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1日,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发布了《去中心化金融监管挑战专项报告》(Targeted Report on Regulatory Challenges from Decentralised Finance)。报告基于2026年全球虚拟资产监管落地调研数据、全球执法案例、链上犯罪数据,对当前DeFi领域的技术特性、犯罪风险与监管痛点进行了系统性梳理,并为监管机构提供全面、可落地的合规指导方案。本文Beosin将对报告的核心内容进行解读,帮助读者快速掌握DeFi的风险态势与监管方向。
一、DeFi的高速扩张与监管滞后
报告指出,DeFi近年来经历了显著增长。截至2026年,DeFi的总锁仓价值(TVL)已达到866.4亿美元,较2023年增长约85%。尽管DeFi资金在整个虚拟资产市场中所占份额仍然相对较小,但其增长速度、机构投资者的持续入场以及与受监管实体的日益互联,使其在全球金融体系中的重要性显著提升。
自2021年FATF发布《虚拟资产与虚拟资产服务商风险为本方法指引》以来,机构资金持续入场,部分 DeFi 项目功能、规模已接近传统金融机构,但各国针对DeFi业务落实R.15的进展缓慢。2026年专项更新报告显示绝大多数辖区尚未针对符合监管范围的 DeFi 项目落地R.15:
- 142 个参与调研辖区中,仅 26 个完成 DeFi 行业风险评估
- 132 个辖区未识别到境内运营的合规 DeFi 项目
- 仅 4 个辖区出台 DeFi 牌照、登记制度,仅 2 个辖区实际完成 DeFi 项目发牌登记。
二、DeFi核心特性与风险威胁
报告将DeFi定义为基于区块链自动执行智能合约的金融服务体系,涵盖交易兑换、借贷、资产管理等功能。用户可通过托管/非托管钱包,直接访问 DeFi 平台 / 底层协议,或通过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VASP)间接与 DeFi 协议交互,完成点对点、资金池类的自动化金融交易。
2.1 DeFi六大特性
(1)智能合约自动化:金融服务逻辑全部写入公开智能合约自动执行,难以界定单一主体对项目的管控责任。
(2)开源与可组合:协议代码多为开源,可被任何人复制、复用,快速搭建同类 DeFi 产品。该架构可提升合法用户效率,但犯罪分子可跨层、跨平台、合约批量自动化操作快速转移资金,搭配无监管离岸VASP、OTC放大洗钱风险。
(3)算法化市场与风控机制:自动做市商、流动性池和借贷机制可在无受监管中介参与的情况下运行。这一特性可组合成复杂多层交易链路,导致传统合规工具、链上分析系统难以进行监测。
(4)流动性提供:普通用户可作为流动性提供者,按资金占比获得手续费。犯罪分子可将非法资金混入合法流动性池,并赚取交易手续费。
(5)无门槛准入:绝大多数 DeFi 项目仅需区块链钱包即可使用,无需完成客户身份尽调。匿名化准入通道可被犯罪分子利用清洗非法资金。
(6)预言机依赖:DeFi 依靠预言机获取资产价格、利率等外部数据,支撑定价、抵押估值、清算核心功能。若预言机设计、治理、数据源存在漏洞,犯罪分子可操纵市场,实施清算、洗白非法所得。
2.2 衍生金融犯罪风险
报告结合现实案例,指出多种金融犯罪组织利用DeFi洗白非法资金,规避中心化交易所反洗钱管控。主要威胁主体如下:
-诈骗与欺诈团伙:创建虚假的DeFi投资项目(庞氏骗局)或恶意篡改智能合约以窃取用户资产。如SafeMoon代币骗局和Forsage庞氏骗局,项目团队对流动性池或金库资金有绝对控制权,投资者的资金被项目团队挪用或瓜分。
-专业洗钱网络:利用DeFi的可组合性,通过跨链桥、去中心化交易所(DEX)和混币器,将非法资金与合法资金池混合,进行复杂的链上跳转,掩盖交易轨迹。
-扩散融资网络:朝鲜黑客组织发起了大量针对DeFi平台的网络攻击。如2026年的Drift Protocol和KelpDAO被黑事件,总损失超过5.7亿美元。被盗资金通过DeFi协议、跨链桥清洗。
-勒索软件与治理攻击:勒索软件团伙在收到加密货币赎金后,迅速使用DeFi协议进行兑换和混币,甚至直接利用智能合约漏洞窃取资金。大量 DeFi 项目由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AO)治理,代币持有者投票调整协议规则。黑客可借助闪电贷等方式获得项目治理控制权;掌控投票权后篡改智能合约核心参数、定向划转资金、发起恶意提案盗取资金池资产。
2.3 现存监管阻碍
-全球监管框架不统一:多数 FATF 辖区未针对符合监管范围的 DeFi 项目落地R.15,犯罪分子利用各国监管松紧差异开展监管套利。
-合规主体普遍不履职:纳入 FATF 监管范围的 DeFi 项目大多未完成监管登记,未落实反洗钱、定向金融制裁、KYC 客户尽调义务,且缺乏与执法、监管机构的协作机制,阻碍监管与调查的落地。
-网络安全漏洞突出:智能合约代码缺陷、行业安全体系成熟度不足、开源代码可被恶意挖掘漏洞,导致DeFi 成为黑客攻击重点;而人工智能、量子计算等新技术将进一步放大相关网络安全隐患。
-脱离中心化出入金通道:用户逐渐减少通过持牌机构、合规VASP完成法币与虚拟资产兑换,监管核心抓手(合规出入金中介)的风险拦截作用持续减弱。
三、FATFDeFi监管框架
报告强调FATF 秉持技术中立原则,聚焦DeFi实际业务行为,采取“同业务、同风险、同监管”的思路,即DeFi开展FATF建议范围内的金融活动,就需要落实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反扩散融资要求。针对DeFi生态的多层架构,报告详细说明了各层的FATF 标准适用规则:
- 结算层(区块链):底层分布式账本基础设施(以太坊、Solana 等),负责交易记账、共识、最终清算。仅当该层运营主体同步开展 VASP 类金融服务时,才适用 FATF 标准;单纯底层区块链基础设施不受监管;
- 资产层:区块链原生代币(ETH、SOL)、稳定币及各类链上资产,是 DeFi 交易价值载体。提供虚拟资产相关 VASP 服务的主体适用 FATF 标准;
- 协议层:智能合约承载交易、借贷、流动性池等金融逻辑,是 DeFi 后端核心。智能合约代码本身不纳入监管,但控制合约的主体需遵守 FATF标准;
- 应用层:前端网站、App、钱包等入口,普通用户通过该层访问底层协议,可独立于协议层运营、由不同主体管控。运营前端、主动促成 VASP 服务的主体适用 FATF 标准;
- 聚合层:链上 / 链下聚合工具,整合多协议服务统一展示。若运营主体提供、促成 VASP 类业务,则纳入监管;仅展示行情、数据对比、无资产划转功能的纯信息聚合工具,一般不认定为 VASP,需逐案判定。
3.1 DeFi的三大监管分类
FATF基于DeFi协议层的治理和控制结构,将DeFi安排(DeFi Arrangement)区分为三大类别
(1)中心化 DeFi(Centralised)
存在可识别的控制者或具有足够影响力的人(如管理员、治理代币持有者、开发者等)。即使这些项目在营销中自称“去中心化”,只要实质上存在控制权,它们就完全属于FATF标准范围内,各国监管必须依据R.15,要求中心化 DeFi 项目完成牌照或登记。
(2)实质中心化但难以识别控制主体的DeFi(Centralised where controllers cannot be readily identified)
存在实质上的控制权,但由于假名性等因素,无法识别具体的控制者。这类项目属于FATF监管范围,监管机构应通过多渠道溯源匿名控制主体,主动对接项目运营方,要求披露实际控制人信息,若穷尽所有合理溯源渠道后仍无法定位控制人的,可参照真正去中心化DeFi的风险缓释措施管理,同时持续追踪控制主体线索。
(3)真正去中心化 DeFi(Truly decentralised)
没有任何人对其保持控制或施加足够影响。这类项目不在FATF标准的管辖范围内。但是,由于它们仍具有高风险,监管机构需采用全域、风险为本的配套缓释措施进行间接管理,向持牌机构发布与该类项目合作的风险指引,明确可开展合作的前置条件(如强化反洗钱管控)。
3.2 DeFi控制权判定标准
界定DeFi业务的实际控制主体是DeFi监管的核心和难点。针对如何判定何种行为构成对 DeFi 项目的“控制权或充分影响力”,FATF在报告5.3中分为链上和链下指标进行了详细解释,以帮助各国监管机构识别和判定中心化DeFi:
链上控制权判定指标
- 合约可升级、后门权限:合约支持升级、代理模式、紧急关停功能,且权限由特定主体单独持有,是中心化管控核心信号;仅为应对黑客攻击、完整公开披露的应急功能不一定等同于控制,但未公开、单人可操作的后门权限存在重大管控风险;
- 核心参数修改权:主体可单方面调整风险阈值、手续费、挖矿奖励、抵押系数等核心经济、运营参数;
- 预言机管控权:能够选定、配置、更换价格数据源,手动覆盖预言机报价;
- 核心智能合约基础设施独占管控:独家掌握部署密钥、合约注册表、自动执行节点、结算合约等底层核心组件;
- 手续费与收益独占:特定地址持续收取协议手续费、MEV 套利收益、清算罚金、新发行代币,直接证明持续管控;
- 准入管理员权限:流动性池、协议功能采用白名单准入,管理员掌握用户访问权限;
- 治理代币集中、投票权垄断:少量钱包持有绝大多数治理代币,投票委托高度集中,低参与度治理使少数主体主导升级、国库分配等战略决策。
链下控制权判定指标
- 资产托管、运营权限:掌控治理 / 行政多签钱包、升级密钥、协议资产托管服务,可直接干预资金、合约安全;
- 前端运营、分发渠道管控:运营官网、移动端 App、配套钱包等用户入口,能够修改用户交互规则;
- 法人实体管控:基金会、实验室、运营公司雇佣核心开发、持有知识产权、管理国库、支付服务商,对项目发展拥有实质影响力;
- 开发路线、链下基础设施管控:主导开发优先级、版本发布、索引器、数据服务、自动化系统等配套设施,决定项目发展方向;
- 品牌、宣传话语权:掌控官方品牌、对外公告、文档、风险披露、用户教育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并非FATF规定的强制统一判定标准。能够实质性决定、影响DeFi协议核心运营、用户服务规则,或从项目经营中获取大额经济收益的自然人 / 法人,则为具有控制权的DeFi实际控制人,属于中心化DeFi。监管机构应结合项目运营情况、治理架构进行灵活判定。
3.3 全球DeFi监管落地实践
报告汇总全球多国当前的监管手段,作为各国落地R.15的标准化参考:
(1)DeFi风险评估体系
美国财政部进行DeFi风险评估,区分DEX、借贷、跨链桥、混币工具等业务风险,拆解洗钱链路,区分中心化/去中心化主体,覆盖欺诈、勒索、制裁规避等风险类型;香港持续通过市场监测、案件分析、情报研判评估 DeFi 风险。香港警务处持续跟踪全球 DeFi 行业动态,拆解主流协议治理架构、运营模式、盈利机制,研判可被非法活动利用的漏洞。
(2)智能合约认证
法国ACPR、AMF联合工作组提出智能合约认证标准,探索将反洗钱、反恐怖融资逻辑直接写入智能合约,例如内置实时更新制裁黑名单、零知识证明身份核验准入;认证维度涵盖代码安全、治理升级权限、执行环境、准入管控、生命周期管理、用户保护。
(3)DeFi监管沙盒
百慕大针对低风险DeFi项目开放沙盒试点,限定用户规模、交易额度,强制接入第三方KYC服务商、链上实时监控系统,全程监管机构跟进运营与合规落地,为行业提供合规测试通道。
(4)前端专项管控
日本金融厅明确:面向本国居民提供DeFi访问入口的前端APP、网站运营商,统一纳入监管,强制履行风险披露、客户尽调义务。
(5)多机构协同执法
英国FCA联合国家经济犯罪中心建立多部门协同机制,针对DeFi、持牌机构、VASP在法币出入金、产品风险评估、钱包管理、客户准入、强化尽调、资金转移规则、制裁合规等环节开展督导,实现早期风险干预,统一监管、执法机构对 DeFi 衍生风险的认知。新加坡MAS将DeFi风险纳入数字支付代币服务商(DPTSP)监管,要求所有DPTSP对参与DeFi的客户、与DeFi的合作展业进行强化尽调与监控。
四、应对策略与监管建议4.1面向各国监管辖区
FATF在报告中从DeFi风险评估、合规管控、合规技术工具、公私协作、执法调查等多个维度向各国监管与执法机构提供建议,加强DeFi的反洗钱合规落实程度:
- 结合本土风险规模、市场特征,开展 DeFi 行业专项风险评估,可整合至国家整体金融风险评估、虚拟资产服务商行业风险评估;评估需明确 DeFi 洗钱 / 恐怖融资 / 扩散融资风险的规模、本土业务覆盖、跨境传导、运营 / 治理 / 用户层面漏洞。
- 依托风险评估结果落实比例化缓释措施:要求中心化 DeFi、鼓励去中心化 DeFi 在智能合约、前端界面内嵌反洗钱管控;要求对接 DeFi 的金融机构、虚拟资产服务商升级配套合规工具,管控终端用户风险;高风险、拒不配合监管的 DeFi 项目,可采取黑名单、境内禁止运营等终极手段。
- 常态化对接行业主体(DeFi 项目、VASP、链上分析公司),研发兼顾创新与合规的反洗钱工具(数字身份、链上 KYC 体系)。
-搭建 DeFi 控制权判定标准化规则;识别实际控制主体后,强制项目落实 FATF 反洗钱管控;面向行业开展政策宣讲,明确中心化 DeFi 合规义务。 若存在控制主体但无法溯源、项目无法落实合规管控,监管将其等同于无监管项目,配套完全去中心化项目的缓释措施,同时持续溯源、视情节采取比例化处罚。
- 搭建清晰监管路径,保障持牌机构合规对接 DeFi,同时维持自身反洗钱体系完整性;持牌机构需配套风险管控工具,针对 DeFi 终端用户落实客户尽调,管控力度匹配项目内置合规工具完善程度。
- 结合本土风险设立常态化监管沟通渠道:预审咨询、创新中心、监管沙盒、行业技术研讨会,在项目上线前明确合规预期。
-搭建高风险、不合规 DeFi 项目识别机制:公共登记平台、监管警示、风险评级公示,引导市场主体规范经营,提升行业整体秩序。
- 强化 DeFi 生态关键链下基础设施(如前端运营方)督导,推动其配套工具拦截非法活动。
- 要求境内运营的所有 DeFi 项目指定对接监管的责任联系人,支撑执法调查,解决当前政企协作低效问题。
-搭建跨部门协同机制、DeFi 专项调查能力,建立联合研判、快速响应流程。依托公私合作,利用区块链分析工具(如 Beosin KYT 和 Beosin Trace )开展 DeFi 案件调查:跨链资金轨迹追溯、混币器 / 跨链桥 / 多层合约交易还原、钱包与协议关系图谱、智能合约逻辑拆解;工具可自动识别分层洗钱、拆分交易等可疑模式,辅助钱包主体溯源、关联非法活动。
4.2面向DeFi项目方
(1)中心化/可识别控制人DeFi
- 完成属地监管注册/牌照,搭建完整内部AML合规团队;
- 上线前、定期开展智能合约安全审计,内置制裁地址拦截、紧急暂停功能;
- 建立官方合规对接人,主动向监管、执法机构提供治理、国库、开发团队信息;
- 部署链上实时交易监控,识别混币、跨链大额拆分、治理攻击等可疑行为,主动上报STR;
- 对前端用户分层实施KYC,高额度、高风险交易强制身份核验。
(2)真正去中心化DeFi(无实际控制人)
- 主动嵌入行业通用合规工具,对接第三方KYC服务商,在不破坏去中心化基础上降低黑产滥用风险;公开完整治理架构文档,留存开发、运维团队联系方式,配合监管调查。
4.3面向持牌VASP与金融机构
- 与中心化 DeFi、实际中心化匿名 DeFi 建立业务合作时,严格落实R.13对应要求;穷尽手段仍无法定位控制主体的,参照完全去中心化项目配套风险缓释措施。
- 对接无监管 DeFi 项目时,配套完善反洗钱管控,针对项目终端用户落实客户尽调、持续核查协议安全与合规体系。
- 在合规法律框架下跨境共享行业情报,提升 DeFi 非法资金链路识别、阻断效率
五、结语
DeFi市场规模增长迅速,既有金融创新价值,也带来了重大的洗钱/恐怖融资/扩散融资风险,并且因为持续的监管缺口、被网络犯罪分子、欺诈组织、洗钱组织滥用而被放大。FATF这份专项报告表明"去中心化"的标签不能成为逃避反洗钱义务的挡箭牌,DeFi监管需采取“穿透式”审查,核心在于项目的实际经济利益归属、治理权集中度以及代码控制权。同时,监管机构、金融机构、VASP在与DeFi交互时,需采取更为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




