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吳說區塊鏈
本期播客中,FTX 中國區大額債權人Will 詳述了其在FTX 事件中的個人經歷,資產損失過程,以及FTX 提出「受限司法轄區」 動議對中國債權人的潛在影響。 Will 指出,該動議可能導致包括中國在內的49 個國家的債權人無法獲得賠償,其核心問題在於由FTX 自行聘請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可能失公允,造成中國債權權益被剝奪。 Will 已聯絡律師並發起反對動議的行動,同時號召更多債權人寫信給法官表達異議。訪談也涵蓋了Will 在FTX 倒閉前後資產配置決策的複盤、維權行動的法律策略,以及動議背後的製度性不公。音頻請在吳說小宇宙、蘋果等海內外主流音頻頻道收聽。
FTX 動議引發中國債權人關注,Will 講述個人經歷與維權動因
Colin:大家好,歡迎今天來吳說播客,我們這次和Will 聊一期。他最近涉及一個非常大的事件,就是FTX 宣布有可能不對中國債權人進行賠付,這也在中文社群中引起了極大的討論和風波。 Will 是一個非常大的FTX 債權人,也是在這一波中擔任一些債權人代表的一個leader。所以我們邀請Will 來聊聊他的經歷。 Will 你先介紹一下自己的背景。
Will:大家好,我叫Will,我是理工科出身,學的是地球物理,讀的是理工科的博士。我是在2017 年入圈的。
我在幣圈裡嘗試過很多事情,我自己做過基金,也在交易所工作過,同時也挖過礦,我曾經持有過一定數量的比特幣礦機和以太坊礦機,也帶過量化交易團隊。可以說幣圈很多的事情我都經歷過。但我複盤這件事後發現,自己最大的收益還是來自於持有比特幣。所以我給自己的定位是一個比特幣的忠實信仰者,並且一直以比特幣本位作為自己的投資綱領。
在FTX 事件中,我是一個比較大的債權人,最早的時候其實也參與競選過他們的債權人委員會,也就是那個無擔保債權人委員會。我當時找了律師,因為遇到這件事讓我很鬱悶,律師建議我去競選。一是因為我也算是圈內人,二是因為我的債權額度較大。我們認為需要一個華人,或者說是中國人在裡面發聲,確保我們的權益,於是我就去競選了。
我第一次競選其實進到了第二輪,當時他們的負責人或是法官,或是FTX Trust 的人打了電話給我面試。但最終我沒有被選上。中間又過了一段時間,具體多長我記不清了,反正案件推進了一段時間後,有人從債權人委員會退出了。當時他們還寄email問我願不願意進入候補名單,我回覆說願意,但那時事情已經比較晚了,決策權沒那麼多了,但我還是說願意加入。結果他們之後又沒回我郵件,所以最後還是沒選。這就是我參與這件事情的大概背景。
這次之所以我站出來,是因為FTX Recovery Trust 向法院提了一個新的動議。我看完動議的原文後,逐字逐句地解讀,發現這次的動議偏離得非常厲害,有可能會真正危害到我們爭取賠償的權益。於是我開始在推特上發聲,並組成了一個Telegram 群,把還持有FTX 債權的朋友們聚集起來,大家集思廣益,希望能做點什麼,發出聲音,維護我們自己的權益。
Colin:所以您放在FTX 的可能主要也是比特幣。
Will:其實是這樣子的,當時我為什麼會有比較大的資金量放在FTX? Colin 你還記不記得有一段時間,一直有傳言不管是幣安還是OK,國內的這些交易所會把大戶的資訊提供給國內的監管部門或公安。當時在這個背景下,像我這樣的還身處國內的用戶會非常擔心資產安全。我當時還在國內,為了規避潛在的風險,就把大量的資產轉移到FTX了。我那時候幾乎是把我在「312」之後的全部身家都放進去了。
當時是抄底BTC,抄完之後我在上一輪比特幣價格四五萬美元到四萬七之間全都賣掉了,幾乎全部拋掉。之後我就把所有的USDT 放進FTX,準備逐步建倉。因為我之前所有的大收益都是來自於比特幣大周期的波段操作。
所以在這樣的背景下,我當時在FTX 還是有不少BTC 的,除此之外就是USDT。我的部位基本上就這兩種。我不方便透露具體金額,但可以說的是,按照最早的統計數據,我應該是排在前100 名的債權人之一。
Colin:那你原來的幣主要放在OK 還是幣安?
Will:幣安。
Colin:所以其實你並不是FTX 的常用交易員,你主要是因為當時的特定背景選擇轉移過去。
Will:其實我在FTX 也一直有部位。在事件爆發前,我大概的資產配置是幣安佔2/3,FTX 佔1/3。 FTX 的部位是有的,特別是那段時間它的現貨借貸功能非常強大。而那段時間正是DeFi 盛行的時候,我在鏈上經常進行一些套利操作,所以需要在FTX 放一些資產用來借幣。所以我原本就有一部分資產在FTX,只是事件發生後,我把核心資產基本上全部轉移了過去,應該說是把我在幣圈90% 以上的資產都放到了FTX。
Colin:那你還記得大概是哪個時間點開始轉的?
Will:我記得FTX 是11 月破產的,具體開始轉移的時間應該是在七、八月左右。記得不太清楚。
信任FTX 的代價與錯失出售債權的機會
Colin:你那時候為什麼會這麼信任FTX,把90% 的資產都轉到那裡?
Will:我覺得在這件事上,我確實做了一個很大的疏忽。其實我自己曾經在交易所任職過,坦白說我本質上是不信任任何中心化交易所的。但當時之所以會建立起對FTX 的信任,是因為整個市場環境和輿論氛圍讓你感覺到FTX 是個冉冉升起的明星計畫。
尤其是那段時間,我已經開始規劃去海外生活了,而FTX 在數位貨幣兌換成美金的功能上,是當時業界最強的,沒有其他交易所可以比擬。所以在當時的整體環境下,我覺得它的法幣出入金通道非常順暢,就認定它是一個受監管、合規運作的平台。
而且FTX 的現貨借貸功能對於我在鏈上的套利操作也非常有利。這些種種原因疊加起來,導致我做出了把大量資產轉入FTX 的決定。
Colin:其實那時候您的BTC 基本上都賣掉了,主要的持倉其實是U,所以您把資金轉到FTX 是準備抄底?
Will:當時確實有抄底的打算。我仍然保有一部分BTC,我的整體持倉是分為日常倉位和底倉的。我的底倉是堅決不動的,但為什麼那時候我也把底倉轉進FTX?原因是當時整體環境讓我擔心資訊洩露,我希望透過交易所做一個中轉,在鏈上抹去一些痕跡。
所以我把底倉、USDT 的部位以及幣安上的資產都轉了進去。我的計畫是先抄底一部分,然後再把資產挪回錢包。這是我當時的操作思路,但後來FTX 爆雷得太快了,說實話也確實有點運氣不好。
Colin:那他當時徹底無法提幣、申請破產的時候,有沒有讓你覺得很絕望?
Will:有的。但其實我的整體心態一直還不錯,當然也有絕望的時候。因為我當時其實是準備配置一些其他資產的,給家裡配置一些新的資產,標的都已經看好了。所以我本來也打算透過FTX 逐步出金,兌換成美金後再進行配置。當時在夜深人靜的時候,我確實有時候會覺得有點對不起家人,特別是對不起老婆小孩。
但整體上我的心態是比較穩的,不過我周圍很多人都替我擔心,覺得這麼大的一筆損失我可能扛不住,甚至有人專門通知我家里人,讓他們盯著我,怕我會做出一些不理智的舉動。
Colin:對,其實好多FTX 破產後的債權人心理都很難接受。
Will:是的。但我個人對物質的慾望並不強。在我看來,這些損失不過是數字上的浮動而已。所以大概也就是兩三天,我就調整過來了。隨後我很快開始聯絡律師,著手維權,看看還能做點什麼。
Colin:隨著債權價格一步步上漲,是不是你整個人的情緒也變得更樂觀?
Will:這件事分幾個階段來說。其實在債權價格漲到50% 左右的時候,我就思考過要不要賣掉。但當時有一些場外因素,最終沒能成交。 50% 時我開始動念,但比特幣價格已經開始大幅上漲。
Colin:嗯,那時候確實很多人想賣債權然後去抄底BTC。
Will:對。我是一直以幣本位思維為主的人。我的心態就是,只要手上的比特幣不夠,我就會覺得難受。那時候BTC 漲得太快,我心態也變得有些“韭菜”,想著會不會再回調一點再賣債權,然後再買BTC。結果就是猶豫不決。
當債權價格漲到82% 的時候,我正式聯絡了一家英國機構叫Attestor,他們應該是這輪FTX 破產案中收債權最多的公司之一。當時很多人找我,因為我債權金額較大,在整個事件中也比較活躍。
我有四個帳號,不是集中在一個帳號。其中有一個帳號的KYC 當時還沒過,市場上KYC 通過與否的報價差異大約在5% 左右,甚至有些機構不願意接手未通過KYC 的帳號。我透過仲介與他們接洽,他們表示不介意KYC 是否完成,有能力搞定。
我在初步合約中要求三週內完成交易,因為我希望資金到手後可以重新配置比特幣。我對時間很敏感,速度慢的話寧願不賣。
結果三週內出了一個插曲。我非常謹慎,在Telegram 群組和中介溝通,為了確認未通過KYC 的帳號是否影響報價,我還專門發了一封郵件,要求他們正式回覆確認不會影響價格。雖然中介在群組裡說OK,但他們始終沒有回覆郵件。最後這事耽誤超過三週,我也就沒再推進這筆交易了。
所以這次經驗讓我對賣債權這件事情變得非常謹慎。我覺得中間信任成本太高,可能有各種陷阱。所以我就一直沒賣,一直持有到現在。
FTX 還債進展回顧:中國債權人仍被排除在外
Colin:那麼FTX 其實是在最近這半年左右開始陸續還債?但他一開始好像只還了小額債權,所以沒有牽涉到你們這些比較大的債權人。能介紹一下整體的還債時間軸嗎?
Will:時間軸我說不出具體時間點,但我可以說一下大致流程。首先是處理小於5 萬美元的債權。當時在提交債權申請時,有一個選項叫做“快速還款”,意思是即使你的債權金額超過5 萬美元,只要你接受快速還款條款,他就只還你5 萬美金。而如果你原本的債權就低於5 萬美元,那在第一次發放就直接還給你了,這是第一階段。
第二階段是在上個月,他們進行了第二次分發,這次大概可以拿到債權總額的70% 或78%,數字大概是這麼範圍。
但問題是在這次的還款過程中,中國債權人卻沒有拿到錢。 FTX 給的解釋是說,目前還沒有合適的供應商能夠為中國這部分用戶完成還款操作,希望我們等等,等他們找到合適的供應商之後再處理。
這個理由在我們這些中國債權人看來是非常可疑的。因為原本合作的兩家供應商是BitGo 和Kraken,而我們中國人,包括我自己在內,其實很多人平常就是用Kraken 來處理美元出入金的。所以大家都無法接受這個解釋。
我當時只能安慰自己,是不是Kraken 不敢明面上表態自己服務中國客戶,FTX 可能會重新找更合適的供應商?那就等吧,反正都已經等了這麼多年了。
所以目前我的還款進度就是這兩個步驟,心態上我認為這事不該偏離太遠,我們就繼續等。
Colin:OK,所以其實第一波5 萬美元以下的還款,是沒有排除中國人,對吧?
Will:這個我不太確定,因為我不在那一類人群裡,當時也沒有特別關注。
「受限司法轄區」動議揭露制度性不公與風險
Colin:那麼現在的最新進展就是,他直接發起了一個動議。這個動議具體是什麼形式?會有什麼樣的影響?您能再講講嗎?
Will:OK。這個動議的名字是關於實施一個「受限司法轄區」的程序,翻譯成中文就是這樣。這個程序其實分成兩個步驟。
第一步是,他們列出了大約49 個國家,中國也在其中,這些國家在他們看來是對加密貨幣「不友善」的。如果FTX 的信託機構直接向這些國家的債權人償還加密貨幣,那麼他們的高階主管或律師就可能面臨法律風險。因此,他們不願意承擔這種風險。
所以他們提出,要在每個「問題國家」聘請當地律師,讓這些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如果律師認為可以向該國債權人償還加密貨幣,那麼就照常償還;如果法律意見認為不可償還,那麼這部分資金就不發給這些國家的債權人,而是重新回到FTX 信託基金中,再分配給剩下的95% 的債權人。
Colin:簡單來說就是,他們要找,比如說對中國法律熟悉的律師,來看是否可以合法地償還債權。如果說不行,那就不給,還給別人。對吧?
Will:對,就是這個邏輯。這件事之所以變得非常嚴重,也是我為什麼要站出來反對這個動議的原因之一。
首先,這些律師是他們自己找的,而不是我們債權人找的。如果他們找的律師發出「不可以」的法律意見書,那這件事就徹底失控了。只要法院批准這個動議,我們的命運就不再掌握在自己手中。
更關鍵的是,他們找的律師如何保證公正性?畢竟這些律師是為FTX 這邊服務的,而他們的目標是代表多數債權人的利益。現在我們這些中國債權人,變成了那「5%」的少數。
我昨天在推特上還轉了一個視頻,是一個債權收購機構的人講的。他說這個動議一定會被通過,因為95% 的人是受益方,剩下的5%,他們不在乎。這是不是就很可怕了?
Colin:嗯,不在乎也不太可能吧?除非是真的特別少的人。
Will:是的,但現實就是從比例上來說,我們確實成了少數。而且他們非常希望這個動議能通過,因為通過之後可以加快FTX 破產程序的進展。同時,對原來那95% 以上的其他債權人來說,這麼做也是有利的。
債權人反對動議的法律路徑與操作流程詳解
Colin:所以你們下一步準備怎麼應對這個動議呢?
Will:是這樣的,我為什麼這次站出來發聲並組成Telegram 群,就是因為我們還有時間行動。我們可以在7 月15 號之前給法官寫信,表達我們對這項動議的反對。
反對動議的方式主要有兩種:第一,我作為一個獨立債權人,可以直接給法官寫信,表達反對意見;第二,我也可以透過我在美國的律師,利用他們的律師系統向法官提交正式反對。這兩條路徑我都在同步推進。
根據我對美國破產法的了解,有幾個關鍵步驟必須遵守。首先是寫信給負責此案的法官,清楚表達我們的反對理由。然後這封信必須抄送給FTX Recovery Trust 以及他們的律師。
FTX 的律師有兩個方面,一方面是他們在紐約的主要律師事務所,另一方面是他們在破產法院所在地的本地律師團隊。除此之外,因為我們認為這件事情已經偏離了正常法律邏輯,我們還需要把這封信抄送給監管機構。
所以我們同時也把信寄給了United States Trustee(UST),也就是美國破產案件的官方監管機構。他們在整個FTX 破產案中起著監管作用。
所以我和我的群友、包括一些在Twitter 上跟我互動的債權人,正在以個人身分寄出這些反對信件。同時,由於現在是美國假期,我在紐約的長期合作律師會在周一和我開會,我也希望他能代表我透過律師系統正式提交法律上的反對意見。
Colin:我們之前聊到一個挺有爭議的問題,就是那些把債權賣掉的人,反而因為可以轉移債權的所在地,就沒有被這個動議影響到,對吧?
Will:是的。這次的動議裡明確寫著,那些已經買到債權的機構,他們所持有的債權不受動議影響,這點在動議文本裡寫得非常清楚。
Colin:那如果舉個例子,例如現在有一個英國或新加坡的機構,甚至我看好像文件裡都沒提到香港。如果債權是掛在香港身分下,也不會受到影響,對吧?
Will:是這樣的。我自己有一個帳戶是香港公司名下的,我是該公司的法人,而且是百分百控股,同時我持的是中國護照,但至今這個帳戶也沒有收到任何分發。
Colin:理論上文件只限制中國大陸和澳門,對吧?
Will:理論上是這樣。但我仔細研究了相關法律條款,它的判定標準其實是基於“稅務居民身分”,而不是護照國籍。如果按稅務居民來判斷,我應該是可以拿到賠償的,因為我是新加坡的稅務居民。
這個問題其實已經拖了很久,我的Telegram 群組裡有很多人跟我一樣。提交債權時,我們大多數人還是中國大陸稅務居民,但後來很多人都已經出國了,有的去了加拿大,有的在美國,還有的像我一樣在新加坡、香港成為了當地稅務居民,甚至有人已經換了護照。
雖然這些信息,包括稅務表格和KYC 資料都是可以更新的,我自己就更新了稅務表格,但對方依然認定我無法獲得賠償。這說明這個機制存在嚴重的漏洞。
稅務身分爭議與賣債退路之間的拉扯與選擇
Colin:那現在如果我們再打個比方,比如說有一家專門處理稅務問題的債權收購公司,從你這裡買走債權,他們是不是就可以順利獲得賠償?
Will:是的。他們是可以的。其實就在這個動議發出來之後,有三家這類公司主動聯絡了我。所以我就覺得這件事變得非常非常不公平,也非常不公平。
Colin:那他們的報價大概在什麼範圍?能給到什麼價位?
Will:因為我這個是比較大額的債權,之前有人給到的報價大概在120% 到130% 之間。
Colin:那其實這個價格也算不錯了。
Will:對,理論上這可以作為最後的保底選擇。
Colin:不過你會不會擔心,有一天連這條路徑也被封死?或者他們也被限制了呢?
Will:會擔心啊,怎麼會不擔心?畢竟這不是一筆小數目。我也是個正常人。但我這個人可能有點軸吧,我覺得不到最後一步我不會輕易讓步。當然也不是說我永遠不會讓步,我只是覺得這件事,從我一個理工男的視角來說,實在是太不講理了。而且我太太是律師,我身邊也有很多律師,都覺得這事有問題。
Colin:對,你們還是覺得這個事情是有空間爭取的,並不是完全沒機會了。
Will:我不敢說百分之百有把握。但我覺得只要他們還有點法理意識,這個動議就不該這麼輕易就推進。
Colin:那如果是正常賠償的話,現在是不是能賠你大概150% 左右?
Will:它的計算方式其實蠻簡單的。首先是你原始的債權金額,用USDT 本來計算的話,理論上可以拿回100%。當然如果你是持有BTC 的就肯定虧了,因為他們是以16,500 美元一枚的價格來計算的,那肯定遠低於現在的價格。
我當時持股裡也有很多USDT,那USDT 部分是可以拿到全額的,這是基礎的100%。然後他們也會根據時間來計息,以每年9% 的利息來算。也就是說,從破產開始算,最終結案時會給你加上這幾年累積的利息。
所以現在大家普遍認為,最終拿到140–130% 左右是比較穩的。
Colin:那其實最終的差異也沒那麼大,大概就10% 左右的差距。
Will:但這裡面還有一個很關鍵的點,就是資訊不對稱。他們還有很多資產沒追回,也有很多訴訟還在進行中,這裡面的潛在回收額度其實也不小。這也是為什麼很多機構現在非常積極地在收購FTX 的債權。
因為在當前全球金融環境下,年化9% 的收益本身就很有吸引力了,而這個債權還附帶額外的潛在收益。而且,它作為一種金融資產來說,其實是非常優質的。
Colin:那這意思是說,這個債權的賠償其實你現在拿在手上,也不一定馬上就能全部領取?你可以選擇等一等,對吧?
Will:不是這樣的。他是分批支付的,現在只是先發一部分,而後續的賠償部分可能會拖得比較久,但無論拖多久,他們都承諾會給你按年化9% 的利息來補償。
所以對於那些傳統金融機構或債權收購公司來說,這種資產包非常香。它不僅收益穩定,還有時間價值的成長空間。
Colin:剛才你說這次賠的是70%,對吧?
Will:70% 或78%。但他們說的90%,是從整體的回收角度來估算的。
債權人分化與制度公平質疑,穩定幣賠償法律爭議升級
Colin:那您身邊的這些債權人呢?我看您有一個群,裡面有幾百人。他們大部分是選擇不賣,還是已經賣出債權了?
Will:現在其實分為幾類。在我群組裡,目前活躍的基本上都是沒有賣的,大家都在主動寫信、發聲,進行反抗,這些人都是選擇繼續持有債權的。不過也有一部分人,尤其是在這次動議發布之後,已經選擇賣出。原本他們也是持有的,但這次動議一出,明顯有很多人被迫開始拋售債權。
Colin:那你會不會懷疑,這些收債權的機構和FTX 官方之間有沒有一些內部的溝通或特殊關係?
Will:我當然懷疑,而且我在寫給法官的信裡也明確提到這一點。因為我認為這個現象非常不合理。你看,我的債權是5A 級別,按照美國破產法規定,屬於同一類的債權,不論持有者的國籍或司法轄區,理論上都應該享有相同的賠償權利。
但現在卻變成,我把債權賣給債權公司以後,他們可以拿到賠償,而我自己持有就不行。這樣合理嗎?所以我才堅定地站出來反對這個動議。
我看了動議的原文,裡面的論點根本站不住腳。首先我們要明確,現在的債權本質上已經是美元債,而不是用幣本來計算的。
Colin:最後賠償你們的其實也是美元,對吧?
Will:是的,也是美元。但FTX 方面在過程中提出,因為它業務覆蓋面太廣了,所以採用穩定幣來進行賠償,是一個更「便捷」的方式。法院當時也批准了這一點。其實SEC 也曾對使用穩定幣支付提出質疑,但最終包括我們中國債權人在內的大多數人都表示理解和接受,畢竟幣圈用戶用穩定幣是很方便的。
問題是現在FTX 突然翻轉,說因為虛擬貨幣的監管問題,不能向中國用戶發放賠償。這在我看來完全講不通。首先你是美元債權,其次中美之間有這麼多貿易往來,也發生過很多跨境破產案,從來沒有哪一家因為所謂的「外匯管制」就拒絕給中國債權人賠償的,只有FTX 這次提出了這樣的動議。
Colin:嗯,不過如果實事求是地說,中國對於穩定幣和加密貨幣的法律定義確實比較模糊,可能會有一些障礙。
Will:我同意這一點。但我想強調的是,FTX 在他們的動議中引用的法律依據其實非常牽強。他們引用的是2017 年ICO 盛行時,中國相關監理部門聯合發布的一份公告,原文只說金融機構、支付機構、銀行不得參與代幣發行和相關服務。
但FTX 卻透過澳門版本的轉述,把這段內容引申為“中國不支持虛擬貨幣”,並據此作為不予賠償的法律依據。我覺得這種引用方式本身就存在嚴重問題。
外匯管制爭議與海外帳戶替代路徑的合理性分析
Colin:但實事求是地說,中國後續確實推出了一些新的規定,不允許中國機構參與虛擬貨幣相關活動。如果他想嚴格解釋這些條文,可能也能找到一些法律依據。
Will:對,我同意。但我認為,從整體來看,那些法律條文大多是限制交易行為的,例如禁止民間募款、私募等,但並沒有明確規定中國公民持有虛擬貨幣資產是違法的。我把這些條文都認真看過。
Colin:可是支付這一環節呢?他可能認為支付路徑受限,導致無法履行賠償。
Will:如果問題在於支付路徑無法操作,那為什麼不採用美元電匯?你不能因為支付方式不便,就剝奪我獲得財產的權利。
Colin:那中國是不是還有外匯管制?這會不會也是問題所在?
Will:我覺得這個問題也不成立。其他國家也有外匯管制,例如韓國,他們的債權人依然獲得了賠償。而且外匯管制只會出現在資金進入中國大陸、需要換成人民幣的時候。那如果我在香港或新加坡有銀行帳戶,透過這些帳戶接收美元電匯,這根本不涉及外匯問題。
Colin:對,如果使用像HashKey、OSL 這樣的合規機構操作,似乎也可行。
Will:是的,而且我們根本不需要透過交易所,只要用傳統銀行電匯就可以完成。只要我提供銀行帳戶,即使不在中國大陸,那就不涉及外匯限制。如果真有問題,我也可以依照中國法律正常報稅。這和一般理解的「外匯管制」完全不是一回事。
Colin:但現實是,中國確實在流程上比較複雜,例如繳稅這一步,你要找誰交?這本身就很麻煩。
Will:但你看FTX 同一系列的案件中,還有一個類似的案子,最後也給了中國債權人賠償,而且就是透過美元電匯完成的。那是美國公司,南區法院審理的,和FTX 屬於同一系列案件。
Colin:那這或許可以作為反駁或提供參考的一個依據。
Will:除此之外,還有門頭溝(Mt. Gox)的賠償案,也涉及中國用戶。而且他們是以比特幣本位進行賠償的,當然那個案子是日本法院判的。
Colin:不同的司法體係可能有不同的觀點,尤其在國內,這方面確實比較模糊。
Will:所以我認為,這次FTX 的動議本身就存在嚴重問題。就算賠償路徑稍微複雜一點,也不能因此就剝奪我們的合法資產。
Will:其實我覺得也不需要那麼複雜。我們又回到一個核心點 — — 這是美元債,穩定幣只是支付方式之一。他們完全可以用傳統銀行電匯支付。只要我有香港銀行帳戶,不需要透過交易所,就能收款。所以整個動議的方向就是錯誤的,它的初衷和可能造成的後果都是偏離常理的。
動議審理時間將近,債權人加緊反對行動
Colin:我覺得我們前面已經把整個過程聊得很清楚了。那接下來就是他已經正式提交了這個動議,接下來就是由法官來審理這件事情了,對吧?那這個時間大概是在什麼時候?
Will:7 月22 號。
Colin:也就是說法官會在那個時間點判定是否通過這個動議。如果通過了,接下來他們就會去找相關的律師,比如說中國本地的律師,來確認相關的法律問題。
Will:對。找完律師之後,會有一個45 天的時間給我們。這段時間是我們用來找律師、提交反對意見的。例如我現在想反對這個動議,我就可以在這45 天內準備好材料,提出我的法律意見。
Colin:所以後續還是會是比較漫長的拉扯過程。
Will:對,其實漫長我不怕。讓我真正感到緊迫的是現在 — — 因為這次時間非常緊。我們必須在7 月15 號之前提交反對意見,否則連反對的資格都沒有。
而我們大多數中國債權人是沒有律師的。我是有律師,但群組裡的大部分人沒有律師,在這麼短時間內透過美國電子系統提交文件非常困難。你還要找律師、簽約、準備材料,這些流程都很耗時。
所以我們目前的主要策略是寄信。可從中國大陸寄一封信過去,美國那邊收到得三四天甚至更久,再加上要抄送給四家機構,時間非常緊迫。所以我最近也開始做一些密集的輸出,把我整理好的資訊分享給大家,讓他們可以參考、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