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做VCC虚拟信用卡/U卡代理商,不可不知的4大思维误区

邵诗巍律师表示,在中国大陆开展VCC虚拟信用卡/U卡代理、推广或销售业务,即使发行商在海外具备相关资质、代理商只负责售后且不直接参与OTC交易,也不能据此排除法律风险。依据“924通知”“26通知”等政策,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为其提供商业展示、营销宣传等服务可能面临政策及刑事风险;将推广转移至Telegram、X、YouTube等境外平台,也不当然改变相关行为在境内的风险属性。

文章称,用户资金被平台扣留、代理商遭投诉或报案时,代理商可能面临调查,是否涉嫌非法经营罪需结合具体行为判断。若代理商明知U卡被用于虚拟货币兑换、取现、资金转移等违法活动,或通过群组管理、推广为诈骗、洗钱等提供实质帮助,还可能涉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等风险,具体取决于其主观认知、群组用途及管理行为。作者据此不建议面向中国大陆用户开展U卡代理、推广或销售业务,并声明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

总结

作为一名加密领域的刑事律师,我们非常高频的看到实践中有大量的炒币散户、U商等着交易过程中因不幸收到赃款而被冻结银行卡、或者涉嫌洗钱类刑事犯罪。

如何能保证自己出U时不被冻卡,就成为了大家都关心的问题。

有需求就有市场,所以,VCC虚拟信用卡/U卡就诞生了。

本文想聊聊,在国内做U卡代理商,会是门合法的好生意吗?

I 本文作者:邵诗巍律师

01、U卡代理商的4大思维误区

❓ 只要所代理的是正规VCC虚拟信用卡/U卡发行商,就没事

不少UP主,KOL在国内外的社交媒体平台上推广U卡时,会说明自己所代理的U卡发行商是某某大型上市公司,具有美国、加拿大等海外国家所颁发的权威资质牌照,并展示自身向用户对于U卡发行商所做的详尽背调细节,以增强说服力,让用户意识到,其所代理的U卡是正规公司发行的,所以可以放心购买,不会存在吞掉用户资金、跑路等风险。

❓ 只要做好售后,维护好客户关系,就没事

国内的U卡代理商,相较于U卡的海外发行商来说,是U卡的国内宣传、推广人员;相较于用户来说,是作为商家的身份,销售U卡并提供咨询以及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比如,U卡发行商设置了KYC审核机制,用户需要填写海外手机卡才能接受验证码,但大陆用户没有海外手机号,U卡代理就帮助用户联系客服,为客户提供便利。

❓ 自己只是卖U卡,不做买卖U赚差价的生意,所以是合法的

U商通过买卖虚拟货币赚取差价的生意,由于交易较为高频,无论收取的差价是高于市场价还是与市场价持平,都有可能收到黑钱,进而涉及相关法律风险,所以U卡代理会认为,自己只是销售相关的实体卡或虚拟卡,不碰OTC交易,所以没有法律风险。

❓只要在telegram,Twitter(X),YouTube等国外的社媒平台上进行宣传推广,就没事

有些U卡代理商会考虑到虚拟货币交易在国内存在风险,那在国内销售U卡也会比较敏感,因此会将宣传推广平台从微信朋友圈、抖音、B站等国内平台转移至telegram,Twitter(X),YouTube等国外社交媒体平台。

以及U卡代理商为扩大宣传,增强自身影响力,覆盖更多的潜在用户,许多U卡代理商会组建电报群,让用户们在群内自由交流,用户遇到相关用卡问题了,即使自己未在线,也能及时的向群友们求助。

02、在国内做U卡代理,有什么法律风险要注意?

在国内,只要所从事的业务和虚拟货币有关,就一定要重视国内政策规定。根据924通知、26通知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

海外的U卡发行商,即便所在国对于发行U卡并不禁止,并且授权相关资质牌照,也并不代表U卡在我国境内的发行、推广、销售是合法的。根据前述政策规定,在国内做U卡代理,可以视作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商业展示、营销宣传等服务。如此一来,U卡代理的经营行为就不可避免的存在相关法律风险和政策风险。

但毕竟国内还是有很大的市场需求的,所以还是有不少人跃跃欲试想做这门生意,并且认为,只要自己能维护好客户关系,没有客户投诉,那就不会有问题。甚至会将宣传转移至海外平台,在电报等加密软件上和客户进行沟通。

但U卡用户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是否会遇到问题,以及相关问题能否得到妥善解决,往往并非代理商所能控制。例如,如果用户充值的资金被平台扣留,而实际运营方又位于境外,国内用户在维权困难的情况下,很可能转而向国内代理商追责,甚至向公安机关报案。

一旦引发刑事报案,公安机关是否会依据“924通知”等监管规定,对代理商的经营行为展开调查,甚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等罪名追究刑事责任,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即使代理商本身并未参与资金兑换或实际控制用户资产,也不意味着能够完全排除相关刑事风险。

虽说U卡代理本身是销售卡片本身,不会涉及虚拟货币的交易,但不能保证所有的买家都是为了自用而购买。正如邵律师此前所分析的有关U卡买家,在使用U卡进行交易可能的场景:

部分U卡使用者可能并非单纯出于个人消费需求,而是利用U卡为他人提供虚拟货币兑换、取现等服务,并从中赚取差价或收取手续费。

例如,双方约定虚拟货币与人民币的兑换价格后,由一方接收他人的USDT,再通过U卡取现并交付人民币。如果相关虚拟货币来源于上游违法犯罪活动,参与兑换、取现的人员就可能面临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刑事风险。

如果U卡买家因利用U卡进行资金转移、兑换等活动而涉嫌洗钱类犯罪,那么作为提供U卡的一方,代理商是否也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这需要结合代理商是否明知相关违法犯罪活动,以及是否提供了实质性帮助等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此外,U卡代理商还需关注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相关风险。例如,部分代理商可能通过建立微信群、Telegram群组等方式推广产品。如果群组被用于实施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群组的建立者、管理者是否存在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同样需要结合其主观认知、群组实际用途及具体管理行为等因素判断。

03、写在最后

在我国,由于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被定性为非法金融活动。司法实践中,也已有部分U卡平台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受到刑事追诉。在此背景下,U卡代理商即使不直接参与虚拟货币兑换,也可能因其代理、推广或销售行为,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相关犯罪的参与者,甚至面临共同犯罪的指控。

因此,从刑事法律风险防范的角度出发,邵律师不建议U卡代理商面向中国大陆用户开展U卡代理、推广或销售业务。

特别声明:本文为邵诗巍律师的原创文章,仅代表本文作者个人观点,不构成对特定事项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

分享至:

作者:邵诗巍

本文为PANews入驻专栏作者的观点,不代表PANews立场,不承担法律责任。

文章及观点也不构成投资意见

图片来源:邵诗巍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

关注PANews官方账号,一起穿越牛熊
PANews APP
Allora已冻结币安被盗的ALLO代币,正全额归还币安
PANews 快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