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官宣:涉案加密貨幣處置新解法

北京模式已經清楚告訴我們:在合法合規的司法處置和資金回流體系中,香港的角色可是不可或缺。

作者:劉紅林

6月5日,北京市公安局法制辦公眾號「法青苑」發布了一篇文章,詳細介紹了北京市公安局創新性的「北京模式」——透過香港合規持牌交易所處置涉案虛擬貨幣,實現了鏈上到鏈下的閉環,既合法合規,又高效安全。

北京官宣:涉案加密貨幣處置新解法

根據「法青苑」的文章,北京市公安局法制總隊聯合北京產權交易所,探索出一條新管道:公安機關先將涉案虛擬貨幣實物委託給北京產權交易所進行檢測、接收和移交,再透過香港合規持牌交易所(如OSL Exchange、HashKey Pro)公開變現出售。完成交易後,資金履行國家外匯管理審核手續,並最終結束匯入公安機關的涉案款專用帳戶,上繳國庫。截至目前,北京產權交易所已累計處置了546.8萬件涉案財物。

根據北京劉揚律師(公眾號:中本律。推薦關注!)的資訊分享,這條連結背後有幾個關鍵細節:

第一,公共安全部第一研究所全程技術支持,處置流程錄音錄影,確保安全合規。這項工作具體由一所下屬的全資子公司北京中天鋒安全防護技術有限公司完成。

第二,和中天鋒公司合作處置的銀行是中信銀行體系,其中包括中信銀行北京分行,以及中信銀行下屬香港分行、香港信託機構和非銀金融機構等,之所以需要信託機構等非銀機構參與,是因為銀行只能進行銀行間的業務往來,不能作為機構直接到香港交易所開戶進行處置操作。中天鋒公司和中信銀行合作開發了“虛擬貨幣處置回流清算系統”,目前該系統已經在公安內網部署上線,並已報人民銀行與外管局備案批准。

第三,北京公安局與北京產權交易所的合作並非孤例,例如蘇州市公安局則與當地國資公司蘇州幣達數位資產服務中心合作。這說明該模式具備較強的可複製性。

這套「北京模式」解決了涉案虛擬貨幣無法在境內直接變現的老問題,也回應了司法實務中跨國處置的風險與挑戰。透過合規的香港持牌交易所完成變現,再加上嚴格的監管審批,讓涉案虛擬貨幣「乾淨地」從鏈上回到鏈下,順利進入國庫,這在法律和監管層面都可圈可點。

不過,細讀這條「北京模式」的操作鏈條,你會發現一個核心環節:香港合規持牌交易所,正是這條鏈路裡的關鍵一環,也是最被信任的處置場景。

那麼問題來了:為什麼香港能成為這類跨國處置的理想落腳點?

先前紅林律師在《曼昆律師|香港加密貨幣交易所,最大的需求其實是內地》中很詳細的聊過這個話題,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延伸閱讀。

整體來說,香港虛擬資產市場的本地用戶基礎其實很有限。雖然香港監管層面早早確立了虛擬資產交易牌照制度,並允許合規交易所面向專業投資者甚至零售客戶提供服務,但在銀行開戶難、虛擬資產認知不足、用戶規模有限等問題的疊加下,本地市場一直難以撐起完整的交易生態。

理論上,香港牌照可以面向全球用戶,但現實是國際用戶基本上都被Coinbase、Binance等平台牢牢綁定。香港交易所要想捲全球用戶,難度可想而知。與其在全球市場拼刺刀,不如踏實地發揮「制度介面」的優勢,服務好那些「非典型市場」——尤其是中國內地。

機會來自中國大陸對虛擬貨幣的堅決態度:不會也不可能全面開放以散戶為導向的虛擬貨幣投資和公開交易市場。

背後的核心理由不只是虛擬貨幣市場“風險高”或“技術不成熟”,而是出於一個更高層級的製度安排——中國的外匯管理制度。只要資本帳仍是非自由兌換狀態,加密資產這類天然帶有跨國資金流動屬性的工具就不可能被隨意放行。這不是哪個部門能單獨決定的,而是一條硬性的製度紅線。

所以,比起搶散戶,真正聰明的香港交易所,應該去研究「制度夾層」裡的機會:司法處置、跨境理財通,都是其中最典型的場景。

而這些,正是香港加密​​貨幣交易所最大的市場機會。

近年來虛擬貨幣在刑事案件和民商事糾紛中出現得越來越頻繁。法院判決財產分割,公安查獲的虛擬貨幣,都需要一個「鏈上到鏈下」閉環的合規交易所來完成,而香港恰好可以扮演這樣的角色。它既貼近中國司法體系,又有成熟的持牌制度,既能合規,又能解決實際問題。

因工作原因,紅林律師參與到不少涉案虛擬貨幣司法處置的項目中,了解到了幾個省公安廳關於涉案加密貨幣司法處置的試點文件,在不涉及敏感信息的前提下,紅林律師可以舉幾個例子,方便大家更好地理解這套機制的專業性和復雜度。

例如在公安機關辦理涉案虛擬貨幣管理時,要求第一時間採取訊號幹擾等手段斷開涉案錢包的網絡,防止嫌疑人轉移資產。涉案虛擬貨幣必須轉入合格託管人,避免他人透過私鑰或助記詞偷偷轉移資金。

在處置環節裡,公安機關也要求對非穩定幣的幣種先兌換成穩定幣,再以境外法定貨幣完成變現,並保留完整的交易清單和憑證,以確保價格公允、流程可追溯、交易可審計。

針對境外的涉案虛擬貨幣,則需要委託境外合格託管人或處置人協助完成凍結和變現操作,這些機構必須持有當地金融監管牌照並滿足我國的合規要求,由公安部網絡安全部門驗核後才能指定合作。

在資金完成變現後,類似本文新聞開頭的北京模式一樣,需要在央行及外管局完成國際收支申報和還原申報,最後才能進入境內帳戶進行資金結匯和處置。

這種全流程的監管體系,既保證了司法處置的合法合規,也為未來的審計留足了追溯和安全保障。

這類內部細則的存在,不僅說明了司法機關對虛擬貨幣處置的高度重視,更體現了國家金融安全和資料安全的雙重防線,也再次證明了:加密貨幣的處置,不只是幣圈吃瓜群眾關心的問題,更是國家層面的系統工程。

而這項工程中的核心樞紐,便是香港。

某種程度上,香港能否成為全球加密金融中心,歸根究底不是比拼技術、用戶量,而是要看它能不能在中國的製度邊界上,持續扮演好「合規中介」這一角色。畢竟,北京模式已經清楚告訴我們:在合法合規的司法處置和資金回流體系中,香港的角色可是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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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曼昆区块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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