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ews 9月8日消息,據Bitcoin.com報導,美國加州北部地區法院法官Phyllis J. Hamilton裁定,蘋果公司在一場集體訴訟中不承擔責任,該訴訟中,蘋果公司的應用商店提供了一款欺騙性的加密貨幣錢包應用程序。根據漢密爾頓9月2 日的裁決,蘋果公司不受《通信規範法》第230條的約束,因為它被認為是其他內容提供商提供的內容的發布者,而不是創作者。
根據訴訟內容,2018年1月,原告Hadona Diep從蘋果應用商店下載了詐騙應用Toast Plus,並使用它從加密交易所Bittrex向Rippex錢包轉移了約474枚XRP。 Diep聲稱,由於蘋果託管了這款欺詐性的加密錢包應用,他損失了5000美元,因為他認為蘋果因對此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