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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22 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23》,罕見大篇幅單獨設立「加密資產」部分,沒有使用過去傳統的虛擬貨幣的說法,並提出了類似美國SEC 相似的「相同業務、相同風險、相同監理」原則。

第三章《非銀行機構與其他》:其他產業與新型風險:(一)加密資產

加密資產具有金融和數位技術雙重風險。加密資產是指主要依賴密碼學、分散式帳本或類似技術開發營運的私部門數位資產,創造了新的資產形態和業務模式。加密資產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同時並未受到與其業務實質相適應的監管,因而表現出金融和數位技術雙重風險。一方面,傳統未受監管的非法金融活動風險在加密資產領域均有體現,例如資產價格泡沫、價格波動大、流動性和期限錯配、高槓桿和順週期性等風險。另一方面,該領域也產生了與數位技術相關的新型風險,例如自動執行的智能合約缺乏「負反饋」調節機制,更容易導致市場「閃崩」;區塊鏈上與鏈下數據交互過程存在安全漏洞,容易被駭客攻擊,導致市場操縱和資產損失;去中心化金融(DeFi)的治理機制實質上存在「中心化」特徵,容易被少數內部人控制,損害其他投資者利益;資產匿名性和難以追回特徵導致反洗錢、反恐怖主義融資風險等。

我國較早對加密資產領域相關風險進行清理整頓。目前,加密資產規模佔全球金融資產比例不高,與傳統金融體系關聯有限,但其發展較快、業務模式複雜、治理結構不透明、跨國業務活躍,可能威脅全球金融體系穩定。我國較早對代幣發行融資、加密資產交易平台等領域開展清理整頓,並於2021年發布《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聯合多部門形成風險防範、化解、處置合力,有效遏制了相關領域風險。

2022 年以來,加密資產風險事件頻傳,多國監理部門和國際組織已推出監管政策和因應措施。加密資產在境外市場發展迅猛,業務規模持續成長,業務模式不斷拓展,從傳統加密資產拓展到穩定幣以及去中心化借貸、資產管理、金融衍生品、交易所、保險等DeFi 領域,詐欺事件頻發。 2022 年以來,TerraUSD 穩定幣崩盤、加密資產交易平台FTX 倒閉等一系列風險事件,導致市場大幅動盪,進一步凸顯其價格波動大、投機屬性強、治理機制不完善等問題,對金融體系穩定產生外溢影響。鑑於加密資產天然具有跨境經營的特徵,需要各國進行協作,形成監管合力。近年來,多國監管部門和國際組織已開始評估加密資產風險,推出監管政策和應對措施,總體上按照「相同業務、相同風險、相同監管」原則,對加密資產業務開展與其風險水平相稱的監管,並儘可能減少監管數據缺口,降低監管碎片化,消除監管套利。

第五章:宏觀審慎管理(六)指定加密資產監理規則

2022 年2 月,FSB 發布《加密資產金融風險評估報告》,指出快速發展的加密資產市場可能對全球金融穩定帶來威脅。 2022 年7 月,FSB 就加密資產監管發表聲明,表示有效的國際監管框架應確保加密資產活動按照「相同活動、相同風險、相同監管」原則受到全面監管。 2023 年7 月,基於對成員經濟體監管加密資產實踐的研究,FSB 提出了加密資產國際監管建議框架。根據該建議框架,FSB 於同月發布了兩份高階監管建議:一是《加密資產業務和市場的監測、監督和監管》,定義了加密資產和市場的功能特點,明確了建議框架的監管範圍,梳理了目前加密資產監管規則的現狀,並就監管框架和權力、跨境合作和資訊共享、加密資產發行方和服務提供方的治理和風險管理、資料收集、資訊揭露、防範金融穩定風險等方面提出了政策建議。二是《關於「全球穩定幣」監管的高階建議》,為適應近年來全球穩定幣的高速發展,建議賦予監管部門充分的工具和權力,實行功能監管,要求全球穩定幣建立充分的治理架構和風險管理機制,制定適當的恢復處置計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