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為FTX短短數日內崩潰和SBF背後的政治關係震驚的同時,FTX及旗下130多個關聯公司已根據《美國破產法》第11章在特拉華州地區執行破產重組程序,並任命了經驗豐富的重組律師John J Ray III為新任CEO,這也給了FTX一定的喘息時間。

同時,11月16日,據SBF披露,目前FTX擁有流動性資產為-80億美元,半流動性資產為55億美元,非流動性資產為35億美元。或許現在90億美元半/非流動性資產(按市值計價為10億美元淨值)不值90億美元,但這些資產在一個月前值180億美元(100億美元淨值)。

那麼,在重組成功可能性未知及資產大幅縮水的情況下,債權人的權益保障是更值得關注的話題。為此,本文PANews採訪了JustitiaDAO正道、Bensamochan Firm Inc.律師事務所的美國破產法專家Eric Bensamochan,這位資深律師曾代理加州中區數百起破產案件,過去10多年里處理過涵蓋《加州破產法》第7章最基本的案件到第11章複雜的重組計劃案件,一起來聽聽他的解讀。

從雷曼、安然和Mt.Gox經歷FTX的破產重組

從三箭資本、Voyager Digital和Celsius Network,到FTX,今年以來加密企業暴雷不斷。而此次FTX作為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的加密破產案,根據其提交的破產文件申請顯示,FTX潛在的債權人可能超過100萬人,FTX及包括Alameda在內的關聯公司的負債資產估值在100億至500億美元之間。

對於破產企業而言,一旦陷入無清償能力的狀態後,其面臨的主要問題是選擇何種破產程序來解決債權債務的問題。一般而言,這些企業基本會在美國破產法第7章和第11章進行選擇,即清算和重組之間進行。

“第11章允許企業重組並通過剝離債務、未到期租賃等方式持續經營,即委託人被允許繼續進行日常運作,即使新創建的破產財產和占有債務人對債權人負有信託責任。相比第11章,破產法第13章並不適用於企業,第7章則是清算章,這意味著企業將不再繼續經營。同樣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占有債務人不能表明重組的可能性,或者如果佔有債務人無力償還債務,那麼該案件可能會根據第7章進行破產清算。”Eric如是解釋道。

而四面楚歌的FTX選擇了第11章破產保護,通過財務“止血”和業務“造血”進行重整和暫緩還債。根據第11章規定,一旦破產重整程序開始,債務人就擁有120天的“保護期”,其中體量巨大、情況復雜的企業這一期限還可以被延長至18-20個月。也就是說,在此期間債權人不能強制執行債務要求或對任何證券或抵押品強制執行權利。

那麼,FTX重組過程需要多久?債務人能收回多少資金?

或許我們可以從之前的安然和曼雷兄弟案件窺探一二。 2001年12月,因財政醜聞破產的美國能源業巨頭安然根據美國破產法第11章正式向法院申請破產保護,成為美國史上規模最大的公司破產案。不過,安然在嘗試多次重組後仍然失敗,並於2003年開始實施破產計劃。根據當時安然代理CEO StephenCooper透露,安然拖欠債權人的債務額約為670億美元,債權人每美元的債務有望獲得14.4至18.3美分的償還額,而這一償還數額遠低於當時美國破產史上可償還的平均數。

2008年9月,美國第四大投行雷曼兄弟宣告破產,並在歷時3年半與多名債權人進行談判後結束財產保護,正式邁入債務清償。整個清償計劃分為不同階段實施,第一個階段始於2008年4月,為期五個月,債權人可拿到100億美元的清償金額;第二個階段清償則於2012年9月開始,除了公司資產中現持有的350億美元現金,還將出售和重組剩餘的股份和資產後進行階段性清償工作。而根據該方案,債權人根據所持債權類別不同,可以得到清償的比例在21%到28%不等,預計獲償總額為650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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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以上兩個案例來看,在依據破產法第11章申請破產保護後均耗時3年餘進行業務重整,且賠付比例均低於30%。不過Eric認為從上述兩個案例來預判FTX的賠付比例及時間並不合適,“加密貨幣是個新領域,且對其沒有明確的監管,究竟定義為商品還是貨幣,或是兩者的混合體還未曾可知。雷曼兄弟是一家基於房地產泡沫破滅而倒閉的金融機構,與加密貨幣領域截然不同。”這或許意味著,FTX的索賠時間將更長,而資產的賠付比例因加密貨幣的波動而有較大的變化。

而根據不良資產投資公司Cherokee Acquisition給出的最新價格表顯示,其對於存款索賠超過10萬美元FTX用戶,收購指導價為每美元8至12美分(即可按資產價值的0.8至1.2折收購)。但507 Capital管理合夥人Thomas Braziel卻認為,即使是這樣低的價格,對潛在買家來說可能也太高了,沒有人會以這樣的價格購買。他認為更現實的FTX存款債權市場價格應該接近3至5美分。事實上,當一家公司申請破產保護或宣布破產時,那些不願等到漫長的破產程序結束後才收回部分或全部資產的債權人,或會將其信用債權出售給不良資產投資公司。

與此同時,Messari分析師Kunal Goel則在研究了FTX 的資產負債表後表示,根據其計算,FTX的流動性資產約為6億美元,但其持有的RobinHood股權並沒有列入資產清單。此外,FTX持有大量的FTT和SRM資產,不過流動性很低。綜合來看,FTX的存款人可能還會收回40%-50%的資產。

此外,另外一個重要的問題是債權人何時才能收回資金?我們以加密史上著名的Mt.Gox“門頭溝”事件為例。 2014年,曾佔比特幣交易量70%的頭部交易平台Mt.Gox被曝遭黑客攻擊,平台損失10萬枚比特幣及用戶的75萬枚比特幣(後找回20萬枚比特幣),因此牽涉了超12萬以上的債權人,且由於各個債權人分歧較大,清算賠償也被一再延遲。直到2021年10月,東京地方法院正式批准Mt.Gox針對債權人提出的清償方案,將以“90%比特幣持有數”為基礎賠償受害者。由此來看,從申請破產清算到確定賠付方案,Mt.Gox耗時非常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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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Mt.Gox,FTX債權人數量更多,且FTX集團機構的複雜程度甚至遠超雷曼兄弟,這意味著這場維權路將更加艱難。

一旦重組失敗,誰先獲得賠償?

雖然美國破產法第11章的破產保護在一定程度上給予了許多企業東山再起,獲得盤活資產取得現金流的機會,但重組失敗的案例比比皆是。而外界似乎也並不看好FTX重振旗鼓的可能性,全球陸陸續續有不少大型金融機構開始與其“劃清界限”,比如支付巨頭Visa就宣布終止與FTX的全球信用卡合作協議。

“確實有些案子一開始重組可能性較高,但最終也免不了被清算,且用於(賠償)分配的資金也很少。”Eric如是告訴PANews。而根據破產法中規定,一旦重組失敗,破產管理人將被指定整頓(即歸集、控制管理)所有債務人的資產,並以合理的商業手段進行出售,清算也將根據優先級順序依次分配,通常為管理費用、某些“優先級索賠”(如僱員索賠、稅務索賠)、有擔保債權人和無擔保債權人。對此,Eric向PANews補充道,一般第11章有10種法定優先索賠等級,包括在提交申請前180天獲得的工資和員工福利索賠、員工福利計劃繳款索賠、稅收索賠、申請產生的債權(如DIP貸款人的優先留置權)、行政費用索賠等。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債權人和股權持有人/投資者之間有個重要的區別是,後者在無擔保債權人得到賠付後才能得到償付。

在眾多債權人中,用戶處於哪種等級?換句話說,用戶在交易所的加密資產究竟是屬於用戶還是平台?對此,Coinbase Global曾在提交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文件中寫道:“由於託管的加密貨幣資產可能被視為破產財產,在破產的情況下,我們代表客戶管理的加密貨幣資產可能納入破產程序,相關用戶可能被視為我們的一般無抵押債權人。”

而作為跨國交易平台,用戶向FTX的維權難度必然很大。在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看來,FTX這種涉及三個以上國家的屬地原則和全球客戶追索的司法管轄問題,要想完全從法律上處理乾淨,堪比蜀道。

“當下,我建議請一些有較強能力的律師監督案件並維護自身利益是最好的辦法。”Eric指出。

目前,John J. Ray III正在與法律、網絡安全和法務顧問就公司的眾多子公司及其各自的破產程序進行合作, 並正配合全球數十個監管機構調查。而這位新任CEO,曾經幫助安然、北電網絡等這些在過去20年間倒閉的大公司的債權人追回數以十億計美元,或許也可讓FTX利益相關人能獲得最大限度回報。

值得一提的是,FTX Australia債權人計劃將於11月23日召開會議,屆時其製定的債務償還方案值得關注。此外,FTX的巴哈馬實體FTX Digital Markets Ltd.已依據破產法第15章向紐約南區法院申請破產保護,債務人的資產和事務將受外國法院的控製或監督,以進行重組或清算。據悉,陷入財務困境的非美國公司通常會申請第15章破產保護,以確保它們不會被美國債權人起訴,獲得更為充足的債務重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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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的目標是讓用戶滿意,正在為此盡其所能。將親自與監管機構會面並與團隊合作,盡其所能為客戶服務,之後是投資者,但客戶優先。持續清理並關注資產透明度,使用戶受到的影響降到最低。”至於SBF口中“令用戶滿意”的賠償措施,讓我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