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FT新風向001

作者:白魚、王銘楷


CryptoC作為國內最大的NFT社區,我們匯聚了國內一流的創業者、創作者、投資者、媒體從業者和社區愛好者,已經孵化了1個風格鮮明的“風潮”藝術畫廊,發起過2場探索NFT未來可能性的行為藝術實驗,舉辦了3場聚焦NFT的線下盛會,走過了北上杭蓉4城與社區家人線下見面……

未來,我們會一直在路上,與社區同行。值得一提的是,CryptoC研究部重新復活,我們將延續3月份的輝煌,推出#NFT項目談、#NFT新風向、#數說NFT等系列研究專欄,為社區帶來更多精彩的NFT研究文章。

本期文章為#NFT新風向001,主要分析NFT在音樂行業的應用。

|一、半數以上音樂人“用愛發聲”|

中國傳媒大學音樂與錄音藝術學院教授張豐艷工作組分佈的《2020中國音樂人報告》顯示,目前音樂人的音樂收入仍處於偏低水平,52%的音樂人沒有音樂收入,24%的音樂人的音樂收入佔總收入的5%以內,僅7%的音樂人音樂收入佔比達到100%。

完全靠音樂來生活的音樂人竟只有7%,半數以上音樂人在“用愛發聲”。

此外報告還顯示,只有34%的音樂人願意將50%的音樂收入再投放至音樂事業下一步的發展,音樂創作收入難以覆蓋成本。同時,頭部熱門版權價值依然價值,腰部尾部音樂人的作品則無人問津,音樂創作個體之間收益差異巨大。

|二、數字音樂帶來變局|

不過,雖然目前音樂人整體收入微薄,但是QQ音樂、網易云音樂等數字音樂平台的出現正在逐步提高音樂人平均收入,音樂行業數字化進程已經悄然開啟。

網易云音樂發布的《中國音樂人生存現狀報告(2020)》顯示,網易云音樂入駐音樂人超20萬,較4年前增長10倍,2019年平台原創音樂人作品播放量超2730億。網易云將入駐數字音樂平台的音樂歸為原創音樂,並聲稱原創音樂的發展已取得與傳統主流商業音樂相當的成績:95後00後音樂人佔比71%,Z世代成為絕對主力。女性力量崛起,女性音樂人總數超5萬,佔比從2016年的14%增長至26%。三線及以下城市地區音樂人佔比近半,“小鎮音樂人”比例明顯上升。

數字音樂依托互聯網正在打破年齡、性別、地域等限制,讓更多有才華的年輕人都有了在音樂道路上的發展機會。

網易云報告

以上數據來自網易云自家報告,無論這個成績是否如報告一樣亮眼,無論有沒有自吹自擂,我們僅從個體的直觀感受出發,也不能否認,身邊越來越多的新生代音樂人選擇直接入駐數字平台、發布歌曲、表達自己、獲取收益,也有越來越多的人在網絡上付費聽歌。

事實上,張豐艷教授的報告也驗證了這一趨勢,有91%的音樂人已經入駐了數字音樂平台,並且有79.6%的音樂人在數字音樂平台發布過原創音樂作品。這說明,數字音樂已經成為音樂創作者發表作品的首選模式,也是大眾聽音樂的主流方式。音樂人平均年齡為24歲,16-25歲音樂人佔比高達六成,整體偏年輕化。

|三、音樂行業3階段|

我們不妨粗糙地將近年來音樂行業發展概括為三個階段,傳統唱片公司模式->數字音樂平台模式->NFT音樂模式。

曾經流媒體平台對傳統商業音樂的衝擊是巨大的,線上收聽使得實體唱片的銷量大減,疊加曾經非常流行的免費盜版模式殺得唱片公司人仰馬翻。後來,數字音樂平台逐漸做大,迫於盈利需求,他們也發現版權模式很好用,於是開始配合打擊盜版,坐擁大量歌曲版權的唱片公司扳回一城,依靠數字平台的授權費活得有滋有味。

2019年中國數字音樂產業鏈

當然,這一牽手合作也並非像看起來那樣和風細雨,不然不會有蝦米的轟然倒下。兩種模式仍在較勁,權力從不會順利地交接,新王總要在舊王的葬禮上加冕。數字音樂平台為了留住用戶,不得不豐富曲庫,支付大量版權費給唱片公司。如果說,蝦米倒在了擁有海量存量歌曲版權的傳統唱片公司的圍剿之下,那麼活下來的QQ音樂、網易云音樂等平台則迎來了自己的數字時代。他們一邊向傳統唱片公司購買主流商業音樂的版權以維持曲庫容量,一邊大力扶持新生代獨立音樂人以產生優質原創歌曲,同時依托互聯網的便捷數字服務持續俘獲聽眾。

為了吸引優質音樂人,各大數字音樂平台都相繼推出了激勵計劃,網易云音樂推出“雲梯計劃”2020年線上扶持收入超過1億元;B站接連推出“bilibili音樂星計劃”、“音樂UP主培養計劃”;QQ音樂在開放平台上線“億元激勵計劃”,還與B站合作推出征集優秀音樂作品的“乾杯計劃”。

經過疫情對線下音樂收入的衝擊,網易云在2020年報告裡驕傲得宣稱,數字平台原創音樂的發展已經可與傳統主流商業音樂並駕齊驅。考慮到入駐數字平台的音樂人95後00後音樂人佔比71%,Z世代成為絕對主力,不難想到時間會站在哪一邊,天平已然傾斜,勝利近在眼前。

但是,數字音樂平台還來不及打掃戰場,新興的NFT音樂平台又來勢洶洶。

|四、數字音樂平台內捲加速|

儘管數字音樂平台終要贏得與傳統唱片公司的戰爭,但是更多問題擺在他們面前。

數字音樂平檯面臨的最大難題是如何盈利。 2018年騰訊音樂成功上市後,彭博社在解釋騰訊音樂的商業模式時,將其形容Spotify+Facebook+YouTube的結合:騰訊音樂在招股書中披露了收益構成,30%來自流媒體訂閱、音樂下載和廣告收入,70%則來自生態系統中用戶送出的虛擬禮物。我們無法獲知除去廣告收入之外,用戶直接為流媒體訂閱和音樂下載付費的收入究竟佔比幾何?一個音樂平台7成以上收入來自打賞抽成本身就很詭異。網易云音樂彷彿看到了盈利的葵花寶典,迎頭趕上抄作業,同樣選擇以音樂社交方式變現,先是上線短視頻,又引入百度戰略投資,上線LooK直播。

國內兩大巨頭的盈利路線無疑說明,數字音樂平台在讓用戶直接為音樂付費方面還有很多功課要做。數字音樂平台在嘗試顛覆互聯網原有的免費服務模式,但是如果數字音樂平台的一切基礎設施仍是基於現有互聯網,用戶憑什麼改變習慣去直接為音樂付費呢?我們無法在互聯網的天空下另闢蒼穹。

其次,數字音樂平檯面臨巨額的版權費用支出。雖然有新生代音樂人創作歌曲,其中不乏佳作,但是大量聽眾仍然有聽老歌的需求,所以幾家數字音樂平台必須去競爭唱片公司的版權合作,上演版權大戰。騰訊音樂以3.5億美元及1億美元股權拿下環球音樂獨家版權,網易云音樂更是以創記錄的2000萬元拿下朴樹單張專輯《獵戶星座》的獨家版權。

|五、音樂人的焦慮|

版權費飆漲、平台扶持計劃噴湧,音樂人的春天似乎已經到來。然而,音樂人面臨的環境依然嚴峻,他們還在焦慮。

知名音樂製作人張亞東表示:“平台是跟唱片公司談的打包,唱片公司和個人結算是另外一回事。”

知乎用戶“Alter聊科技”寫道,版權費用逐輪高漲,大部分音樂人未能得到實惠,很多音樂人和唱片公司簽了“一錘子買賣”,音樂發表之後的收益幾乎和音樂人無關。很多音樂人幡然醒悟,開始跳過唱片公司和版權方直接簽約,但新人的永久買斷仍在繼續,老音樂人的生存狀態也未因此改變。在線音樂平台的崛起打破了唱片公司的壟斷,也迫使一些唱片公司改變定位,收縮為服務性機構,深度捆綁在線音樂平台,哪怕成為生態中的一分子。在線音樂平台成為主角,音樂市場迎來大變局,唱片公司的霸權主義即將結束。可當話語權不平等的時候,新的強勢者也逐漸浮出了水面。

按照Apple Music的分成模式,平台和音樂人三七分,國內的在線音樂平台也在效仿這一思路,在實際探索中卻慢慢變了味道。失去了唱片公司的音樂人在與平台的討價還價中愈發弱勢,分成比例往往是六四甚至更低,而為了流量和推廣資源,往往要簽署大量的協議,幾乎與簽約唱片公司無異。

如果反壟斷之後贏來的是新壟斷,我們究竟在反什麼?

|六、NFT能為音樂帶來什麼? |

根據網易云對平台音樂人的需求調研,曝光和歌曲收益仍然是音樂人最關心的問題。因此,我們需要理性分析NFT技術能夠為音樂行業帶來哪些改變?

概括起來為以下幾點:明確版權所有者、去掉版權中介方、降低版權交易流通費用、分享獨立音樂人成長為IP的收益;NFT直接構建粉絲社區、NFT攜帶全量信息賦能多個場景;賦予音樂作品真正所有權。

NFT與版權。在音樂版權戰最激烈的時候,網易創始人丁磊曾呼籲行業聯手建立一個全國性的音樂大數據平台,推行單曲授權、按下載量計費的模式,市場上還出現了各種“獨立音樂聯合體”,成立第三方版權管理和授權組織。然而,即使丁磊呼籲也無濟於事,建立這樣一個音樂大數據平台牽涉的利益方太過複雜。既然修善舊屋於事無補,不如擇址新建,基於區塊鏈平台直接構建音樂NFT。

音樂人基於區塊鏈平台創建音樂NFT,即藉由區塊鏈的公共賬本屬性記下了音樂的原創者,從而表明了版權,且這一紀錄人人可查,不可篡改。發行NFT的過程非常簡單便捷,省去了傳統的音樂版權登記認證流程,也去掉了版權代理機構。同時,由於NFT本身仍是一種通證,可以藉由區塊鏈交易轉讓,所以也大大降低了版權交易成本。同時,音樂人創立音樂NFT之初,就可以通過智能合約與買家約定,將來版權收益的分配機制。從而避免出現版權費用逐輪高漲,大部分音樂人未能得到實惠的局面。智能合約代替了唱片公司與音樂人籤的“一錘子買賣”,音樂發表之後的收益持久與NFT綁定,只要音樂人保留一定NFT就可以保留收益。獨立音樂人早期的粉絲也可以因偶像的走紅而分享收益。

NFT作為一種開放可獲取的全量信息憑證,可賦能各種場景。首先,音樂人可以憑藉NFT的信息構建粉絲社區,已經有憑藉NFT管理聊天群組進出權限的機器人工具、使用NFT的投票工具、使用NFT作為演唱會門票或者折扣券……音樂人可以基於自己作品NFT玩出各種各樣的花樣,直接向粉絲送出福利與其互動。未來,音樂工業上下游各環節都可基於NFT精準服務,根據各種條件篩選心儀的用戶群體,向其空投或者定向邀請。

NFT作為存儲在去中心化網絡中的憑證,可避免傳統平台服務器關閉而帶來的使用問題,使用戶真正擁有歌曲相關數據與服務。對普通用戶來說,用心儲存的音樂資料是否會流失,以及自己購買的數字音樂專輯怎麼辦,是一個大問題。蝦米倒下的時候,在蝦米手機App端“停服公告頁”告知用戶可申請退款,並單獨設置了歌單轉移的具體方法,用戶需要通過靜態網頁、Excel等形式導出歌單裡的具體曲目。雖然蝦米作為善始善終的大廠,做了最後的妥善處理,可這對於用戶體驗和安全性來說,始終是一個隱患。音樂人鑄造NFT,在鏈上記錄音樂原文件的URL,並將原文件存儲在諸如IPFS等去中心化的網絡之中,這樣就實現了NFT真正歸私鑰控制者所有,用戶可以脫離平台掌控自己的音樂NFT資產。

|七、NFT能拉近音樂工業的貧富差距嗎? |

面臨音樂行業困局,確實有不少音樂人將目光投向了區塊鍊和NFT,希冀能夠為音樂人找到一條新路。格萊美獎獲得者、英國歌手Imogen Heap 說,「區塊鏈能夠讓藝術家們在更大的範圍內掌控自己的音樂和他們想表達的內容。」

時至今日,NFT與音樂的碰撞並不算少,大洋彼岸,早已有多名音樂人成功發行過音樂作品NFT:

2020年夏,Studio Nouveau 在SuperRare發行第一張NFT 音樂專輯《Audiovisual》;

2020年,知名電子音樂人deadmau5 在WAX區塊鏈上發行個人限量版系列NFT收藏卡;

2021年初,RAC的《大象之夢》NFT以70 ETH高價成交,打破了SuperRare 的銷售記錄;

2021年2月,曾入選世界百大DJ榜單的3LAU 以1160萬美元出售其音樂專輯NFT;

2021年3月,美國搖滾樂隊Kings of Leon在OpenSea新專輯NFT,成交額達766.4 ETH。

華人音樂圈,陳奐仁則是第一個吃螃蟹的人。

今年4月,陳奐仁在Opensea拍賣了自己的全新原創作品,這是華人歌手第一次以NFT形式出售歌曲。他對CryptoC表示,“免費平台把音樂價值貶低的年代,我和同輩的音樂人都生活得好不容易。下一代的音樂人肯定會比我們還要辛苦。NFT可能為下一代華語音樂人帶來曙光,但還沒有得到證實。所以,我決定要當白老鼠,試探NFT是否可行,是否能在華語音樂市場站得住腳。”(C社專訪--《對話陳奐仁:想用NFT來為音樂人尋找一條新路》)

緊隨其後,5月25日,知名歌手阿朵基於螞蟻鏈在國內(大陸區域)發行了首支NFT數字藝術音樂作品《WATER KNOW》,並參與阿里拍賣520拍賣節進行公益拍賣。該NFT上鍊1小時,競拍價格就突破141711元人民幣,最終成交價高達304271元人民幣。

6月28日,iBox宣布將基於微信推出陶喆首個音樂NFT,這則消息字短意長,引發市場關注。

誠然,音樂界在越來越多地與NFT相結合,這正是許多區塊鏈從業者所期盼的一天,終於在圈外各行各業開始落地了。但是,遍覽目前所有大賣的音樂類NFT幾乎都與IP有關,音樂人本人具備一定的人氣和流量,或者說至少已經成名。 NFT只是變成了名人影響力變現的工具,並沒有縮小音樂工業的貧富差距,徒留下一條條乾巴巴的拍賣記錄,離一條為中小音樂人謀生存的新路似乎還很遠。

顯然,NFT帶來的改變不能僅僅是讓頭部藝術家多一個變賣渠道,而應該是利用NFT的獨特性去構建一個音樂人、粉絲、播放平台多方共贏的經濟系統。

|八、Rocki的經濟循環系統|

CryptoC研究部仔細研究並體驗了市面上已有的音樂類NFT項目,Rocki、Audius和VOISE,發現項目實踐大同小異。總體來說,主要是利用平台幣對創作者和粉絲各種行為進行激勵,利用音樂類NFT分配音樂人和粉絲的收益,平台收入來自於平台幣和NFT交易手續費。下面以Rocki為例拆解區塊鏈在音樂行業的落地實現:

作為一款音樂類NFT平台產品,ROCKI定位是以用戶為中心的混合音樂流平台和生態系統,目前是幣安智能鏈上最大的音樂平台。 ROCKI對聽眾、音樂創作者、平台的收入支出都設計了可循環的路徑,本節主要從三個參與方視角來討論ROCKI的代幣經濟和平台激勵。

ROCKI的經濟循環系統簡圖

1、聽眾

聽眾的收益除了來自於聽歌和平台廣告以外,還可以通過設計歌單和參與歌曲眾籌投資獲取收益。具體來說分為:

(1)聽眾可以通過收聽歌曲,獲取代幣獎勵。有些創作者為了推行新歌會設定更多代幣獎勵,聽眾可以大量聽歌和多聽新歌獲得更多獎勵。

(2)收聽廣告獎勵,在ROCKI中,非平台訂閱的用戶會間接性收到廣告(三首一次),收聽該廣告也會獲得更多代幣獎勵。

(3)歌曲參股收益,在創作者發行歌曲眾籌代幣時,聽眾可以參與眾籌,所佔股份和收益將寫入智能合約,在歌曲發行後,聽眾根據智能合約自動得到後續收益。

(4)設計播放列表收益,類似網易云的歌單,通過設計個性化的歌單,收取收藏該播放列表聽眾的費用和創作者的費用。

(5)參與推廣活動和空投。

聽眾的支出主要在平台訂閱費、打賞創作者、購買音樂NFT、喜愛音樂人的高級訂閱費。具體分為:

(1)訂閱平台服務,享受平台免廣告等服務,支付方式分為法幣和加密貨幣,選擇後者支付可以有30%優惠。

(2)打賞喜愛的創作者,歸創作者所有。

(3)質押Rock給喜愛的創作者,獲得高級訂閱。質押收益歸創作者所有,但是可以原數贖回Rock。

(4)購買藝術家的NFT作品。

2、創作者

收入方面:

(1)發行歌曲,會得到平台獎勵,平台訂閱服務法幣收入的70%和加密貨幣收入的80%給創作者,聽眾聽得越多獎勵越多。眾籌發行的歌曲,收益按智能合約分配給每個人。

(2)粉絲質押產生的收益,計算公式為:Y=X*M/L *T/365(其中:Y為創作者的收益、X為聽眾質押的代幣數、M為聽眾聽本創作者歌曲的時長、L為聽眾聽歌的總時長、T為質押時間)(3)接廣告,當該廣告是平台合作的廣告時,創作者投放在作品中可以獲得獎勵、聽眾也獲得獎勵。

(4)發售NFT作品,收益為高級訂閱的5倍,押注訂閱收入100%歸創作者。

支出方面:

(1)新歌推廣,發行新歌可以設置高倍的收聽獎勵,以吸引聽眾來聽。

(2)接廣告,當該廣告為非平台合作的廣告時,相當於接私活,創作者需要向平台支付費用,這筆費用平台用於回購代幣和作為獎勵空投給觀眾。

3、平台方

收入方面:

(1)聽眾的訂閱服務費,法幣收入20%歸平台,法幣收入10%和加密貨幣訂閱收入的20%用於回購平台代幣

(2)廣告收入的40%歸平台。

支出方面:

(1)聽眾聽歌獎勵。

(2)回購代幣,維持匯率穩定。

(3)推廣活動的獎勵,對創作者的扶持,活動的宣傳。

(4)空投、拉新費用支出。

可以看出,整個系統高度依賴於平台代幣的運轉,通過設計代幣多通道流入流出路徑,利用代幣轉移加深創作者和粉絲之間的捆綁關係。對於創作者,ROCKI設置了作品收入、廣告流收入,雖然引入質押等玩法,本質上質押收益的多少取決於創作者的創作水平。

|九、Rocki只走了一小步|

回歸創作者本身,筆者作為一名長期在B站、網易云等平台創作的音樂人,深刻意識到,拋除情懷,收益仍然是專業創作者能不能入駐某平台進行“持續”創作的最大因素。

研究Rocki等音樂類區塊鏈平台,會發現始終存在以下三個問題:

1、音樂NFT平台用戶初期流量從哪裡來?

當前的音樂NFT平台,雖然利用區塊鏈技術減少中間環節,將更多收益分給創作者,本質上是在解決轉化收益過程中的問題。而目前影響收益的最大因素不在於一次播放能賺多少,而在於有更多的付費播放量。事實上,即便在數字音樂平台如此普及的今天,聽眾為音樂付費的意願仍然不高,即使假設區塊鏈通過經濟設計能夠解決聽眾不願意為音樂付費的問題,新興的創作者平台項目起步階段仍會面臨一個巨大的難題——流量太少。

相比於Web2.0產品的不斷打磨完善,區塊鏈產品不完善的功能設計和非常簡陋的交互,常常將早已習慣了互聯網產品追求高體驗的用戶勸退,導致沒有足夠的用戶流量。一旦缺少流量,再精巧代幣經濟也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創作者和平台都將難以得到足夠的收益。

ROCKI的發展規劃說明,他們已經意識到了這一問題,所以第一發展階段主要規劃是邀請藝術家入駐、培養自己的新藝術家(保留了其總代幣供應量的10%用於賞金、藝術家收購和合作)。可是為了避免版權糾葛,ROCKI只與獨立創作者進行合作,然而獨立創作者一開始並沒有很多粉絲群體,靠吸引流量本來就少的獨立音樂人就能帶來用戶流量嗎?

2、傳統音樂人收入困境誰來解決?

除了版權外,目前音樂NFT平台項目往往強調比Web2.0音樂平台收入更透明、收益更多,可是傳統音樂人的收入問題真是NFT就可以解決的嗎?

我認為未必,在當前音樂市場,寄居在各大音樂平台仍是獨立音樂人的首選,真正有製作能力、有實力、有運營流媒體意識的音樂人(非愛好者)憑藉多個流媒體平台渠道是可以賺到收益的。而傳統的音樂行業從業者習慣了“簽公司-發行歌曲接通告-商演”等傳統方式,認為這才是他們獲取收益的正規渠道,自然在數字流媒體衝擊下難以招架。試想,如果他們尚無法利用web2.0的流媒體平台賺錢,在需要更多知識的融合新型激勵玩法的NFT平台,就能賺到錢嗎?

3、音樂人真的能夠直接面對社區嗎?

我充分理解並認可ROCKI 白皮書所描繪的願景,“消除不必要的中間人,在藝術家與聽眾之間建立直接的貨幣關係,從而使音樂產業的未來民主化。”但我擔心的是,消除中間人後,音樂人真的能夠直面社區嗎?當下的確是網紅經濟當道,一切圍繞流量運轉,可是獨立的音樂人有多少精力能用來打理社區呢?如果說需要保留必要的中介環節,那麼這個邊界在哪裡?有哪些幫助藝術家與社區溝通的工具可供使用?平台在其中能夠提供哪些方便?

與社區治理相關的一切似乎都被新平台們簡單粗暴地直接甩給了音樂人和粉絲群體。

|十、結語|

總體來看,當前音樂NFT平台普遍面臨的一些問題,無論是創作者激勵、內容分發、社區互動還是功能設計,在數字音樂平台上,經過無數產品經理的不斷打磨基本趨於完善。

當下NFT音樂類項目仍處在探索初期,這些問題要在區塊鏈框架下得以解決並提供互聯網產品級別的體驗,似乎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當然,令人心喜的是,為解決創作者、聽眾、平台三方之間收益分配,音樂NFT平台借助代幣經濟創新性地提出了邏輯上較為合理自洽的經濟模型,這也是業界充滿期待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