊鏈地址。這種方式不僅實現了對地址持有人的直接約束,也有效告知了第三方交易所等相關機構,進一步強化了法律的執行力度。

可以發現,三個案例的核心司法邏輯,都是法院透過NFT發送法律通知,將法律約束直接綁定到區塊鏈位址。要知道,但凡​​在Web3玩耍,都必須使用錢包位址,也就是說錢包位址就是鏈條上的最佳身分。因此,法院採取了一種反向邏輯:不再緊抓現實身份,而是直接將法律約束施加到鏈上身份。這種方法確保了即便無法確定地址背後主體是誰,法律效力仍然可以追溯到其行為。

而在美國和香港的案例中,更是啟用了鏈上與鏈下的協同運作。例如香港的代幣化文書不僅面向地址持有人,也同時是在告知交易所等第三方:你要堅持和這個地址一起玩耍,那就可能觸碰我的法律紅線;如果你識別到了這個地址,那麼,請你配合我進行資產凍結和限制交易──這也使得交易所等機構成為司法執行的重要環節。如果機制能夠順利進行,不僅能有效防止非法資產的轉移與擴散,或許還有望幫助受害者進行維權以及實現潛在的挽損。

此外,代幣化文書在技術上實現了司法程序的公開透明。文書的產生、發送和接收全程記錄在鏈上,具備不可篡改的特性。這不僅提供了可靠的證據鏈,也強化了司法行為的公信力。同時,與傳統通知方式不同,代幣化文書並不受限於司法轄區的邊界問題,其傳遞效用可直接涵蓋鏈上全球性活動,為跨國案件提供了更多可能性。

現實的限制與挑戰

不過,理想很豐滿,現實是不是也很豐滿呢?曼昆律師認為,儘管代幣化法律文件展現了司法與區塊鏈技術結合的巨大潛力,但在實際操作中,仍有許多挑戰亟待解決。

首先是混幣器、不合規的中心化交易所以及去中心化交易所的存在,為資產轉移提供了便利路徑。混幣器透過將不同用戶的資產混合後再分發,掩蓋了資金的來源與去向,去中心化交易所沒有中心化的管理機制無法配合執法行動,而不合規交易所則可能對違法行為採取「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態度。這些工具和平台的存在,大大增加了追蹤資產的難度,即使文書已經發出,也可能無法阻止資產被進一步分散。

其次是鏈上資產的快速轉移問題。代幣化文書的執行需要時間,而區塊鏈交易的速度卻以秒計。在文書成功「空投」到目標錢包之前,違法者可能已經完成了轉移操作。例如本次香港案例中,文書下發之前就已經有百萬USDT被轉移。如何在通知延遲和資產快速轉移之間找到平衡,是該技術面臨的核心問題之一。此外,對於已轉移的資產,能否透過法律程序實現挽損,以及具體的執行路徑,仍需要更明確的機制設計。

同時,儘管錢包可以作為鏈上身份,但擁有多個錢包也是大部分Web3玩家的現狀,也因此單一地址的凍結難以觸及其完整資產網絡,也無法對其後續的鏈上活動造成非常“致命”的約束。更複雜的是,違法者還可能利用新的錢包地址或其他鏈上的錢包,配合混幣器將資產隱藏或分散,以避免司法追蹤。這種分散性讓文書的效力難以覆蓋到地址背後完整的違法行為鏈。

此外,技術和司法系統的對接問題也不可忽視。目前,司法系統對區塊鏈技術的接受程度和技術理解深度不一,這可能會導致代幣化文書的應用範圍有限。同時,不同司法轄區對區塊鏈資產的定義和對代幣化文書的承認度也存在分歧,跨國案件尤其容易因法律適用問題陷入困境。例如,在某些司法管轄區,可能完全不承認鏈上通知的法律效力,這讓跨境執行變得更加複雜。因此,如何將鏈上的法律行為與傳統的司法程序無縫銜接,仍需要更多的技術支援和機製完善。

曼昆律師總結

代幣化法律文件無疑為司法與區塊鏈技術的結合開闢了新路徑,也為解決匿名錢包帶來的法律難題提供了可行的解決方案,更標誌著司法界逐漸接納Web3的轉變。然而,如上文所述,想要真正實現全面、有效的法律執行,還需因應來自現實的許多挑戰。

從目前技術與實際司法應用的角度,曼昆律師建議可以從以下幾個方向出發:

1.推動司法與區塊鏈生態的深度協作

司法機關應積極與區塊鏈技術提供者、合規交易所及產業協會合作,建立更強的鏈上執法支援體系。例如,透過引入合規節點或與鏈上驗證者合作,加強對違法行為的即時追蹤與資產凍結。同時,推動制定業界標準,為交易所、混幣器等鏈上服務商設定清晰的合規指引,形成完整的協作網絡。

2.完善代幣化文書的法律與技術框架

現有的代幣化文書機制需進一步提升其法律權威性和技術公信力。司法機關應與技術開發者合作,探索更有效率的代幣化方案,例如在文書中引入更多認證資訊或採用強制性技術手段(如防轉移標籤)。同時,建立全球化的法律認可和技術標準,解決跨司法轄區的效力問題。

3.強化通知後的資產控制機制

針對資產快速轉移問題,建議在鏈上通知的基礎上,增加即時監控與預警機制。一旦非法資產轉移,應透過與交易所和鏈上協議的合作,第一時間觸發凍結流程,最大程度降低資產轉移和洗白的可能性。此外,還需探索針對跨鏈橋和分散錢包的追蹤技術,為受害者挽損提供更多可行的執行路徑。

4.加強使用者教育,優化回應流程

司法機關和行業機構應推動受害者教育工作,例如透過媒體或公關活動,告知公眾一旦發生詐​​騙或資產損失,應第一時間報案並提供錢包地址、交易記錄等資訊。受害者越早報案,司法機關越能迅速行動,減少資產轉移或遺失的風險。

代幣化法律文件的意義不止於技術創新,它更是司法體系主動擁抱區塊鏈的重要實踐,透過融合展現出更大的潛力。同時,這一趨勢也表明,區塊鏈技術不僅能夠服務創新和商業,也可以成為法治社會的重要基石。

這也正是曼昆律師的終極目標:推動Web3相關法律的落地與應用。隨著技術和司法的不斷進步,我們相信,區塊鏈的透明度和不可篡改特性將在司法實踐中發揮更大作用,為全球範圍內的鏈上資產保護提供可靠的解決方案,也為鏈上與鏈下的公平正義搭建更堅實的橋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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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曼昆区块链

本文為PANews入駐專欄作者的觀點,不代表PANews立場,不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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